1-易经证释-清-陆宗舆

;方能合其位,而成其用;而后一与四合,二与三合,七与八合,九与六合,五与十合,相得而皆有合;以成中极之数皆五也。故曰:「天数五,地数五。」五位相得而有合也。
  言合乎五,即合天地之心;在道言之,即合中和之德,示人执中用之道也;
  盖数十而位五,唯五乃中;不得其五,即不得其中;不得其中,必有所偏;
  偏则害生,安能致生成之用?通天地之心哉。故五位之合,必依阴数逆行,而后得之也。
  
  且阳顺阴逆,气之自然;逆之云者,对阳顺言;其实不过一往一复,一左一右而已。阴气原与阳对行,阳左则阴右,阳先则阴后,阳升则阴降,
  自然而然,非图之有异也;如昼夜寒暑,互相推移,而日岁以成;若同一途,则一气独用,不复有生化之功矣!故言数不明可证于象,以象之明见于目也。
  今就图象证之,亦自可见;阳自一左旋至九,序位皆顺;阴自四右旋至六,序位倒逆;
  而恰合一六、三八、二七、四九、五十,之五行数,不待移易;即此可知天地大数,不离阴阳生化之功,不外阴阳顺逆之用;而万物以生,万事以立,其微妙固非难测者矣!
  
  河图
  河图歌
  
  天一生水 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 天七成之
  天三生木 地八成之 地四生金 天九成之
  天五生土 地十成之
  
  
  宣圣讲义——孔子
  
  易传曰河出图。洛出书。圣人则之。此言河图洛书所由来也。
  天地之间。运行者气。纪量者数。显示者象。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。
  道兼神形。气数则神之见也。象则形之呈也。
  凡天文地理。可纪可指可名者。皆不外此三类。而皆不离乎道。
  
  河图者。天地自然气数所赋。而成其自然之象也。盖天地既奠。神形全具。有其气者有其数。有其数者有其象。
  河图之出。以象之显也。其象之所示则数也。其数之所在则气也。
  气有阴阳。名曰两仪。言既生成之后。必有此两者之质。以为其成物之本也。两仪化合。遂分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气。名曰五行。
  言两仪既化。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间。以辨其性而别其类。亦物之始成所秉者也。两仪既见。五行乃名。二五构精。万有始生。此属天地万物生生之本。莫之能外者也。
  五行之气。因二为五。虽五仍二。然言其本质。必自五者始。后人或云为四。或云为三。其意大同。究不若别之为五。适合天地自然之气与数。试证之河图。可见其旨矣。
  河图之中。点画成象。自一至十。各相连而不混。相离而不乖。其数之自然。足见其气之自在也。
  气之动也。以二气之分合而后化。故生成之数。必属于天地。天地者。二气之所生也。物之生化。以五者为类。而水火木金土。以辨以名。以成其五行。水火木金土者。
  五行之所主也。故河图之数。生成自天地。而名类止于水火木金土。而天下万物莫不尽于是。
  是故河图之象。即天地生化终始之图。其气与数。即天下万有分合变化之本。斯所以为天道之所见也。而圣人则之。因以明天道。以立天下万物有生成变化之规。而述之为易。则河图者易之所自仿也。
  易传曰。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天数五。地数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。地数三十。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云者。即河图中之数也。
  河图以天地统全数。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数。而建立天地万物万数之本。以明天下之物。莫不有数。莫非生成于天地。而得其气与数以成其气数。
  自河图言之。则气数者自然成形。自物言之。则气与数皆出自天地。
  
  盖天地亦在此气数中也。未有天地。气数已具。既有天地。气数周流。以成万物。故气数者。自天地以下。莫之能外也。
  今言河图气数溯始于天地。盖自有象言之。即自天地建立以后。而推溯万物生化所本。万有气数所由而已。
  
  图中自天一至地十。为数之根本。亦生成之根源。
  天一生水。地六成之。则言水之生成之由来。以天之一。合地之六。而后水之生成始全。分之则水者得天之一以生。地之六以成。天生地成。是其气之备天地也。
  天一地六。是其数之赅天地也。而水以成。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。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。而土为其中心。故五十在中。水火木金四者。皆依乎土以立也。如一加五为六。故水为一六。二加五为七。故火为二七。三加五为八。故木为三八。四加五为九。故金为四九。土则五加五为十。故土为五十。此数所自合也。
  天之数五。一三五七九。地之数五。二四六八十。生之数五。一二三四五。成之数五。六七八九十。其分也皆五。五则中央之数。中而不偏。动而能和。中和天地之道。土之德也。
  故五行皆以五为其根。皆丽于土以为生。此自然之序也。天数之累为二十五。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。地数累为三十。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。
  二者虽分各半而数异。则即生有形之后。得天者不足。地者有余也。天地之总和五十有五。即二十五加三十。以成天地生成全数。
  为大衍之数而余五。五即中央之数。二气之全。五行之本。为天地数之妙用。即河图之中。天地之心也。明此五数之妙用。则通天地之数。直见天地之心。而万物生化之序。无不明矣。
  故一至十者。天地生成之数根。而五者。天地生成数之中极。此河图四列各数。而独以五十建立中极。其旨趣之微妙。有不尽矣。
 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。言数各五而必合。始能致生化之用。如一天数也。生数也。六地数也。成数也。二数合而后水以成。
  以合则前数化。新数成。一六既合。天地之气已化。而水乃成。此由数之合也。水之成分。得天之一。地之六。故水中所含者属天者一。属地者六。天地既化。水数乃见。
 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。皆由二气之合也。五行亦有合矣。
  如水与木,木与火、火与土、土与金、金与水。各以其合而生化万物。则各以其数之合。而生成新数。故变化至无穷焉。
  然二气之合与分。恒相得。五行则或得或否。如水与火、火与金、金与木、木与土、土与水、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。
  则数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异。其相得也。则生成之。其制害也。则克化之。
  由其数验之可知者也。故天一与地六合。一阴一阳。合乎道也。
  若天一与地二。则不则生成矣。若天一与天三。更无所生成。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。
  故生化之序。必因相得而后合。合则生成之功见。不得则相反。反则变化之数成。
  故天一至地十之数。实包举天下生成变化之数。以至无尽。不可纪极。而莫外于合否二字。
  由是可见天地造化之源。万物生成变化之序。皆在河图中。展转推求。以穷其气数所至。则无不知之。
  如天一地十之数。实数之根。二气者气之本。五行者万物生成之本。皆造化之始基。
  天地人物之原质。由一而二而三。而后万物以生以成。其道固昭昭矣。二者两仪。三者两仪合化五行是也。
  二五构精。妙合而凝。天地因缊。万物化醇。此由三而生万物也。故河图天地之数。生成之本数也。五行分合之数。万物所自生化之本也。
  由其位言之。则按乎天地之定序。南北东西方位。而相得者也。
  故一六以水居北。三八以木居东。二七以火居南。四九以金居西。五十以土建立中极。以应四方而通天地。此地为世界中心。凭之以测天地之生长万物。
  所谓极也。天地之极。即数之中。即五也。
  河图言五十。洛书则仅言五。以五已足赅十。
  十即二五。天地根数。祇存纯数。不必及其余盈。故言五而土之数已足。
 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。其所合也。往往因其生化见之。故一六之合。二七之合。皆孚自然之序。
  而五与二五之十。尤可见矣。若言五则十已见。虽三五四五。仍不失其五。故不必征于成数。而已知土之数之为十五。
  盖以天之五。地之十。合而言之为十五。去其十仍存五。此五数示土已足。其数虽一而内藏十矣。此为言数者所当知也。
  河图之数。以二数合而成一象。故十数合为五。以成水火木金土,
  唯其合也。有变化见焉。以六为成数之始。又地数也。九为天数之终。又成数也。二数实天地之主数。
  故易乾用九。坤用六。乾天也。阳也。坤地也。阴也。阳数用九。阴数用六。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。
  试就河图观之,自北之阳数一始。转东之三。南之七。西之九。与中央之五。其次自然顺行。为一三五七九。是阳数始一终九。九则阳气已极。曰老阳。亦曰纯阳。
  故乾取之为用。再就图之阴数观之阳终则阴始。阳数终于西之九。即交于同方之四。阴数自四始。转而南之二。东之八。北之六。合中央之十。其次亦自然逆行。为四二十八六。是阴数始四终六。以六为至阴。阴气亦极于六。故阴数用六。
  以与阳九相接而正相得。盖以图平列其数观之。阳之数自一至九。阴之数自四至六。自成一环。不待移易。阳气方终。阴气即起。阴气甫尽。阳气即伸。
  阳老于西而阴即始于西。阴极于北而阳即始于北。二者相环相合。以成五行。周流无尽。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。
  而天地以立。万有以生。一切事物。于以循环变化。此则大气自然之序。大道自存之规。莫之为而为。莫之致而至者也。唯圣人则之。而制为易以象其度。
  而因阴阳之尽。知乾坤之用在九与六。故取九六以代乾坤。全易无非由乾坤生。则全易之数无非自九六出。九在易即一。六在易即 。 与 即九与六。
  故卦中有 者。名曰九。如初九、九二、九三、九四、九五、上九、是也。卦中有一者。名日六。如初六。六二、六三、六四、六五、上六、是也。
  人不知九六之来自河图之数。而不明用九用六。与一之为九。 之为六何义。实由不习河图。遂不解九六之为阳阴之主数。阳主九。阴主六。唯河图中已明示之。易虽言九六。未指所出。后人莫能解。故河图者。全易所本。欲明易象而忘河图。宜其惝怳于文字间。而不得圣人取象之旨趣矣。
  河图之数。因阴阳之分合变化无尽。而万物之气数由此以见。全易卦爻皆由此推移转变而来。以象天下万物万事。
  其始则仍是二气五形而已。图中之象虽寥寥。而生化之物不可纪极。不仅此也。就图数之次序。而推及其未来与其过去。则天地未生之前。与世界变迁之例。
  皆可由此数以得之。盖数者推之千万无尽也。加减乘除而已。或分、或合、或奇、或偶、各致其用。用无穷则所生化亦无穷。要在知其用耳。
  乾坤用九六为天地大用。亦数之总纲。由九六而生化者不可纪极。而不外乎中极。
  此图中以五为中心也。试就阴阳各数直列之。一三五七九与四二十八六。两者相偶而加之。其和皆五。此即天地之心。
  为阴阳二数之中极。亦阴阳二气之中和。天以此立极。世以此立枢。万物以此为纽。故并育不害。并行不悖。并生存往复不失其序。此神之所存。道之所见。而为易之中极者也。
  故阳者顺行而奇。阴者逆行而偶。而皆集于中五、以为主宰之区。以行鬼神。而通变化。此所谓位之相得而有合者。以其建中立极。而不失其次也。
  河图言数本乎气。通乎道实天地之精华。自然流露。而垂象于人。以示其例。非偶然所值者。亦非怪诞难稽者。
  圣人则之。而易象以成。言道者之所宗。言数者之所本。即一切方术。亦莫不由是以为推衍之准。实人文所自始也。圣人在世感于天神。而图乃见。图为圣人出也。故欲深究图之妙义。必自圣人所作之易求之。易者依图为象。推衍其用。其例固繁。而其初则河图之所见而已。
  
  
  洛书
  
  洛书歌
  
  戴九履一 左三右七 二四为肩
  六八为足 五在中央
  
  河图洛书。同一数也。而象异。以体用之分也。天地生化万物。自其先言之。则为不易者也。自其后言之。则日易者也。故有体用之殊焉。体者一成不易。示其极也。用者随事而易明其变也。
  天地之大。万物自生。变化自出。体用之间为气数之所至。明其体而后知其本源。明其用而知其变化。
  盖气数同而所以气数不同也。河图者气数之大体。洛书者气数之变化。以不息之德。成无尽之用。此变化之例。有不可尽言。而洛书则举其大用耳。
  洛书之谓象。亦犹河图。生于二气。分于五行。本于天地之数。成于阴阳之类而名一贯实异也。
  
  故河图之数重列五方。而洛书则平列九位。河图之物。阴阳合得。而洛书则互为推移。其象之殊。即其取义之异。其物之别。即其致用之差。由是以合于河图。则体用以全。以证于易。则变化以见。苟非圣人。焉足以明之哉。
  洛书象数。由河图变化而来。其阳数自一而三。方位不变。自七而九。则互易矣。
  阴数则全与河图易其方位。盖阳体阴用。洛书为明用之图。故阴数大易。
  
  然自其次序观之。则一之与六。以重列变为先后平行。三之与八。四之与九。二之与七亦然。皆平行也。以一居北。而六在西北。三居东。而八在东北。九居南。而四在东南。七居西。而二在西南。
  其所合仍相得也。五之在中。本于中极不变之理。此所以允执厥中为至道也。体固如是。用亦不违。非中极之道。不足以喻之也。
  就书象言之。数之变化在于动。以北方之一。东方之三。皆原位不动者。非不动也。先天之生化首为水。后天之生化首为木。其所变即在其位。故动而不动也。
  至南方之七。变而居西。西方之九。变而之南。以后天金火互用。与先天恰反其位。故动而易其地也。
  以数之序言。则一三者顺行北而东仍前。而七九者由西而南、则与前异。此由变化而分其用也。
  阴数之序。则东南之四。而西南之二。与东北之八。而西北之六。其序已与河图反行。而其合乎阳数。则正相得。
  盖阳由一三而七九分作两途。一由北之东。一由西之南。以明四正之气。犹相偶合也。而阴数则与之成逆行。一由东南之西南。一由东北之西北。亦分两途。以与阳合。
  其所行之序虽变。而所合之数不差。盖亦天地自然之变化。而成其用者也。
  夫阳之与阴。为万物生化之本。有其一必有其二。
  如阳数顺分而变位。阴数势必逆分而变方。以便合阳而成其生化之用。
  故一之三。七之九。为生成数之经然。
  而四之二。八之六。为生成数之纬然。经纬相得。生成之功见矣。且合数之。
  自北而东。自西而南。阴阳之数。各得其半。即由两以生四。两仪生四象是也。
  阳由一三七九之一序。分为一三与七九两系。阴由四二八六之一系。分而为四二与八六两系。以成其四也。
  
  故阳有太阳少阳。阴有太阴少阴。则一与九为太阳。三与七为少阳。四与六为太阴。二与八为少阴。
  以在数之始终为太。中为少也。以此相分合。而变化成生成见。万物自是出万数自是成矣。
  合此两系之数观之。为一八三四。此自北而止于东南也。为六七二九。此由西北而止于南也。
  两数相错而正相得。以符天地生成之用。阴阳均平之数故也。
  盖左右两行。亦阴阳之道路。二者必求其平均。
  左之八与三。右之七与二。虽原来火木生成之数。
  而二与八则互换其位以相合。若不换位。则三与二。七与八。皆相失。而生成之功不能见矣。
  故二八易位而后阴阳之数以平。生成之功不改。此则天地之自然之妙。不可不知者也。
  因此互换。如是相对之位。皆合而成十。即一与九。三与七。二与八。四与六。莫不成土之成数。洛书中央用五。而不见十。不知十之数。恰藏于八方。以相合而后得之。
  河图之合皆五。洛书之合皆十。明五十为天地之心。土为天地之中。万物之本。其义至深切矣。夫洛书之象。明用者也。天地大用。在此图中见之。
  即易之卦象。亦于此图明之。
  南九北一。由乾坤变为离坎也。
  东三西七。由离坎变为震为兑也。
  东北之八。西南之二。由震巽变为艮坤也。而艮坤易其位焉。
  东南之四。西北之六。由兑艮变为巽乾也。而巽乾首明其用焉。
  此皆易象所自仿也。盖河图者体。合伏羲之卦。
  而含文王卦之变者也。洛书者用。合文王之卦。而合文王之卦。而存伏羲之卦之体者也。
  二者必互观之。方明其义。以天地之生化万物。由一而众。故由太极。而两仪。而四象。而八卦。
  即由二气。而五行。而九宫。皆由一而二。三而四。自少分多。自寡化众。此生化自然之象。
  而图书所示之例也。以生化之始。不离于一。故生化之众。
  不失其中。有此中极。则千万变化。不乱其序。此中央之五。永不易者也。
  而其它象数。则随气数所至。二五分合而成其变。变成而天地之大用见。万物之生化出;。其理其事。固显然如指掌矣!
  洛书言数。有明用者。有明变者。有与道同者。有与人事同者。大别之有三。
  
  (一)图中之数与河图异。河图为五十五。洛书则四十五。
  此由天地生化。阴阳消长之数使然也。河图言体。阴阳平均。此合乎道者也。
  洛书则重在用。用者以阴从阳。以阳统阴。阳主阴从。天包地而生化方就其序。
  故阳数二十五不变。阴数以三十变为二十。明阳道常长。阴道常消。而以立天地之极。
  
  正阴阳之位。俾下毋僭上。小毋陵大。并育不害并生不贼。而全其用。以至无穷也。
  乃为阳位者五。为阴位者四。阳居四正。阴居四隅。阳正位中宫。阴环行四极。而后名正事顺。体建用周。
  虽阴阳似失其平衡。实则如是方得其平衡也。盖阴气不可长。中极不可乱。以五之阳正立中宫。而四围二气。仍自平均。未尝偏颇。此其为数以四十五为制也。
  
  (一)洛书之数。阴阳平列。而与河图位异序殊。
  与河图数同而象二者何也。则河图明天地生成者。所生成为五行。其位限于五。
  又河图明天地偶合者。其合以顺逆。故序唯依阳顺阴逆之例。
  洛书则由河图而推其变化以极其用。所象在生成之后。自五行推至九宫。
  以明生化之序。由二五而可推至无穷也。故数位分而为九。又洛书明生化之例。
  本于二气之交错。二气分合。生化以众。则数序之行。亦循环往复以至无尽。
  而其序或顺或逆。或移彼就此。或分此合彼。互相推移。成其变化。此亦天地生化自然之序。
  万类消长一定之例。有不易而易。不变而变。而变仍不失。易仍不乱之道存焉。
  故与河图同异也。如阳数东北原位。以水木之生成。先后天之所始。
  言先天之生成者首水。以天之一气切化也。言后天之生成者首木。以天之二气再化也。
  故卦象以六为坤之用。定爻之数。以三为卦之数。以八之自乘。为全卦之数。皆取乎水木之数。以领先后天一切生成之象也。
  若西南之七九。则先天后天之生化各异。
  先天之火在南。数为七。金在西。数为九。
  而后天之九属火非金。七属金非火。二者恰易其数。故变其位。盖火之与金本相克也。
  非同水木之相生。既克则有胜有复。火之胜金于先天。
  则金必复于后天。若胜而不复。则生化将穷。更何后天变化可言哉。
  故在洛书火退而西。金进而南。恰得其反。以成其序。
  盖五行之生。火必因土而后生金。既互易其位。
  乃得受中央之土气。而后不相克而相生。生克之间。即在此易位数耳。
  且因变化之例。必二气之平衡。且相得有合也。
  以火移西。以金移南。一则九与一对。一则七与三对。
  皆合十而受土气。以自成后天之化。
  即以阴数言之。其变例亦同。以二之接七。而仍不失火之生成。
  以二之对八而合十。以受土气。此二之必移西南与西七接也。
  其它四六八皆然。既以此互易。而后相得。
  则其原位必依此变易而后成用。此固自然之理也。
  
  (一)洛书中宫之数五。河图之数十五。何也。则以河图土之生成数全。
  阴阳之体。不可少也。洛书以明用为主。土之德在五。言五已赅十。
  
  前讲河图已详其义。洛书之仅举五者。又不独以土德用五之例。盖洛书明生化之变。
  为后天之象。非河图可比。后天之例。以生化为用。生化之道虽本于五行。而非止于五行。
  故其象皆变河图之原例。而成新例。
  后天者以生化无尽为用。故各方之数皆由内而外。由寡而众以分合变化示生化者也。生化既众。象数益繁。而并生不害。并育不乱者以有中极也。
  中极止于一。此数用五而去十。明其不二也。天地之道。一言可尽。
  为物不二。则生物不测。此即尧舜执中之道。以本天地之用。而见于洛书者也。
  天地以五为中心。五行以土为根本。万物万事以中一为立极。
  皆自此象见之。以天道言之。则一切生化之数。不离于中五。而用以广。德以大。万物所倚。万数所持。皆此五也。故曰:天地心。亦阴阳之中气。五行之中道也。
  易传曰显诸仁。藏诸用。此二语即释洛书者也。
  洛书之中五。即仁也。而曰藏用者。则言洛书用五藏十也。夫阴阳二道。相倚而成用。而阴必藏。阳必显。
  一藏一显。其用始大。五与十皆土数。即土德也。一属于仁阳也。一属于智阴也。用仁而藏智。仁显而智不显。藏也者非去而不用。言藏之于内。不以显也。
  盖天下之道。必首德行。仁为人之全德。亦天地之全德也。若智者。以成仁之用也。不可独用。
  仁显其德。而智全其用。则用不显而自大。是中庸成已成物之功。所谓不虑而中。不思而得者也。唯圣与至诚则之。
  以人之生本乎仁。仁之德无不全也。而智成之。即阴阳之道也。显仁藏智。智在仁中。即扶阳抑阴之道也。
  此义则本于洛书。洛书显五而藏十非无十也。
  四正四偶。所合皆十。即所谓藏也。藏之于内。而独显五。以明立极之义。实为天地微妙之道所见者也。
  天地之功。见于生成皆仁德也。不见其智。而功莫与大。
  此即能藏其智以成其用也。
  人若忘乎此义。不显其仁而用智焉。是悖天逆道。无不败矣。尚何成哉。
  故洛书用五之义至深切矣。
  洛书明变化之例。示生化之用。其所包者广。此略举其大者耳。要将河图之象数。与之一一对参。而求其变化之迹。则可渐悟天地生物之则。圣人易教之心矣夫。
  
  河洛大旨复圣讲述
  
  河图负于龙马。洛书呈于元龟。以其所出见在河洛也,故名河图、洛书;
  图之出虽以马龟。象之征则符运数。盖天地自然之象。显于物者也;既出见于物。得圣人解之。以造成人文之始。而易象乃具;
  是河洛二图者,天地之文显于物。而用于人者也;
  唯天地之神。能自成之,唯物显之;唯人用之;盖合天地人物四者之灵,而后见其功;成其名,以广其德,着其道,其为物岂可轻言哉?
  观易象之所本,六经之所仿;百度之所制,一切政教之所创。其为人文之袓,文化之源,固无他物可与方矣!
  图书之象简,而包举天地之间,生成之德,变化之道;
  尽气数之妙,示形神之全;固以一而赅万,中而立极,有同易道者矣!
  其所明用,在顺自然之序;而推其不息之功,在本生化之原;而溯其不二之道,犹天地之覆载,人物之生育;而莫外于至一至中之极者也。然考其用之大例,有数则焉:
  
  (一) 河图者;明位之用,位无动也;洛书者,明时之用,时有变也;
  河图立天地之极,而见其体,是明位不动,有其生成之序也;
  洛书列天地之序,而着其变;是明时之时迁,有其复之情之也。
  
  二者大例,一体一用;一守中而立极,一循行而不穷;是天地生成始终,道德气数往复迁变,可见可微者也。
  
  (一) 河图者;明天地之生成也;洛书者,明万物之变化也;
  河图自阴阳二气之生成,而五行出;洛书自五方之推迁,而九宫见。
  五行为万物之本,数简而位定;九宫为万物之变,数繁而行周;此生化由简而繁,气数由正而变之例;
  故河图之数,自一至十,不离五行,而成生成之母;洛书之数,自一至九,化分无尽,而明往复之理 ;
  其例如: 一六之水,则化为一与六之北,与西北二宫;四九之金,则变为九与四之南,与东南二宫;余数皆然,虽水火之数不易而位移,火金之数互易而位改;在河图可名为水火金木,在洛书则称为四正四偶各宫;
  正犹易之两仪,一变为四象,再化为八卦;其数已由合而分,其物亦由寡而众;此天地生化自然之例,而易之所以为易也,若执河图以释洛书,则将滞而不通矣!
  
  (一) 河图者:以数纪二五之本质;洛书者,以数名九宫之循环。河图不动而自生成,
  洛书以动而形变化;
  河图象天地初奠,物类自生之时;洛书象万有具陈。气数并行之例;
  其合于易,则图如伏羲之卦,定位明序,而立其极;书如文王之卦,变化错综,而推其用;二者各有其所象,亦不外造化自然之理数;
  可征于物,可验于形,可候于时令;可证于天地之文,可通于人物之生变迁者也;
  故河图之象,不易而易,如天地之道也;洛书之象,易而不易,如天地之德也;就河图推而上之,可明天地之自始;就洛书推而化之,可知万物之将来;
  而天道以明,人道以建,天人以达,性命斯顺;气数不乖,行止斯定;此易之所以立教,为象天道以定人道者也。
  夫河图之数变,而洛书之象以成;其属于天道者,万物生化自然之象也;属于人道者,则扶阳抑阴;中极不动,显仁藏用,中和以成之义也。
  盖天道远,人道迩;天道精微,圣人则之;人道明易,众人能之;必以人道为言,而后众人可通天道也;
  河图之属天道者多,洛书则寓人道;以后天之世,唯以人道为急务也;
  然人生自天命,人道出于天道;非天道之外有人道,乃天道之见于人事,而宜取法者;故名之人道,明人之所当由者也。
  
  道路也;由之则可行;人生犹行路也,由道则全其生;大则治平之功,小则孝弟之事;远则圣贤之德,近则日用之常;皆必由是而达焉。此人道之所以为重,而次于天道,以先于天道者也。
  洛书之象,由河图而变;即由先天而为后天,亦即由天道而入人道;此可征之于其数也。
  五行云者,非仅指水火木金土也,凡物与事之同列而有五者,皆是;亦如两仪也;故在时,有春夏秋冬四季也;在地,有东南西北中央也;在人,有心肝脾肺贤也;在味,以酸咸辛苦甘也;在音,有宫商角征羽也;在德,有仁义礼智信也;在伦,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也;其类正多,要皆五行也。
  行者,言其周流往复循环而行,不相害也;故一年四时象之,年以四时成岁,而土旺于四季;
  如河图以水火木金定四方,而以五十之土立中极也;至洛书则方之四者变八,中之五者终不移;
  则可知天道之行,有化少为众,变合为分之例;而中极不易也。去其十者,抑阴而扶阳也,显仁而藏用也;此即人道所始仿也。
  人之于生,有德业焉,有事功焉;不得徒生也。故天命之性以成其德,仁是也;天赋之知以立其功,智是也;
  人之以仁成性,则道成而生全;以智立功,则事成而名贵;
  二者人之所以为人也,然必显其一;而藏其一,以合乎洛书之象,而契乎天地之德;若不能显仁藏智,则有功无德,失主之本;
  若不显仁而徒用智,则反未为本;离性日远,去道日甚;不独无以全生,必反因以贾祸;
  盖智者,用也,末也,必有本体为之先焉;失其仁而唯智是尚,是舍本逐末,失体求用;无根之花,无源之泉,何以自全而成用哉。
  用者,言有所用也;有所主宰而后成其用也,非独用可成功者;
  故显仁藏用,示天地之道;必先立德,明人道之本;必先修已,其与中极不易之义;
  为易教并重者也。仁之德,即生成也;天地以生成为本,故人以仁为先;
  仁、人也;有仁斯有生,安有忘其仁,而能生者? 即安有忘其生,而能致用也? 故用者,为仁用也;为用以成其仁也。
  分言之,则有诸德之名;约言之,即仁也;用之属智,亦为仁也;苟无仁,何以名其智哉? 譬如其生且不省者,焉得为智?此夫子有予智不能中庸之叹也!
  河洛二图所重,在变化之例;洛书者,河图之变;河图者,天地之变;
  河图以二气之变,而五行出;洛书则五行之变,而九宫分;此易见者也。其中微妙难知者,则五行之数,本二气之数;
  而九宫之数,即五行之数;推之则万物之数,莫非九宫之数,亦莫非五行之数,二气之数也,
  溯而上之,则九而五而二,归于太极之一;推而下之,则五而九,至于万物,以达无穷;一本而万殊,万殊归于一本;
  如布之经纬,网之纲目;其为数殊,为丝一也;故自太极以至无穷,为数虽殊,为气无二;而数之殊者,非殊数也;
  数之自加减乘除也。故数殊而不殊,虽由万物至于无穷,仍不外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之数;不过有其分合变化而已。
  故数之殊者,数自殊之;非数外有数,则由气之不二也;
  因气不离阴阳,虽有错综生化之殊,仍不失其为阴阳;故气无殊,数无殊;数以纪气,气之所至则数成,数之所见则气达,气数无殊用也;
  河洛者,明气数之用,示天地万物之始终也;果明其变例,则天下之气数;皆可推而知之;以其用因变而后见也。
  设无所变。即无所用;果无变无用,天地已归澌灭;更何河洛之图存哉?
  唯其变多则用神,用神则天地无极;人物无尽,莫不在气数之中;即莫能出此图象之外,而后河洛二图,乃为人之所必明,世之所必重者矣!
  河图与洛书异同之处,即气数变之迹,与天地万物生化之例;其所列虽仅此九宫之位,五行之名;而其类推,可至无尽;欲明其变,可就易象证之也;
  所须知者,河洛之变何自来?其气数分合何所本?此则求明天地生成之序,人物生化之数,所必留意者也;兹试论之:
  洛书之数,因河图而来;即万物之生化,本天地五行所出;如五行生自二气,即天地也;已见河图。而九宫变自五行,即五方金木火水土也,
  则见洛书;而九宫云者,非言九物,或九事也;以数尽于九,九宫足以包数之全;天下之物,尽在九数中,则莫逃乎九宫之外;
  故九宫者,万物万事之所隶属,而万数之所循环者也。
  无论生化之无尽,所推所衍,莫不尽于九数之中;由九而内则返于一,由九而外,则推至无量数;数虽无量,仍不外此九也;
  乾之用九,已尽天下生生之道;而大衍之用四十九,已极天下往来之数;
  其曰:大衍者,由中数之五,而十倍之也;衍者、推衍者:推其数之所至,而足以包举一切数;故曰:大衍。
  以数之老阳在九,老阴在六;六九五十四,去中五,而得四十九;
  即大衍之用,此亦河图洛书所有之数也;以其数之重在变也,则河图之象变为洛书,所始在金火互易位也;
  
  以金之九,为先天数;若已变,则属火;离代乾用,离为火;而乾为金,故其位随乾离而易;此易见者也。其间尚含深意,即以数之成,乃因气之行;气之行也,非置于一方而不动,必周流八方而无息;以位言之,则河图之火与水对,金与木对;
  数随五行之气,而定其方,无所易也;若以时言之,则洛书北方之一,与东方之三,一属太阳,一属少阳;
  而后南方易以九,西方易以七;亦一太阳,一少阳;其位互易,而后正对;以其气之既行,不复如河图之初生也。
  河图之气,以阳生阴,以阴继阳;故阳老于西方之九,而阴四继之;阴老于北方之六,而阳一承之。阴阳互根于定位,而相得以合,而生成之功乃见,此其以气之初生为象也;
  
  若在洛书,则阴阳已分,二气环行;行者有序,太少必对;是以北方之一,南方之九;一始一终,皆太阳;东方之三,西方之七;一生一成,皆少阳也;
  阴气亦然,东北之八,西南之二,皆少阴;西北之六,东南之四,皆少阴;两两相当,以周行于八方;而成一阴一阳之道,遂不可不易其南西金火之位也。
  此例可以一岁证之,春与秋对,冬与夏对;一寒一暑,相当其令;而一岁之气,周而复始,如环无端,此其用之可明者也。
  故洛书之象,象后天已定之气数;阴阳迭兴,数位周流;以成其往来不息之德,不独岁令然也;即一人之生,一日之昼夜;无不如是,皆以循环为率;此即洛书以明变化之用为象者也。
  且数之既变,有数例焉;阳之合阳,则反为阴;阴之合阳,则化为阳;故二阳相遇,则成阳中阴;二阴相遇,亦为阴中阳;
  此在太少之外,更有阴阳也。是一与九对而成十,则九为阳。一为阳之阴;
  三与七对亦成十,则三为阳,七为阳之阴;阴数亦然。故四隅阴数,东北西南为阳,相对为阴;
  其所以然者,合则变,分则化也;后天之数多杂,无纯阳纯阴之物。以其不能生化也。
  洛书之数,参伍错综,各有其分合之用;故变化无尽,不独火金之易;即二八之易位,亦其例也;
  天地生成,全依此阴阳之摩荡;而后万物生化。世界悠久,以迄无穷,此所谓造化之机也。其行也,则以往来为则,循环不已,以成其生生不尽之功;
  即至诚无息之德也。故气之阳者阴之,阴者阳之;天者下之,地者上之;左者右之,右者左之;相互以生,相交以成;不独金火之互换也;
  故东南西北,四方之序;不似河图,自一至九,九宫之数;不同五行,而后见后天之道,明世间之数。
  如河图始于北,而洛书首东;河图阴逆阳顺,以一系行;洛书均分二系以往复,此皆二者同异,可资考证者也;
  盖先天之象,由无入有;其始生也,因气之动;后天则已生成之后,万物随之生化;
  
  气之流行不息,数以变化不穷;其所以异者,皆自气合之;而气者,内征于道,即理也;外征于象,即数也;理数之间,不可过求其迹,以有神也;
  神御其用,故天地有主宰之数不易;而神不可测,以其微也;是阴阳之事,不可实之以物也。唯神通之,气感之;固圣智之事也。
  以易言之,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,言非易明也;而气数之常变,吉凶生焉,祸福降焉,则尽人所当知也。
  故逢其合,适其宜;去其逆,塞其空;为趋吉凶之道,不可不讲;此数虽止于九,而用可千万;物虽止于五,而道将无穷;
  如水之数,遇金而旺,遇火而尊,遇木而退;遇土而死;其道有穷通也;他行皆然;以数合之而自卜之,则吉凶无遁情,祸福有定数;不必求之人也。是故数之为用,
  合道明生者也;知数知生,顺数顺道;其所指者义精意切,惜乎人之不讲,而不明圣人立教之旨,斯可慨矣!
  
  
  宗圣讲述——曾子
  
  古时象数,悉本河图、洛书,是为易象之源。河图负于龙马,洛书呈于文龟;皆天地自然之象数,而圣人则之以演易;
  盖所由来者远矣!在天成象,在地成文,天地之象数,即由天地自呈于人前;神道之感应,为人道所昭彰;
  固上世常见之事。以地天犹通,神人时契;人习于道,无不通神;则神亦降其灵,资人以智,发人以道,非可异也;故图书出,而人文以创;
  天地之道见,而人道以明;人之有文化教育,皆始于天地自然之象数文章;虽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;而溯源探本,则有所自矣!
  故图书者,易象之袓;欲明易象,必明图书;如木本水源,不得其故;则枝流莫可究诘,是以夫子曰:「五十学易」,言由图书以穷象数也。天五地十,五十为天地中心;
  天之道由此见,人道由此立。故五十为图书之中数,犹易之太极也;太极在数曰一,在位曰中;在性曰至善,在气曰纯阳;为无始之始,万有之宗;老氏之天下之母,即指此也;而其大包无外,广尽万类;故属天地之中,亦天地所自成也。
  数虽自一至九,而其宗则五与十;五十分列,则乾坤定位;五十合用,则大衍成形;故曰五曰十,或五十,皆数之本体,其化则用也;
  乾用九,坤用六,九六为乾坤之用;乾数极于九九,坤数包于六六;
  
  人之数七,艮也;其数尽于七七,此大衍之用四十九,指人道也;天地之道,由人而明;天地之数,由人而用;故大衍之数,以七七为用;而天地之数在其中矣。合则成用,分则为位;交错则变化生,乘除则盈虚见;而其本始,莫外乎图书之数也。
  河图、洛书之象数,为自然象数;易之象数,则本图书而推其变化之象数也;易与图书有同异;但天地象数,终不外图书所有者;
  至其变化,虽推之无尽,仍不能有违于图书之例;则由天地生成之数定,不可越也;自上而下,则二五赋形,而万物以生;自下而上,则万有归一;由形返神;
  故图书之数始一终九,五十在中;而二气五行备具。其化生万物,则以用言;以二五互交,推演为数;所谓二五构精是也。
  
  故其数阳五阴五,阳以顺行,阴以逆行;相交以生,相克以变;而孤阴独阳,则不生不变;
  易以乾坤交用,坎离相制;以成生克,而形变化;由数之用言,则阳者,一三七九顺行,始一终九,其位在西;阴者,四二八六逆行,始四终六,其位始于西北;
  阳以九终交阴六,故阳数用九;阴数用六,九六相终始循环以生成变化;而五十主于中央,为天地中极;万物枢纽。
  此图书象数之大概,即为易所本者;乾之用九,坤之用六;即准河图之阴阳数也。
  观河图所列之数,作为环形;则一三七九,由北而东而南而西;而四二八六,则自西北而西南而东南而东北;亦环而终始,唯五十在中焉。
  洛书亦然,不过其用有异,由方圆不同也;由北之一,东之三,则以接西之七,南之九,皆阳数也;其阴数,则西北六,东北八,西南二,东南四; 亦由东南之四,西南之二,接东北之八,西北之六,相环以终始,正如河图;而五在中焉,
  其不同者,图属先天,书属后天;一体一用,一位一成,一位一时。
  故洛书之数,以相交而行;而河图则相贯也。洛书之位,以东南与西北易数,而河图则顺逆依序也。
  
  
  孚佑帝君疏述
  
  河图之数,本于天地生成之象;盖自无入有,首为太极;一气既动,两仪以分;两气相荡,五行以具;
  故河图象之,其数自一至十;分为阴阳,阳奇阴偶,各得其半;而生化之本,必基于二气之和;五行之分,即由于阴阳之变;其生化也,以一阴一阳相合而成;
  乃于是数中,以阴合阳,以阳合阴;天生则地成之,地生则天成之;故一至五为生数,六至十为成数;生成二数,各居阴阳之半;
  如将筹比算之,自左设阳筹,右之阴筹;则左数为一三五七九,右数为二四六八十,左右各半也;更将其配合之,为左设生数,右设成数;则左为一二三四五,右为六七八九十,亦各半也;皆以相得而合,而后有物生焉。
  故自左之一阳,合右之六阴,而水生成;左之三阳,合右之八阴,而木生成;自右之二阴,合左之七阳,而火生成;自右之四阴,合左之九阳,而金生成;更余阳之五,合阴之十,而土生成,此为五行生成之次序也。
  其生与成,恰为相当之位;故其数相得,如一居左首,六居右首;
  故恰相得,犹子与午对也;是为配偶之定例也。因其位相当,而数相得;始有合,而见其生成之功;
  此一六居北,二七居南;三八居东,四九居西;五十居中,以既合而后同居;亦如人之夫妇也。故其位之相配以次,数之相得以序;
  虽有一二之殊,却非父子,而为兄弟,不得视为水生火也。
  然五行之数,亦为二气之量数;如一六为水生成数,亦即水之量数;以阳一阴六,为其分也。其所差五数者,系以五之前为生数,即生气;
  
  其气能生不主成,而成气必自五以下;犹之日与夜也,非至日落,不得为夜;以生气未尽,不见成气;
  故一必与六合,不能与二三四五合也;一六既合,其次则属二与七;二为阴,七为阳;二属生,七属成;阳多阴少,乃为火之成分;亦如水之一六合也,以下皆同。
  盖五行之数字,包括数义;一示阴阳之成分,一示生成之先后次序,一示五行之量数,一示二气之分合总数,一示二五之化成原数也;
  其义甚广,而无不相通;实天地间至数,不得移易者也;如天一地二,谓之为阳阴次序可,谓之为天地气分量数亦可;
  论五行生成,则次序也;论五行成分,则量数也;论生成次序,兼示阴阳量数;而以纪二五之精气所行,与天地之形气所积,莫不一致。
  故河图总数五十五,即由一六、二七、三八、四九、五十、相加之积;其属天者二十五,即阳数之积;为最清轻之神,故居上而名天;
  其属地者三十,即阴数之积;为重浊之精气,故居下而名地;其实一阴一阳耳。其所间所差者五,此为元气之未化者,虽在天地之中,却非五十五数之内;
  盖可以名而无名,可以数而无数;故为中气,即阴阳之间所差之数,然先天初见生化,无序可纪,无量可数;有差而无差,有积而无积;盖以阳阴之异,祇在动静之间;
  原同一气,因其动静,而后有始数可知;然未遽定也,必待五行次第生成;五十五数确定之后,始知其属天者几,属地者几;不可以后天之数。名先天之气。
  先天祇一团浑然之气,分之为二;始为两仪,然无量可数也;其为量者,乃五行生成之后,因而量之,始有其名;
  当初生之时,祇宜名曰:一阴一阳之化合;一、一也,六、亦一也;二、一也,七、亦一也;
  推之二十五与三十,初无异量,皆属同气;不过既分已久,生成已见;其气已化,其行渐成;而后前之一中,变为有数可纪,有量可量;
  如一六既成水,始有水成分可言;盖以阴阳之偏,遂生差异之数;如冷与热,升降异也,轻与重,上下殊也;
  于是有量有数,可以别其为何物;而物则因之更生他物,气亦因之更化异气,此后天数有一定者也。
  要知先天后天之分,本无多异;异者一有定,一无定;一有名有形,有象有数,故有定;一无名无形,无象无数,故无定;
  而介乎先后天之间,为初见生化之迹者;则可有可无之间,或定或否之类也;其象数,以上言之,先天也;以下言之,后天也;
  故其象数可量而不可量,可纪而不可纪;此以在上下之中,有无之界;如数之一,如位之中,如物之极是也。
  河图之数亦如是,其数属后天之始,其象属初生之物;其气仍纯,其数仍简,乃能为一切之母;故天地数止于十,而积之成五十五;其中之五十二数,即代示五十全数;而最中之五,即代示先天之中气;
  先天中气,本无五名;而名之五者,即由后天之五也;后天之五,亦主众物,居中央,与先天同;故以其名先天之中气。且因天地各五数,其积之差亦五,而生成之中数亦为五,天地之中心亦为五;故五者先后天之中位,亦先后天之中极;五为至中数,
  由其序言之,命曰一;由其量言之,命曰五;由其位言之,命曰极;由其方言之,命曰中;皆此数也。
  故五者赅先后天之气数,而独立于其中者;且通先天中气,立后天中极;谓之先天可,谓之后天亦可;以在后天直名曰土,实则土应有三个五;
  今仅曰中五者,即暗指先天之中气矣!先天中气,本无可名,无定居,无定方,无定形,无定数;而以五名之,以土位之,则以后天为主也,然此中气,先后天同,而举土亦可以代示中气;因在后天五行,皆依于土而后成形;若无土,即无水火木金之质可见;
  是五行必赖土以成物,亦犹人物必赖中气以为生;其义同也。
  如河图中五,视为后天之数,则属五行土之生数;若视为先天之气,则属中极之气;故由河图一变为洛书,仅留此中五不移;由河洛一变为八卦,则连此中五亦隐;所谓:「易无体」,即隐此中五;而将土之成数,暗附于四方,与洛书同;此皆示中极之地,为先后天中气所在;而先后天所以变,而不离其宗;生化,而不失其本;皆赖有此中五也。
  故天地之差止五,而大衍与天地之积之差亦五;此五彼五,与先天之中气,后天土之生数,皆二而一也;
  能通而一之,始能明生化之源,造化之机;天人之道,道器之途;莫不豁然贯通焉!夫子讲义,特提出此五,以为读者告,其旨至深切矣!
  先天之气,无形无名,因其动静而后生成五行;故生之数五,成之数五,合为十;
  犹先天之一也。先天之一分为十,又分为阴阳各半;更由其生成次序,分为生成各半;故生之初为一属阳,其次为二属阴;其次为三为四为五,以奇偶而分属阴阳;皆生之数也,然生者初见之气,必赖成者而后成物;
  故初成者六,属地阴;其次七,属阳;其次八九十,亦以奇偶而分阴阳,其次序恰与生数相得;故一与六合,二与七合,三与八合,四与九合,五与十合;
  而其生或成,亦以阴阳各得其一为序;故一六为水,则阳生而阴成之;二七为火,则阴生而阳成;其下木金亦然。至五与十,又属阳生阴成;
  则阳占生者多之,阴居成者众;以此为后天生化之大则,即必先阳而后阴也。
  此生成之次序共五,而阴阳不等,其意实为深微;果将此中数提出,而不与四方之数并列,则阴阳始平。
  土虽为五行之一,且居生成之终;却能独承先天之气,而为后天之根;其兼备五行之数,合阴阳之德者,实有自也;
  故自五行生成之后,其数已定,其量始明;而其为二气之差,亦恰此五;因其兼备先后天之气,而包含阴阳之德;恒能齐所不齐,足所不足;而在后天之五,等于先天之元气;
  作阴阳之中枢,物所资生,人所资育,初无限量;故在河洛之象,独以之置于中央,而不与他数并列。
  且阴逆阳顺之序,他数皆易其次,独中五之次不移;明其为后天之极,即先天之精也;
  以数量言,属后天者,本有多寡之殊,轻重之别;在先天则无殊无别,以皆一气也;
  后天之异,而必求其同,则亦唯此五是赖;其所差者亦恰是此五数,果欲齐其不齐,足其未足,亦唯以此剂之;
  此由后天观测者也,苟明乎五行生成,原由二气之有多寡轻重;若其无也,则所生同一物矣! 故所生之异,在乎数之不同;而其不同,即所差之五;#六
  如以此中五调剂之,固可齐一;此系后天之例。以一阴一阳,而后为道。
  故河洛之后,变为大衍;其数始齐,若在河图,犹阳少阴多;变为洛书,则阴少阳多;皆不齐。待易大衍,截长补短,而成各半之数;
  然大衍与河洛所差,亦皆此五数;以其恰合于中数,为阴阳之枢;故少则可加之。多则可减之;以归于齐一。若其它数,则不得加减之也;
  
  河图之数,原象也;洛书之数,变象也;大衍之数,例象也;言为后天生化之例,包含天地之数,而得阴阳之平者也;
  故日:大衍。衍者,演也;与古道字术近,即一阴一阳之谓道,由此而演其用,以明生化之例耳;故齐者,人齐之;演者,人演之;以便于推算耳。如历之制闰,与岁月相齐也。
  且大衍之数虽五十,而用则四十九;此中妙义,亦多未知;盖本于象也。五十之象,
  虽阴阳各半;而其中一数,为二者共有;亦中数也。
  故用数止四十九,以阴阳分别数之,则各得二十五;若合数之,则各止二十四又半;故其用祇宜于合,不宜于分;苟分用时,则当更减去一数;即中数之一。而各二十四,于是阴阳之数始平均;
  若一岁之月十二,气侯二十四;以合日之行度,而月之三旬,有晦朔望上下弦,亦见月光者,止二十四日;上半月十二日,下半月十二日;为得日照时,余日则无光;是阳之合于阴,亦止二十四,与阳之度数同;
  虽河图象阴阳之数,共五十五;而至大衍之用,仅四十九;及其分用时,则止四十八;此由先天易为后天数之差也。
  其差者,因欲齐其不齐,足其未足;故恒截长补短,以剂于平;此后天之数,以平为归;而阴必后阳,天必包地;日必先月,女必顺男;此皆后天一阴一阳之道,由河图变易而来者。
  河洛之数,则异乎是;天地之数不齐,阴阳之象各异;为其初化,各物未具;数量犹混,不如后天之朗然若定;规然不移者也。
  故在河图之时,一六同级,二七等观;三八如邻,四九若亲;五十为偶,皆自相得;不多不少,而以成其五行也;
  若既生成五行,次序已明,数量以定;始得其所差,而辨其数;再因其中数,而求其齐;于后天阴阳之道始明,生化之机乃定;
  故自河图一变为洛书,再变为大衍;其数同而不同,与自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变易,其例正同;八卦定而后后天之象见,大衍用而后后天之数明;
  本末始终,各有所纪;通而一之,推而化之;则数不尽数,象不尽象;是在精研其自来,而贯澈其有无耳。
  至于五行之生成,与夫先天元气之初化;何以如是生成? 及天地之数,何以分生与成。是皆造化之阶,为自无入有经历之级;
  其理微,其义深;初非一二言所可尽,兹就大略言之: 夫先天之气,光明纯洁,密致刚健;凝然不动,晶然透澈;本无可名,无可形;
  乃因含有热性,温气氤氲,光流浑圆;以成其动,动则气摇;先热乃布,布则气分;于是浑圆者渐渐变化,光明者渐渐暗然;此由动而生变,即由一而成两之机也。
  故无极而太极,直一气之转移;动则有静,阴阳始分;阴为阳化,阳为阴复;二者相施,两仪乃判;其始判也,一阴一阳,犹甚纯简;以旋回之故,交合乃成;故阴阳渐离,其气时接;此则四象之渐成也。
  其太阳太阴,全然两仪之象,是为水火之生;太者,言其大也;
  然非纯阴阳也,以各得其多者为名;故水为天生地成,火为地生天成;斯为两仪之后,四象之初;太阴太阳之所象也。
  继之者,则少阳少阴,亦出于两仪;而其所得者少,所成者弱,是为木与金;此木亦天生地成,金亦地生天成;四者既具,生成之气未尽,于是土乃成焉。
  故土者、生成之末,而备两仪之精;全后天之象;接先天之气;此其生成之序也。
  然亦非如此简单者,盖气荡无停,精流不见;生机既启,成数斯应;
  
  天生于上,地乃应之;地生于下,天乃应之,以两仪初分,力足精强;行走至速,各含生机;均有成德,此生彼成;
  如电与雷,不差毫黍;其分之为气者十,生成各半,以与阴阳奇偶,相见而合;故水之生于阳也。而阴成之。火之生于阴也,而阳成之,其所应至捷也;
  然阳者,所生必阴;阴者,所生必阳,阳者下,而阴者上;阴者热,而阳者凉;皆以动而变,得其反也。
  故天动生水而流于地,地乃成之;地动生火而炎于天,天乃成之;皆气变自然而合,初无为之序,而自成序也;
  水火既生,其气已弱;故木为阳之微,金为阴之微;气自至焉。生成既众,强弱皆见;精复其始,德返于初;于是土乃生成,而得气独全,以其值气之复也。
  土生于天,成于地;与先天初生同,而土质厚德凝,为后天万有之本;其气全,其数中;此五行所独有者,亦万物所同母。
  故其用周于天地,利于四行;虽在生成之终,却居后天之首;乃位中央而数中极。
  此其生化之妙,有非人之所能知;而后天生化无穷,莫不本于此土者;其得气固不同也。先天生化之序,至土而止;
  而后生化之功,自土而成;是为先后始终之枢,恰当道器上下之纽;其为此世界之所贵者,自过于一切矣!
  故先后天之生化次序,均不同也;而皆以土为贯通之机,舍土则不独后天之生化不成;既先天之生成,亦无由竟其用;
  故言后天与先天同异,必自土溯其根源;此天地万物,莫不依土而后生存变化也。
  五行之气,水本太阴,而根于阳;火本太阳,而根于阴;以所生之属与所成异也。
  故水火木金,皆阴体阳用,阳体阴用;唯土则兼阴阳体用,以得气全也;
  气始动为阳生阴,既复则仍返于阳;气之初行,为阴随阳,既定则仍抱于阴;
  土之生成数,虽有阴阳,而五则备二气;十又五之倍,亦阳之所用;故其体用兼二气,以为后天之母;四气之长,五行虽分,莫不依土而生变化;是土者,直二气之精,五行之本,万物之源也;
  按之易卦,以艮为土,故曰:「成始成终」。
  以居先天生成之终,为后天生化之始;在后天卦位,艮与坤对,
  在连山易序,艮为首位,即洛书之象;二八易位,亦以艮坤相易,以明后天之土 ;代地之用,为生化之本也。
  夫艮卦属土,而异于坤之地也;乃能代坤之用,履地之位;其因气之异,德之充也;在先天艮为山象,居西北隅;在后天则移东北,与坤对位,而其原位为乾所居;明后天之土,即先天之坤;
  足与天同功,与地同德;此连山易所以推为首也。后天之艮,当坎震之交,明生化之源;其成万物终始者,即以其能代地而配天也;故艮在后天,非仅山之象,实土之总名也。
  既以山言,亦对海洋而论;以出海面也。故其代地之德,多见于陆,而其象系大陆也。
  因地之用,有陆水之别;而土之德,则见于陆;即水亦陆所载所防,而后成其用也;
  故五行之水,受制于土;而八卦之坎,与艮连居;其义至深切矣。
  土之在后天,实为一切主;无论何物,莫不因地以为生化;即空中之气,亦附于地面而后殖;其它有形之物无论矣!
  凡生在天地间者,无能离土以存以变;不独人物之生也,即植物等或无生之物,亦必赖土以存以变;此可以见土之德,为造化之本源所寄,亦即气数之根株所在;故土之数五,实为万数之基;
  而足通天地之用,为人物之权衡;是五者,等于一;言其用广,而能通一切数也;在河图证之,一六居北,二七居南,三八在东,四九在西,五十处中;四方之数,均仰中央,而其差皆此五;已可见此中数所寓,即中气所存。
  又以阴阳顺逆言之,一三七九,由北而西;四二八六,由西反北;两者循环,以相终始;五独居中,以运其枢,不随之移易;
  十以二五,亦同在中;皆气之妙用,数之妙合也;故阴数皆逆,而十不动;由先天之本序言,则二四六八应为次,今以行之逆,故变四为首,六为终;
  六者为阴数始终之数,在成数为始,在用数为终;阳始一终九,阴始四终六;展转相合,皆为五;亦即中数所寄,中气所存也。一四同行,至九六相交;莫非五数,以明中气之无不通也。
  五行之数,固如上述;先天后天各殊,即其方位,亦有此异;当五行之初见于数也,虽有南北东西之分,实则所指属虚空之象;
  如以中国论,自当北为水,南为火,木居东,金居西,而土在中央;若合天下言之,则有不然;
  盖赤道南,则反其寒热方位矣!此理原易明,盖所云方位者,为其气之所宜也;今以土为本,土之所在,当以大陆属之;
  则凡赤道以北,大陆为多,而南则少;故当以北温带为中央,而顺是以次南北焉;若果赤道南之大陆,则正与北反;即宜以南之北,当北之南,而反其五行之位。
  盖河图五行,本无定方,仅有定位;上火下水,左木右金;若在北温带,则下为北,上为南;若移南温带,则下为南,上为北;
  此固就所居地而定,不过水与火对,金与木配,乃不易耳;
  更推言之,水虽居北,而中国北方皆陆;火虽在南,而中国南方多水;东方亦为水居,西方则多高地;是即按之吾国,亦难以物质求之;
  况水虽属阴,而根于阳;火虽属阳,而根于阴;是寒热亦未尽水火之体用。
  木在山多,金出水内;东海无森林之地,西陲少金石之丱;则东西以配木金,亦非一定之理;故五方云者,乃就气而言;
  就先天之气言,与一岁所合同;初非一一按之实物也。
  不然,春温秋凉,冬寒夏热,皆气之变耳;物或随之或否,不得以物执其说也;然若谓此言无定,而不信五行之说,则不可,盖五行正同于二气,无地无时不见之,其分别亦至明晰;
  如水之流下,火之炎上,与春夏之温热,秋冬之凉寒,皆一定不移者。虽至何地何时,仍可验者;故其分别,得气之殊,成象之异;实有至理,毫无可疑,不过学者宜会通其意,勿泥其辞;
  贯彻其精,勿执其表;则天地之大,日月之明;山川之遥,草木之庶;无不可候其气数,而得其类别也。
  故言五行,重在其生化之功,而探研生克之理;以求其象数,通乎天道耳。近世科学渐已近于是理之讨论,果假以时日,读吾中土之书,精以求精,自有会归一途之日;
  盖五行之说,乃古人探本生化之源;格物致知,穷理尽性;通天地鬼神之道,立人生修养之方;顺吉凶祸福之常,为日用起居之则;固与科学之义同,初非惝况无据之谈,迷离莫诘之论;
  故中国一切文物制度,无不准是而成;人伦纲纪,世道规范;以及医卜之技,言行之箴;政教所成,礼法所制;初无不由是而出,所谓规法是也。
  如天文之轨度,地理之纪程;各有规矩方圆,以应乎二五气数;故欲深通古时文化,必先自易探索;而易之仿始河洛图书,以准天地之道,明鬼神之德;其精义入神,初非言文所尽;今所论者,尚其大略耳;望世之读者,更由是以深求之;庶乎有通于古,有造于今;而不独中国文化之得传,无负圣人之教矣!
  又曰:天地之间,万物并生;而所凭者,多在地土;则以土为后天生化之母,备五行之气,而为两仪之所合化也;
  其德全而用宏,居中而运众;虽天之高,星辰之远;日月之明,风雨之降;寒暑之往复,关于天时气候者,若不在地;而莫不自地见其用也。
  地者,万物之中枢;为一切气数之机衡,生变之炉冶;而人亦随之生长死没,至于无穷;故后天之土,虽居五行之末,实策生化之源;
  而本数则五,故其用亦五;以五应天,则天数成,此十乾之为二五也;以五应时,则时令备,此岁序之分为五时也。
  在地则有五方,在人则有五脏;在行则有五德,在声则有五音;在色则有五色,在味则有五味;凡由天地人物生化之物,接触之事;莫不以五类别之。
  则以气之所成,数之所至,莫不本于土,而同为五行之象也;五行云者,言气之运行无息,而有度也;故五行之位定。而方无定;
  言五者气自消长,不居一方,而其本位则不易也。如水流下,火炎上,其不变也;若以其所在言,则无定;如水可居山之高原,火可入地之洞穴;其所异者,水不能炎上,火不能流下,以非其性也。
  故五方之地,恒随土而定,初非必南火而北水也;且方位者,本天空而言;以皆气也,不可以形论;故天空之气,流行不息,而五行随之。
  
  如人身之气也。人身虽以五脏配五行,心居上而贤居下,肝居左而肺居右,脾在中央;一如河图之位,但考其实非定也;
  盖所配者气之流行,用之主管,非谓物质之偏处一方,不相涉也;故一身之中,气血周流,无处不至;则五藏之气,循环全体,无部不连;故曰五行,而不曰五物;正以其运行不定方,非物之可拟也。
  其岁时声色等,虽分五类,恒有兼体;气之所至,体用见焉;故五行之名,亦大略耳;
  按之佛经,则为四大;地水火风,分属一体;其象同于易之四正。而地当土,风当木,合之水火,似少金位;
  然风亦作气解,与乾金同德;且佛以金刚为佛体,而西方为佛土;是其以金为至坚至净,非色非空,正与纯阳之乾同象;则四大之外。仍有金也。合之中国河图之象,易卦之位,小异大同;
  此可以广五行之解,而证五位之说也;盖佛生印度,未闻中国之学;而言若是,足见五行之分类,实造化自然生成,非古人为之名也;故五行之说,通于一切,而其德用,尤推于无穷也。
  要知五行之分,固在气之分合,生化之原质;而其用则在于生制之性,以后天生化,非二气之合,不能成其生;非二气之变,不能成其化;五行之性,有生有制,而后见其功用;
  故水遇土则塞,遇火则克,遇金则悦,遇木则竭;金火土木亦然,各有所生,有所制;则各有所爱,有所畏;于是展转推衍,以尽其性,而成其德;
  于是万物以生以育,以化以灭;循环往复,莫可究诘;于是造化之功见,而世界以立;为盛衰因果,繁枯消息;以竟二气分合之用,而达天地生成之德;皆由此生制而来者也。
  故其气往来不息,其数乘除不尽;其为万物禀受之本,生死之机;祸福吉凶之源,妖祥顺逆之则;无巨细、远近、多少、美丑、之伦类,必皆缘此以为例;
  无贤愚、老幼、动静、之性情,必皆因此以为范;故天地以之成度,人物以之成纪;世界以之成用,宇宙以之成法;神鬼以之成德,形气以之成行;上下今古,精粗巨细,咸在其生制之中;
  而后数命以成,气象以明;智者察之,以为通道;愚者顺之,以为安生;圣人着其象于卦,示其用为易,以立为教,而诒天下后世,是易之所述,本于河图;而其所拟,莫外于五形生制之例;此凡习易者所当先知也。
  盖易之卦,虽始为八,终为六十四;而其本,则两仪也,五行也,及其分合与生制也;
  故卦有性,不外阴阳;卦有德,不外水火木金土;卦有用,不外五行生制;二气分合,以此卦象全演自河图者;
  而卦纳甲、纳音、纳辰、各例,尤为推五形之制,而尽其用;本二气消长,而竟其功;至详且明也。此习易必先习河洛图,而明卦必先明纳甲、纳辰,纳音者,良有以也。
  五行生克之理,由于气之分合;气有消长,则用有生杀;以后天生万物并生,必有所制;否则独亢,反生为害;故有制使之不亢,而后成其生化;
  如水得土,则无泛溢之害;火得水,则无焚燎之灾;而后水火之用见,利多而害少,故物得其益;此造化之妙用,亦本气自然者也;
  河图之象,以当相生者相接,相克者相对;而明其承制之义。知其对偶,非仇则爱;盖相当不让则仇,相得有合则爱;即以刚柔为辨也。
  刚遇刚则仇,柔遇刚则爱;故其承制,皆以相克而成其用;如水与火,木与金,皆得其所制为助;以其克之,所以助之;虽抑其势,实成其道;故相对若仇,而相得为婚;其成生化,全在于此;
  故五行之运用,必合其生克之情而后见;河图如是,卦象亦然;八卦之位,亦以对偶承制而尽其用;
  甲子亦如是。故子午卯酉,分合水火木金之位;而甲丙庚壬四刚亦如之,皆以相接相对,各成生克之用者也。
  五行之名固有定,其气仍时通;故其用时相为助,而成其生成之数,亦恒以为用;如内经等书,以数纪用是也;在水火木金,多取地数;土则取天数,亦以其独异也;土之生数五,成数为二五;生数实赅成数,而五又中数;故独取之以明其用,其旨实深矣!
  
  
  太极图讲义
  易传曰。易有太极。是生两仪。两仪生四象。四象生八卦。此言易卦所自始也。
  易卦有八。而本于四象之分。四象者:太阳、太阴、少阳、少阴也。
  阴阳太少。虽有四象。而本于两仪之化。两仪者阴阳也。阴阳虽有两仪。而本于太极之所生。太极者至极也。言天地万物莫不有始。始于太极。由下而溯其源。至斯已极。故曰太极:
  言无极也。太极之始。阴阳未分。两仪未生。纯然一气。精神光明。为无始之始。无生之生。真体圆灵。气周道凝。德至玄玄。神至冥冥。光合息醇。悠然至清。不可物拟。不可言名。名之太极。
  立生之根。此太极之象。为自无之有。太初之母。万有之宗。一气之原也。故曰太极。
  言其至极。无可上进。无可分移。而不得以名称。以象类者也。夫天地万物。同斯气也。同斯生也。同斯运行不息也。同斯有守有立也。而皆太极始。
  以太极能生也。有始也。运行不息也。守中立极不二也。故为天地万物之母。气数之祖。生成变化之大本也。言其远不可知。言其可知。则太极而已。言其外不可名。言其可名,亦太极而已。天地尚自太极生成,况其下者乎。故欲穷生化之源。气数之根。必自太极始。太极者固万有之宗。而言易必以太极启其端也。
  易之始也。伏羲之一画。即太极也。为体一。为气纯。无数之可纪。无象之可象。而纪之以一。象之以一。言数之始象之初也。
  故易之卦象。即自一始。盖示太极者也。太极之为象。虽仅此一画。其气虽纯。而有动静之用。其精虽凝。而有生化之功。其初虽一。而其既动则有所生。既生则有所变。
  故一之动也而二生。静也而一复。一者为阳。二者为阴。两仪乃生焉。两仪者太极之初变也。太极以气之动静。精之生化。动者自生。静者自化。生者为阴。化者为阳。阴阳既分。其气斯变。
  前之一者变而二矣。前之太极者变而两仪矣。故易自太极生两仪。然两仪虽生自太极。非如后来之生化有父母也。乃自至极之元气动荡而生。
  因其有动则有静。动静异也。异则有别。而后生化见也。虽生化而仍由一气之变。非生自二气也。虽化而成两仪之名。其始仍为一体也。
  故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。言两仪之生。生自一气。而两仪未生之前。固浑然一太极也。是生云者。言自是始生也。明示两仪之生。为生化之初始。而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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