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-易经证释-清-陆宗舆

湮揭恰J瞪跫溆谩R运萏斓厣芍尽H宋锘匆病?br />   故曰是生。凡古文是字有自此作始之义。且言其本能也。世界生物。莫不自阴阳之和生化。唯两仪始生。则太极之一气所化。由其有动静。动静亦阴阳也。不过一气之动静。而成两体之阴阳。
  老氏所谓一生二者即指此也。夫太极之初。固浑然元气。无形无质。无色无象者也。然以其元气。有其光焉。光生热。热生动。动则有生。光者元气之体。热与动者。元气之用。生者用之见也。
  元者仁也。仁之德。以生为用。故元气以生化为本。动而有生。生而阴阳出。此元气自然之德。流行不息。而后阴阳之象。往复无穷。一生永生。一化众化。而天地以成。人物以育。生之化之。日益以盛固元气之德所见。亦造化之功所征者也。
  故太极者。主生化之枢。为天地万物之母。而溯世界之初始。则固来自浑然之一气也。是曰气化。气化作始。形化继之。既有阴阳。则生化者自二气之和合而后成。故有两仪。乃生四象。有四象。乃生八卦。即犹河图自二气而生五行。洛书自五行而变九宫。老氏所谓二生三、三生万物者是也。
  阴者承阳。阳者包阴。二气环行。乃见生成。此亦气之自然。数之自合者也。故易之卦象。自 之象。生 与 之两仪。更生 之四象。更由是推之。而生 之八卦焉。皆气数自然化合而生成者。而其自出则太极也。即一也。
  图而象之。则为O。此示浑然之气也。以其既具动静也。则为 。示已生两仪也。世传之图。有末尽合。应以此二图为则。一图则太极之象。纯净光明。二图则动静生阴阳之象,黑白环抱。如是可见太极之体。及所两仪之象也。
  夫易象者言天地既生之后者也。取象自太极以下。而八卦也。六十四卦也。三百八十四爻也。皆两四象既生之后之事物也。重在既变之象。故名曰易。
  易变易也。而易有太极一语。即明示所自始也。易字不必指书名。当以卦象变易之义释之。
  有字不可属于易经解。当以自无入有之义释之。盖言易之言变易也。必自其变所始考之。言变者必征于有物之初。而始有者即变之始见也。则太极者即万有之始。亦万变之宗。
  故言变易。而明变化之源。言自无入有。自当溯太极而为全易之根本。则易有太极一语。其意义至深切着明也已。若视为易经有太极。则不合矣。
  太极非物也。言易虽自伏羲。而太极之有象。则天地之先也。故太极不得视为易所有无者也。要知太极之象。传之久矣。伏羲时画之为一。无此图也。后圣渐由伏羲之一。演之为圆圈,以示其体。又有由圆圈之象。演之为 。以明为用。即中字所自出也。
  后更演之为黑白交互之象。以明两仪既生。二气之周流不尽。而以证天地生化之序。乃合易象八卦之图。此今世所传之太极图也。图之为象。在明其体用。黑白之图。有用遗体。尚非全也。必先有浑圆明澈之图。以象其本来元气。合以黑白交环之图。以象其动静生阴阳。于是体用皆全。变化自见。
  如易之卦象。自 生 。自 生四象八卦。皆有序也。若不循序观之。则不知八卦所来。又何以明卦象之体用与变乎。故 者太极也。 者两仪也。八卦皆自是生化者也。
  古人言文尚简。况当画卦之时。尚无文字。所有之象。仅八卦与六十四卦。虽有太极之象。而未有图。以未以列于卦象前后。不过口授之后人。知其有所始耳。迨文王之后。诸圣人之言。皆笔之书。
  不独易之象义。有其文言释之。即河洛太极之图象。亦有传序以解之。此系传中有易有太极之语也。盖恐后人不知易卦所自始。而忘其本。故特述先圣之言。而系辞以传之耳。系传者谓系于辞以为传授。以易象之未备。恐先人口传不垂久远。故系之辞。为之传。言犹系之于易。使毋遗耳。
  天地之前一气所凝;固无物也。天地即判。万物续生。仍气之所周流。故盈天地者物也。运天地者气也。气化而物生。气化自太极始。太极者气之主宰。其生化之序。则见河洛二图。
  
  阴阳并行。生化无垠。曰阴阳者以太极气化之次序也。太极之初。元气纯阳。不可分阴阳也。元气胚动。乃生阴焉。动则阴生。静则阳复。气因动化。生以动成。故太极初生为阴气。
  而其后动静往复。二气始分。此阴在阳先之义。非有所轻重也。至其既化。二者并行。阳主阴从。刚先柔后。则阴统于阳。天包乎地。此有生之序。不可乱也。
  故太极之后。河洛之象乃见。天地为两仪之大者。天生则地成。地生则天成。天地合精。生成乃见。非如太极之气化也。故两仪分合。五行以出。五行往来。九宫以分。五行九宫。即易之四象八卦也。
  故卦有气。有数。有位。有时。有其名类。有其变化。皆由气之所至。生化自然之序。然生化虽众。不得离于阴阳。以气化之后。必因阴阳之化合而后生也。
  天地絪缊。万物化生。此造化之序可纪者也。自太极以一气而分为两仪。其德在生。德流气薄。生生不已。太极为有生之祖。两仪为有生父母。皆气之自至也。气之自至。是谓之道。以其循环往来不相害。消长盈虚不相乱。而以成其德也。
  唯道有德。道不可见。其德显焉。两仪之德在生。即其道之见也。道以成其生为先。人之成道者。长生而生物。此即顺道致德之土也。故道出于太极。见于两仪。成于仁。全于性唯合乎道也。
  人生之性。受于中气。亦太极之元气。生而有之。全性则全生。成仁则成性。生全仁成。纯乎道也。故归于太极。复于真境。是谓得道。故曰道者返本复始者也。本始者太极也。返而复之。纯于元气之体矣。
  是故易之言教也。以道为本。圣人立卦象,将以明道也。道之始乎太极。运行于二气。调和于五行。以应万物万事。而成其德。以守中立极。而全其性。
  虽依象以稽数。而判其吉凶。依数以言命。而明其顺逆。而莫非指人以道。俾克全生以返本复始也。故易之言为道言也。易之象。原始要终。为教人各正性命也。故必推原道之所自。人生之源。气之所运。数之所合。以定其所宜。而为人立其则。以辨其所至。而示人所有修。必以天道为之准绳。人道为之纲纪。尽人以合于天。致力修养。以全生适性。立德成道.
  此易有太极一节之大旨也。夫太极固示人以象矣。浑圆无名。虚然光明。凝然周流。悠然长存。气行不息。德征广生。数纪太一。道在用中。固已纯精至神。为天地先。周环太和,为万物宗。其所象者。
  道之体用。而人之所见者。德之玄玄。仁智随所识而得。生成随所遇而合。无大无小。莫能外内。况参以河洛之图。证以乾坤之卦。大哉至矣。其义有不可尽矣。
  故易之象始于斯也。且易之言易,以不易明易。易明不易。溯始迄终。则天地推于无尽。返本复始。则万归于一原。太极主其始矣。而终亦尽于是。盖以不易之元气。而主变易之阴阳。生生不穷。而真体常存。行行不息。而中极永在。
  此所以为道之象也。天地尚自此出。而师其用。况其下者乎。故物物有极。事事有中。中极之德。即性命之所见。此中和之功并覆载。而仁智之德同天地也。
  易传日分阴分阳。迭用柔刚。可以明太极之道矣。夫易自太极立其极。而以乾坤代名其两仪。万物皆自阴阳生。故全易卦爻。皆自乾坤出。
  乾坤者。天地也。父母也。其德则刚柔也。仁义也。其功则生成也。覆载也。何莫非阴阳之道所见耶。欲明道而知太极。必自易始。易固演太极而赅河洛之象者也。
  
  
  孚佑帝君疏注
  
  此文讲太极要义,以举其大者言之耳;太极图象。秦后儒者失传,唯道家存之;至宋时传于周濂溪氏,而后儒者亦得有之;时以门户之见,沿习之深,讹毁者大有人在;徒以易传有易有太极一语,无能根本推翻之也;然周所传,虽名「太极图」实则太极已生两仪之象,非太极之体也;后人有演为一圈者,有为黑白相互,中藏一小圆圈者;取意固善,然尚非全体;以太极之初本无极,由无入有,必有其象;如河图之与洛书,由二五变为九宫;其图不能混为一也。必先示太极之体,浑然元气之时;再示其动静之用,阴阳生化之象;方可由图见天地生成之序,阴阳未判之先也。
  故夫子命作二图以象之,一圆圈浑然明净,此其体也;一黑白交互,二气流行,此其用也。体用既全,始终在目;自易探造化究竟,而明晓由无入有之景象也。夫太极气之所化,全为自然生化之物。因其气之有动静。而后阴阳分;初则一气而已,二气既判,生物无穷而此太极之象,仍如故也;盖前者先天之气,后者后天之体;后天之生化,即后者之所主;而先天之气,仍存其中也;习道者由后天阴阳之体,渐复于先天元气之时;当依此图证之。苟在生时。百体俱用;情识未除,不能逃于阴阳往复之道;即在生灭轮回之中,是后图二气互为消长之象。
  若果屏除物好,绝制情识;充其性灵,致于中和;则由后天返于先天,即前图浑然光明之象;所谓返本复始。原始要终之道,皆在此二图中验之;其义固重在明道者也。夫子此文,抉易教之微,指修道之要;非仅释易有太极之文义已也,读者当三复焉。
  夫子前讲易本河洛图象,不止言取其象而制为易之卦象也;实则取其象,以立修道之教耳。盖「道」字本无名之名,修道更难以言文明其方;必因图象而指示之,乃得悟其本原。及其归着处;而图象则自河洛始,河洛图象,以变者示人不变,不变者示人变;一静一动而阴阳生,一顺一逆而生成见;皆本道以明道,明之即以教人修之也。故观河洛图象,重在动静之间,顺逆之序;更重在以天道立人道,以人道顺天道;天人之相成者道,圣人之立教者亦道;道无二用,用之于身则成已;用之于人物,则成人成物;皆一以贯之。皆自河图象始终之也。
  故修道之教,不外于河洛之图;而圣人之道,不殊于天地之数;由其浅言之,则为人之事;由其深言之,则成道之功;易传曰:「仁者见之为仁,智者见之谓智。 」此语已尽河洛之义,一部易经如是,六经亦如是;除是外,更无他语足以尽之也。故道无大小,无远近;人自见之,若推而言之;妄者谓之妄,愚者谓之愚;人自妄愚,何咎乎图象也?
  中国言道,以性理代之,此宋人言也;实则道字不止性理,凡天地之物,无不在道中生成往来,无一事不有道在,盖天下物物事事,无不在气中行运,而自然生成往来者也;此气之名曰:「阴阳」。气之用即道也,故曰: 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。天下物物事事不离阴阳,故不离道;非止性理名为道也,气之所行,不独生物;即木石之类,无知无情者,皆有其气,皆在道中也;如一室中,或桌几,或书画,或玩好之物,皆在自然中位置;或主或客,或畜类,或虫蚁,出入住息,皆在自然中游走去住,皆有其道也。
  因天地成于此一阴一阳之道,则自天地以下,无大细,皆不得离道以生成往来;故道者,气之道,犹车之轨也;有车必有轨,有气必有道;同此气,即同此道;太极者,气之所始,道之所自;言道而不溯太极,譬如行路而忘所自至地,徘徊歧路而已;故言道必先明太极之用,既明太极,则性理在其中矣!所谓知其原,则流易测;得其本,则枝叶易探;此言道者所当知也。儒者言道莫先于易,易自太极出,则欲习道者,可不先求之太极哉!
  又曰:阴阳动静原相根,而动为阳则阴生焉,静为阴则阳复焉;初无一刻之停,祇见消长之气;故动则阳生阴,静则阴生阳;如人坐功,以动属阳,而情见即生阴;返于静,则性见而阳复;二者斯须之间,往复之运,非了然二事也;果动矣,必由阳生阴;静矣,必仍返于阳;此理自然而然者,以含有往复消息之义,足以明太极之气无一时停住,阴阳来去 有相根之妙;即天地间二者之相应,正如是也。
  以阳为主,则阴从之;以阴为母,则阳生焉;非截断可比。如静坐至极,神气活泼;灵光周回,即动也;然非动之动,乃静生动也;故曰: 阳复。太极之成两仪,即由此动,而分为阴阳;若未动,固无二名;动则阴生,即此义也。凡易理象气之流行者,若以不动者拟之,则失易义矣!易者,变易也;变易者,即流行无住之义;阴阳互抱,初无可截为二者,详细体会之自明。
  
  述圣讲述——子思
  
  太极图者,自易象溯而上之,乃示其初之象也;天地之生也,依是象以生成;更依是气之推行变化,以生成万物;其始则简,其继则繁;其本则合,其用则分;而实有定序与方位,有数量与名类,非无纪无序者也。
  盖天地出于太极,其象固大,大则难考;人物生于天地。其形已小;小则易征,征其小,自得其大;以其生也同,而气之行也一;不以大小有殊也。故言天者,必先求之人;言大者,必先求之小;物物有一太极,苟求之则自见,不疑为无征也;凡有生之物,皆同此气行而化,皆同此太极之象者也。
  
  太极者,至极也;古文「太」字同大,大者无与比拟;言独有而绝无,不可复加也;故有大一、大初、大素、诸名,皆示其独有无复加者;太极亦然,以至境不可复进,曰极;而极之不可复加,曰太极;盖自是以上,无可拟也;故凡物自大极始。然大极者,不可作上下看,或左右看,以端为极也,祇宜作中心讲;盖极必有所立,必有其位,其处必至中也。
  若无所立,不得谓之极;以无定也,无其位,不得谓之极;无所守也,非至中,不得谓之极;不可久也,唯有所立,则定于一而不二;唯有其位,则守于常而不失;唯其至中,则久于运用无所穷;故名之极。犹北辰之为北极也。天之极定于北辰,地之极定于南北极;而世界之极,则定于太极也;以至其极,无复与比故也。何以为至极无比? 则以其所立虽定而无定,虽有位而无常位,虽至中而无常中;不似北辰之天极,南北端之地极也。
  夫既曰极,而曰无常,岂非异于极之为极乎? 曰非无常也,言无常而有常耳;以随所在而立,所至而位,所行而至中也;故曰无极之极,曰太极焉。夫有之与无,同用异途;上之与下,同名异方;神之与形,同生异类;道之与器,同用异势;故天地既判,人物斯生;形神所分,阴阳乃别;此太极之为至极,恰介乎两者之中也。
  由此以上,皆属于无者、上、神者、道者、由此以下、则属于有者、下者、形者、器者;两者之中,乃为极;而太极乃居之,故曰至中。而有位,有所立也;然有既名,无未尝无;下既分,上未尝隐;形既生,神未尝少;器既成,道未尝亡;则两者宛转生化,迁变相随,未尝一日异;而极之为极,亦未尝一时失其中与其位也;而亦未尝执其中与位,执则失之;故有常而无常,故日物物有太极。取喻于小,足知其大;取譬于近,足证其远;故太极者,极而非极,异乎物之两端,天地之极也。果明乎此,可与言太极矣!
  夫太极之象,示天地之生成,生化之循环;阴阳二气之递嬗。万物之生成变化;自无入有,自始至终;盖无不包在象中也。故易之卦象,肇始于太极;而推溯万有之源,亦唯太极;言物必始于有,言生成变化,必本于气之动静;太极为初有,而具动静者也;故推而上之极于是,推而下之始于是;推而内之立于是,推而外之本于是;以是为宗,而后可以推及其它;以是为始,而后可以推至无尽。以天地之气,通行而无所滞;故其为象也圆,为物也周流不穷,为用也无息不二;而太极为之极,以定其位;守其中,以御无尽,而行无穷。
  故天地不离其度,万物不乖其序;而易之卦象,遂本是以立以成以用;始终于易,以尽其变化;而后天地之道以见,人物之数以明,鬼神之德以知;而后有形者适其生成,有气者通其变化;合阴阳而归于太和,汇万类而统于太一,同万行而期于至中;以言乎道,则道至矣!以言乎物,则理备矣! 以言乎事,则情见矣! 以言乎天下,无不咸宜;而行之无不得,守之无所失;是以为教之本,易之源;固非圣人莫之能知,亦非圣人莫之能言者矣!
  夫子于中庸述其义,曰:「时中」,于大学述其境,曰「至善」。曰「无所不用其极」,此「极」字与太极同一义;盖有物必有则,有则必有极;太极为一切之极,凡在有者,皆有极;而凡有用者,皆必有此极;此即中庸「时中」之义也。简名之曰: 「道」。故传曰: 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,而太极即自阴阳成;人生受命于天,而有性;性亦合于太极也。故曰:「成之者性」,性成于善,太极之行,至善也;故曰:「继之者善」,此太极者统一切事物而言之者也。
  非仅以一物名之,凡有名者,皆合于太极;不问其为物、为事、为道、为器、为形、为神也;苟可言者,必自太极始;有行有守者,必依太极以行以守之也。盖太极之为道也,道之为一阴一阳也;无能外阴阳以生成,故无能离道,亦无不合于太极也;虽然,太极固自生成者;人之生成中,而不克明太极之道,则为忘生之本;圣人乃以教教之,使明其生;而易之义于是见也。
  故易之溯太极,为制卦也,为以卦寓其教也;卦之所象,事事物物,皆道之所在;亦太极之所运行,无他物也;二气之消长盈虚,以成天地间之生成变化;而易象之以示人耳,是易之教,尽在太极中,天地万物原在太极中;故易不得外之以为教,人之求易之明,而不从太极始,将何以见易哉? 故传曰:「易有太极」,其一语也,郑重之矣!
  伏羲八卦所自始,固溯源太极,而合乎河洛二图者也。河图以天地合化,生成五行;已分四方,即四象也。洛书以五行生变,而为九宫;四方之外,加为四隅;遂分列八方,即八卦之象也。中五者,太极本位;九宫名太乙本宫,太乙虽在中央,而以时行临于八宫;故九宫皆有太乙至临之时,而八方皆受太乙之气;八卦之象亦然,由四象而分为八卦,虚其中以位太极;太极虽无象,其位固在;而其气运行于八卦,则八卦皆太极之象;分则为八卦,合则一太极;此天地自然之象数也。
  太极何以无象? 则以易之重在变,而推其用,故隐其体;以体为先天,非如后天之有形也;太极之为太极, 言其气之如是行,生化之如是成;不可以物拟之,故不象之也。然太极之气,无时不在;所行之道,无地不至;其所生化者,自物见之;故列八卦,即有太极;太极自存八卦之中,见八卦即见太极。犹道不可见,而以德见之;神不可名,而以形名之。
  先天者,丽于后天;道者,存于器;得其一,则知其二;不待别求之也。故八卦之位虚太极,而八卦之用,皆太极之用也;以太极有名无位,有位无象;故易有用无体,非无体也,见用即知体,体在用中也;传所谓:「神无方,易无体」者,即此义也。神者,指太乙之神;无方,无定方也;言太乙虽居中宫,而周行八方无定也;易无体,则极之不显其象,而其用存于八卦;不独八卦、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、皆有所用,皆太极之用也。用见而体藏,故曰:「无体」,后人不明此义,遂不解「无体」之谓何也。
  夫天地之大,为神者一,为形者万;为体者一,为用者万;故有上下道器之殊。太极体道而用神,为名可名,而物不可拟;合之则一,分之则万;皆此太极也。如:合天地,一太极也,而天地间万物皆有太极在;道,一太极也,而天下万物皆有太极在;太极不可得而象者,恐象之而人疑为物也;故虽有太极之图,祇可视为虚拟之象,不得认为一物也;不得为物,而物皆有之。
  
  故易卦不列太极,而全易卦爻皆存之;伏羲一画开天,岂非以一拟太极哉?则凡卦爻,莫非自此一来;固莫非太极之象,何事再象之乎? 通者迖之,执者昧之,观八卦之象,固无在而非太极,视人之能见得否耳。
  
  
  伏羲八卦讲义
  
  宣圣讲义——孔子
  
  伏羲画卦。始于太极。已见前讲。所画八卦者纯本太极阴阳并行之象。
  及河洛五行九宫之图者也。太极之阴阳两仪。非同等同类各据一方者也。
  非守位不移者也。非分行不侔者也。其生也有序。化也有次。交也有多寡。行也有往复。一消一长。一降一升。非划然两截也。一盈一虚。一错一综。乃合而有得者也。
  故自阴之始。至阴之终。阳之消。至阳之息。皆递为加减乘除。
  而象其气之上下往复。皆序为东南西北。而分其数为奇偶盈虚。
  故其名有等。位有级。类有大小。象有经纬。以成其变化。而赅天地万物之始终者也。
  故两仪递分为四。四象递变为八。八卦于是成象矣。合之河洛亦恰同。
  河洛之图。由天地之数成五行。由五行之位变九宫。五行除中央则仍四象。九宫除中央则仍八卦也。
  中央者太极也。八卦以中央为虚。故列八方而虚其中。实则中央太极仍自在也。
  八卦之象。本于太极。合于河洛。而象天地万物之生成变化者。生成无尽。变化无穷。八卦之用亦无垠也。
  易传曰神无方。易无体。此即指八卦之虚中位也。
  中为太极。元气周流。主之者神。行无定方。太极为体。八卦成用。太极既虚。故曰无体。
  此八卦既立之后。用其变化。而至无尽。虽曰无体。体见于用。犹神之无方而无不在也。
  夫伏羲作卦之始。初无文字。卦象则象形之字也。其命名也。即象物之名。
  故 为乾象天。即天字。天之古文。即如 卦之象。象阳气之聚于上也。
  为象地。即地字。象地之形。地成于山水。其左为山。右为水。后人其状为地也 离为火。即火字也。火为旁实中虚。如 后人变为火字。或作 。仍 象也。
  为坎为水。即水字。象水之形。后人变为 。仍 象也。
  为震为雷。象天下之电光流照。即雷字也。后人变 。仍 象所化。
  为艮为山。象山在地面。高出于土。即山字。后人变为 。有作 者。仍 象也。
  为巽为风。又为木。象风行天空。木枝叶分披。后人变为 。或 仍 象也。
  为兑为泽。象水之在泽。如湖沼之类。后人以其从水出。变为 。象水之潴。而后流之意。又为说言。象舌动而口启也。
  此皆最初之字。象形者也。虽以去古久远。迁变已多。不尽相同。而其意仍在。且坎离二象。仍如初也。
  坎之水。离之火。其象既似。其数亦同。则一览可知者矣。
  因水火二者。阴阳之枢纽。天地之运用其自然之象。永古如斯。则字象亦不变也。况八卦明气与数者也。
  
  气有阴阳。数有奇偶。故天为阳奇。地为阴偶。其所生者阳则奇。阴则偶。亦如之。
  而阳卦多阴。阴卦多阳。明阴阳必交互而后见其用也。
  所谓自然之理。自致至焉。不假人为者也。
  试观八卦之名及其字。即可以知其数与气。其符合者。纯自然自在。非圣人所为也。
  八卦之气数。生化之所系。皆自四象来。
  如乾与兑。太阳也。坤与艮太阴也。
  坎与巽。少阳也。离与震。少阴也。
  阴生阳。阳生阴。二气周流。循环无穷,其数则有先后。其位则有上下。
  属于阳者。近天而数奇。属于阴者。近地而数偶。
  天地者阴阳之总枢。故乾坤为父母。水火者阴阳之大用。故坎离为枢机。此四者居四方之正。
  震巽艮兑者。阴阳之变化。消息盈虚终始之事也。故四者在四偶。以辅翼其生化。而变通其气数。此卦之有八。为天地万物之总象也。
  
  夫伏羲作卦。以象明气数生化者也。而生必有始。化必有终。有其气。则有其物。有其数。则有其类。天地至大。万物至众。而约之于八卦。
  其所象者简。而所推者繁。所举者易:而所变者多。则由其用之不穷也。天地一阴阳也。万物亦一阴阳耳。故万物虽生化无尽。不得外于天地。即不得外于八卦也。
  八卦之始终可得言也。而变化不可测。八卦之名物可得类也。而迁移有无穷。此所以名之曰卦。
  言以一卦万。以简御繁。以易御众。其为德不二。故能成其大也。此就八卦之名类气数略言之耳。
  
  伏羲八卦。自象言之则包举天地万物之象。自数言之则纳天下之数。自气言之、则通二五之气。
  其设象有物。制卦有则。物者天地生成之物。则者河洛太极之象。故卦有大小。地有方位。行有次序。有往来之度。有变化之形。有奇偶对待之数。有阴阳分合之情。
  故卦有名有义有位有时。有交合之类。变易之事。虽简而不遗于物。虽繁而不乖于道。此其本于自然。成于固有者。非作者有意为之也。
  如八卦之气数。与河洛太极之图合。自分阴阳。自成上下。
  乾为天而居上。坤为地而居下。此天地自然之位也。阳从天下。阴从地上。阴阳上下。天地以交。生成乃见。此河图之象也。
  生成之数。首水次火。水以阴藏阳。火以阳包阴。水则润下而随阳升。火则炎上而随阴降。阳左阴右。
  故离东坎西。以象日月。日为阳则东升。月为阴则西出。其象亦天地自然者也。
  天三生木。则阳气切生于阴。阳在天为风。在地为木。风行于空。木生就上。故震在东北。
  巽在西南。阳息则阴消。阴虚则阳动。亦天地之气自然分合也。
  地四天九。金以生成。金藏于山。而耀其质。含英则静而居地。飞光则动而近天。
  山乃厚藏。阳因阴用。泽乃流润阴以阳耀。故艮为山而居西北。以附于地。
  兑为泽而处东南。以丽于天。阴阳自分。方位以异。亦天地万物自然之象也。
  阳者从阳而乐交阴。阴者随阴而喜顺阳。
  天地既立其枢。六物因之而定。水火既分其用。四象由之而行。
  风雷震于东西。以成寒暑之令。山泽列于南北。以见生化之机。
  此八卦之方位有所定也。
  易传曰,天地定位。山泽通气。雷风相博。水火不相射。此指伏羲八卦之方位也。
  至八卦之次序。则本于太极两仪之象。而分阴分阳。顺逆以相交。成往复循环之数。
  亦与河洛同。盖太极之变易。河洛之生成。阴阳二气。自生至老。自始迄终。有其序也。而以数纪之。则次序乃明。
  八卦亦然。乾为阳统。坤为阴统。乾数为九。纪阳之老。坤数为六。纪阴之终。
  此二气之枢。为各数之宰。循环者由阴始。行阴者由阳起。故阳自上统下。阴自下统上。左之卦上统于乾。右之卦下环于坤。一顺一逆。而成环行。
  阴乃继阳。阳乃交阴。故自乾数之。则次为兑。次为离。次为震。又次为巽。次为坎。次为艮。次为坤。以成一序。相贯而相得。莫见其尽也。
  盖乾者纯阳静则阴生矣。坤者纯阴。动则阳生矣。以阳交阴。则生者必有死。以阴继阳。则盈者必有虚。一往一来。一进一退。乃见其次序焉。
  故太阳有二。太阴有二。少阳少阴亦然。以有始则有终。有来则有往。其行之自至也。
  观其卦象。则自知之。如一日然。日午夜子定其枢。晨夕定其行 而自午至夕。自夕至子。自子至晨。自晨至午。气有异同。数有进退。象有盈虚消长。此自然之理。非有所为也。
  故卦之次序亦象之。阴阳二气。无一息之停。其序不乱。日月往来。无一时之失。其度不乖者。则由于有自然之次序也。
  故八卦成列。则次序见。而推之无尽。变之无穷。犹依此序。未尝有差。以合天道。以类万物。无不咸得。则序之效也。
  故有卦象。则有卦位以定其方。有卦序以定其行。方定则可守。行定则可遵。有守有遵。则可久可大。此易之道。大而无尽。久而不息者也。
  八卦之象物。虽有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名。然举其类。不止此也。盖物之生也日繁。气之所赋。数之所同。有难尽举。此则以其类而统之耳。
  如乾象天。以其纯阳也。其数九。其气阳。则凡类是者皆其属也。他卦亦然。有是象者皆附是类。以象言之。不以物名之。故于所象之物名外。另为之名。非其不限于此物也。
  此 象天。于天之名外。别名日乾。 象地。于地之名外。别名日坤。示 不止象天地也。故别称之为乾坤。他卦皆然。不可以名泥其象也。故曰象不曰物。犹之二气。不曰气。曰仪也。
  凡物之生成。皆有其气数。则有所象。象何卦者属何类。其多不可尽述。述其易见闻而名之 。而恐人泥于名物。乃别名之。又恐人之不能推演其象。乃别述卦象于传。虽所举较多。实未尽也。
  且天地间事事物物。生化无尽期。则分类无尽数。名不尽名。纪不尽纪。由其化合而得者。则自其所合之象合之。
  由其化分而来者。则自其所分之象分之。此在人之推之也。
  如八卦之象。固以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物名之。而八卦有分合而成者。则将自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分合而象之也。
  推之至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。各有所象。有所合。有所分。有所变化。其所得之事物。亦自其象推之。无不知也。
  故易象以简象繁。以少象众。由其本推之。可无尽也。夫乾坤之名。与六十四卦之名。名其象耳。不可泥于物。物不止此名。而象则同。
  如阴阳之为物。可千万以至无尽。而象同于两仪。五行亦然。九宫亦然。凡同此气数。同此生成者。皆同此象,或事或物。或隐或显。或神或形。或过去。或未来。皆同在象中。皆得推而类之也。故象者象气数也。非象物。物从而象之耳。故在 之卦曰乾曰天。不过名其卦而举天以象之。非谓以 象天已也。其它皆作如是观。
  
  
  伏羲六十四卦讲义
  
  宣圣讲义——孔子
  
  伏羲作卦。以象天地万物。而自无之有。自始至终。无不包举。所制卦象。初不必皆有其物也。而物之生成者自合焉。初不必皆有其事也。而事之迁变者自孚焉。
  盖本于气化而推之也。合而言之。则卦有物。分而言之。物自物。卦自卦。且卦简而物事繁。一卦不止一物一事也。
  故言物以象卦。言事以名卦。为自未达本。不可尽也。必由卦以象物以名事。而后推之无尽。所谓由本以及末也。
  伏羲首制八卦。以象天地水火风雷山泽。而天下之物与事未可尽也。乃重之以极其变。变之以通其化。变化既生。其用乃宏。而八者重之为六十四。六者重之为三百八十四。此皆本于八卦之变。三爻之化而成者也。
  卦虽尽于六十四。而卦之用未尽。爻虽尽于三百八十四。而爻之用无穷。以其变化之率言之。则适止于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也。
  盖卦之为象三。以象天地人。各有阴阳。乃重之为六爻。六爻者体用俱备。阴阳咸具之卦也。故卦成于六爻。天地人也。
  八卦之爻皆六。分阴分阳。而天地之气以见。由六爻之变。而八卦成六十四卦。四十八爻、成三百八十四爻。此皆自本推之末也。
  天地生成。自少而众。人物生化。自简而繁。虽有终始之殊。究无气数之异。故八者变为六十四。四十八者变为三百八十四。皆自气数之分合者也。
  气数分合。有纲有纪。有起有止。卦之与爻。有统有属。有错有综。以象之也。
  八卦之分变而成六十四。由其卦象之推移可见者也。一卦所变为八。八八为六十四。故八卦为纲也。
  四十八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。其象亦同。由卦之象见之也。盖爻者卦之支体。卦变则爻随之。爻始于 、 。即两仪也。
  积爻为卦。不离两仪。故爻之变不出于 、 之推往移往复。卦以爻成。故爻变而卦亦随之。以卦言。则爻随卦变。以爻言。则卦以爻变。实则皆气数之变也。如八卦自 变。而 自成。则由 变者。莫不由变也。六爻成卦。六位成章。故卦有六变。 六变。而成八卦。即 、 六八之数。合之为四十八爻。因其六位之易。而自有 之体。
  故以八变。八者后天之木数。物之初生也。以象生化之序。故八卦之变亦尽于八。以其变化之序言之。则凡 者必变为 。 者变为 。自其三位之爻言之。则其变者自下之爻始。六位之爻亦然。
  故初变自下之爻。由下递上。六变而至上位。与其对位本二者合之。则八变也。
  故有一宫八卦之变象焉。其对位者。如天与地。水与火。雷与风。山与泽。皆正对也。亦阴与阳也。
  本位者言返其本主也。如天之归天。地之归地。各复其本原。犹阴还阴。阳还阳也。故名对位曰游魂。反位曰归魂。
  往者必复。终者仍始之道也。亦由气至而自致也。故变终于不变。此变之常度也。
  八卦之变以此而极于八。八八六十四卦。而其变已尽。其气已极。尽则反始。极则复生。虽有变者。仍还于初。不必更推之也。故卦终于八八。而全易之卦已成矣。
  爻随卦动。卦以爻成。卦尽则爻亦尽。卦终则爻亦终。此爻亦尽于八之四十八。而止于三百八十四爻。
  虽有变者。不更推之矣。夫数本于气。循环无端。宁有终极。而曰尽者言其一段也。如以三百六十五日纪一岁也。天地之数皆至是而更转也。故卦爻尽焉。尽而未尝尽也。
  八卦自乾坤而成。六十四卦。自八卦而变。其义人尽知之。而其所以成所以变者。人或未之知也。本来天下之物物事事。莫外二气之推荡所成所变。二气之推荡自在流行。自然生化。\\
  与天地间一切物事。自相分合。实气之自至。非有为主宰之。驱策之也。其气自太极。而两仪、而四象、而八卦。自生自成。莫之为而为。莫之致而至者也。而有其序焉。
  有其位焉。有其时焉。有其类焉。非漫然无章。杂然并陈者。故其生化不相害。推移往复不相乱。是则谓之道。
  道犹路也。路有自至。有近有远。有水陆舟车之宜。有关山驿旅之便。各不乱也。
  故行者利之。居者安之。天地之生化亦如是也。有其迹之可验也。有其名之可纪也。有其外之可度内之可测。大之可计。小之可数。虽繁而不杂。多而不乱者。有一定不易之统绪也。
  虽大而无外。细而无内。莫不可拟以象。可系以辞者。以其永久不息。终古如一也。故得其本。知其末。明其往。知其来。推其初。知其终。质其显。知其隐。如合符契也。彼八卦固自乾坤出。而六十四卦。
  则自八卦生。其序至明。其位至清。其推移变化。至一不二。故观一足以知十。察此足以见彼。祇在就其象而核之耳。
  如乾坤之变。而离坎六卦成。祇由其卦象。索其为乾为坤者几何。则知其出自乾抑坤。或乾坤之和。或乾之几。而坤之几。皆能了然矣。
  六十四卦之成于八卦也亦然。除八卦外。为五十六卦。属于乾者几。坤者几:其它者几。或由乾之消。坤之息。或由坤之进。乾之退。或其它之消息进退。皆可于卦象中见之。
  故卦之变成于八卦。始出于两仪。有一定之序者也。而合于一太极焉。卦虽有八。有六十四。爻虽有六。有四十八。有三百八十四。合之亦一太极耳。
  以太极衔两仪而行。卦爻随二气以变。初无他物也。虽卦有象。爻有名。或所象所名无尽。总不外二气之消长生化耳。故物物事事虽不可穷。卦爻有可尽者也。明乎此义。则知卦爻之所自成也。
  伏羲之卦象。为象气之初行。道之始用。天地既奠。人物以生。其数初见。其象渐成。其卦之序。有异于文王之易。故名之为先天卦象。
  然既有象。是已有生成可言。既有物。是已有名类可辨。非如太极之先天尚无所有者。不过伏羲之创作时。为物也简。为名也寡。所象者气之所至。非有是物。而后象以卦。乃有是气。而后象之。
  其后因其象。而得其物。物乃备。是伏羲之卦在物先也。非先天。乃先物。以物言之为先天耳。
  至其制卦。纯本于气。而其所重。纯在于象。初未致其用以极其变也。六十四卦。三百八十四爻。虽随时皆成。
  亦就其本体变化象之。未及其变体之用。盖将以示天地之生成。人物之生化。而模其形。指其途。以教于众。
  使知天之为天。地之为地。人物之为人物而已。初未演其用也。故其卦象。犹悬则以示民。如天之文。地之理。其象显而变化有度。其义明而往来有纪。乃发天道之端。而立人道之极。故为易之始基。
  而后世诸易之所本也。此卦象之名先天。与文王之名后天者。一属体。一属用。一属成则。一属变例。其同异自其序可见者也。
  夫伏羲既立卦矣。宁不尽推其变而极其用哉。则由为时太古。文字未传。初无遗者。后之可考者。有连山归藏之易。即文王所资以作后天卦序者也。卦本无异。以序而异。伏羲之卦。留其本则。而文王之卦。通其变例。其用不同耳。
  然卦始自伏羲。则习易必先成则。以探其本。本达而后可言用也。
  故卦之用。必从文王。而卦之习。必溯伏义。伏羲之卦为后圣所采。以制作文物者多矣。其气所象不易故也。
  物有生化。气永存也。物有成坏。气常在也。故言物不可尽。言气则有度有纪。伏羲之卦名先天者。以依于气而先于物也。非太极之先天也。
  伏羲之卦。既属先天之象。则其卦所象。为气而非物。其系物名者。多后人为之辞也。
  且卦少物众。不可以物象者。则别名之。要皆非伏羲所名也。不独六十四卦如是。八卦亦如是。故 为天而名乾。 为地而名坤。 者。卦象气者也。天地者。象物者也。乾坤者。
  别名者也。别名亦有其义。为指事或会意。物名则象物者也。如巽之为风又象木。离之为火又象日。皆一物不可尽其象。而后名之以巽以离。然巽与离之义。不训为风木及火日也。
  是则别名非象物者也。且古人尚有他名者。至文王始厘定今名。以其知者众。而含义广也。故习易时先知其名。与卦有同异。不可执名以求之也。
  欲明卦之象。必求象之变化在爻位也。或阴或阳。必自其卦爻求之。始得伏羲之卦义也。伏羲之时。初无文字。所具者卦爻之画而已。以画之进退升降。知气之消长往复。以画之变化迁移。知气之生成同异。故习之者。必列其卦爻以按之也。
  伏羲卦序以八卦为纲。每卦属者共八。明自其本卦所生化也。然每卦之间。有连贯之气。非截然独立者也。
  如乾坤之卦。固相连而成变化者。非祇在本卦纲下也。其它亦然。故必会通而求。则其序可见。
  此八宫之外有圆方图二者。以其连贯生化自成方圆。象天地之气自相统属也。圆者象天。方者象地。方在圆中。象天之包地。
  其卦则象天上地下之物。及天地间之物也。象其气之周流终始。非限于何物也。故观伏羲之卦。先八卦之变化。次六十四卦之推移。次六十四卦本宫之序次。及方圆各图。以求其所以生化之迹。
  以验其所由周行之气。因以见天地生成之序。人物生化之次。皆可明了。则于伏羲作卦之意已知。而全易卦象之义可得。既得其本。再求其用。既得其则。再极其变。而后及于文王之卦。其终始可一览而尽矣。是则习易者所当知也。
  卦之变化。自其本宫所生者。则其本气所变也。自他宫生者。则间他气所变也。
  如乾宫卦。自乾所变。若坤宫有乾卦所生者。则二宫之气共化也。八宫皆相通。
  唯乾与坤。离与坎。震与巽。艮与兑。皆相对。半属本宫。半属对宫。以气之相当。而变之必至也。
  如乾三变则受坤气;四变以下。皆坤卦之来化。此定例也。
  唯最末仍返本宫。以归于本原。明气化之终归始也。此本宫变化之序也。方圆各图。则以卦为主。凡其卦之气属某者。不问其宫。与各卦同序。
  如乾卦凡属乾者。不问在乾宫与别宫。皆列于一序。交错各宫以成卦序。
  因天地之气。流行八方。本无界限。气之所至。则卦象见焉。以此可气之周流。不限本宫。而天地间之物。不出两气之生化分合也。故竖之则成行。横之则成列。圆之则成环。方之则成块。气之所至则成形。象之所见则成物。初无可泥也。不过行有度。至有纪。不相乱耳。
  故卦相象错综。气数往来。天地之大。万物之众。无一非所生化者。则无在不有其气也。
  观乎伏羲卦象。知气之所化。而万物生成。知气之所行。而万物消长。气至有象。气行有序。象征其物。序征其数。高下大小。远近来去。莫不可征。则天地人物。生化变易。莫不可知者矣。
  故曰卦象。言卦以象之也 天地尚在象内。况其下者乎。故物物事事。有名无名。总在卦中。就象验之。无遁情矣。故易者通天地之造化。明天下之亹亹者也。
  
  
  亚圣讲述——孟子
  
  易象莫先于伏羲之卦。由八而六十四,纲举目张,条分缕晰;有体有用,有正有变。其体不见而用昭,其变无尽而正一;
  必从其生自化,而求其推移之迹;必由其所位所行,而求其气数之类;
  非一览可尽者也。奇正错综。参伍变化;其义详于象,昭于辞;
  而引申于傅,不待赘述;兹所欲为之言者,卦象之所自成;伏羲文王之易之所自异而已。
  夫卦而言象,有所象也;非为物象,物不可尽举也;非为事象,事不可尽称也;盖象夫气化。而仿于天地造化之机者也;
  天地造化,无大小多寡,莫不出入于机;机动则生,机转则化;机散则消,机静则息;皆依于大气,符于真宰;而包乎万物万事,立于至中至一者也。
  故卦有所始焉,始于太极;有所仿焉,仿于河洛之图;
  皆自上而下,自一而众;自神而形,以少御多;以虚类实者也。卦名虚也。卦象少也;
  虚则所类不滞于物,少则所征不失其中;
  故易之道,神而明;易之用,大而化;非圣人不能知其故,而立其义也。
  夫天地万物,莫不自无入有,自一而众;故象造化者亦如之。河洛之图,太极之象,皆如是也;
  河图之数,自一至十;洛书之数,起一终九;太极之数,由一生二;八卦之数,自一化八;其义同也。
  故大气之动,而为两仪;二气之合。而成五行;二五之化。而分九宫;其变愈多,其物愈众;而莫不自一始也。
  河洛之图,虽不见生化之序,而其方位与所得之数,已可明其所始矣! 积之则成物,分之则化生;由数证之,可知其气;
  故河图之数,一六在北,二七在南;三八居东,四九居西;五十在中。此五行由二气之合化者也。
  
  洛书之数,一九三七居四正,二四六八居四隅;五在中宫。
  此九宫由二五之分化者也。数止此数,物已变易;则可知物虽殊而气犹同,名虽万而机犹一也。
  河图象其初生,数定于位,各有所合;洛书象其既化,数之往复顺逆;错行不已,以适其方。故河图之位,至洛书而变也;
  洛书之数,为天下之大化;其纵横往来,皆极变易之观;其所象者多,故所用者广;其所生化者众,故所变易者神;
  其数以一居北,九居南,三居东,七居西,已异河图;而一之左,非二而为八;九之次,非八而为二;互易其位,以成其用;更殊于河图者矣。
  盖以此迁移,生出变化;而见天地间造化之妙,御用之神尔。
  故其数无论如何数之,合三数皆十五;去中数则自成各数,得中数则同一数;以中五执生化之枢机,为万有之立宰也;
  故数之变不离十五,而其中不离于五,十亦五所生也。天下万物自五行生,而五行自二气合化;
  此数之始终也。河洛之言数者如此,而气在数中;太极则以气寓数者也。
  太极以两仪互抱而周行,一消一长,一盈一虚;气之始终,即可见数之进退,奇阳而偶阴也;
  阳者左行,阴者右行;二者不可截然两途也,必参伍而后见其变化之用;
  故仍当合河洛之数以观之。此卦象之数,必仿于河洛,而同于太极;
  太极明气之升降,河洛明数之乘除,卦则合二者而象之也。
  是故卦象,其象自虚,而用可实;其数自一,而变可百;其气自同,而生化可无尽;皆本乎自然者也。
  言卦象必征以物,言数必征以名,言气必征以类;是滞也,不知易之为易者也;易岂得而执者哉?
  故一象之征,此殊而彼异;一数之合,今是而昨非;一气之推迁,来如此而往如彼;不相侔也。如悬则以测事物,则可;若谓此即事物也,则不可;
  故曰:卦者;卦也;卦之取象,非以物实之也;虚则用大而化,神而明;实则不化不明,故观象必通其义焉。
  卦虽此于六十四,其象可尽天下万事万物;其数无尽,其气无穷;由其常,则至中至一;极其用,则至奇至神;此言易所当知也。
  伏羲之画卦也,自八卦始;其初止于三爻,以符于洛书之象;而分为八方,
  以本于河图之数;而定为对偶,以推于太极之气;而立为爻与序,可自其卦位卦体见之也。
  乾坤之为阳与阴也,其位正对;坎离亦然,以坎为阴中阳,离为阳中阴;由体而进于用也。
  
  故同于乾坤,此四正之卦也,震兑巽艮,分列于旁;由震而兑,为阴消阳长;
  由巽至艮,为阳退阴升;介乎坎离之间,属于乾坤之类;各归其体,各成其用;
  以符气之升降,数之乘除;故分列四旁,而为四隅之卦者也。
  位如河洛,行如太极;赅气数而分阴阳,以进退而见生化者也。
  故八卦以阴阳分之。属阳者四,随乎乾;属阴者四,统乎坤;其序则左右也,其行则顺逆也;其数则奇偶也,其位则相对与相反也;
  皆以二气辨焉,以符太极,而本河洛者也。故卦有序,有行,有数,有位;以明气之始终,生化之推移,有一定也。以见天地之道,万物万事之变迁,有无尽也。
  试就其三画之卦证之;乾为阳纲,其爻 ;其用九,三九二十七,其数奇也;
  坤为阴统,其爻 ;其用六,三六一十八,其数偶也。
  坎艮震之爻,为乾者一,为坤者二;其数皆二十一,皆奇也,是皆为阳;
  离兑巽之爻,为乾者二,为坤者一;其数皆二十四。皆偶也,是皆为阴。
  阳则从阳而归乾,故乾为父,震坎艮为三男也;阴则从阴而归坤,故坤为母,巽离兑为三女也。
  以数纪之,知其气所至;以象测之,知其气所行;故阳卦者,得阳气而成阳数;阴卦者,得阴气而成阴数;皆以象见之者也。
  卦有相对者,有相反者,有相对兼反者;
  皆以数见之,既气之所至也。而必因以位以明之,因序以次之;以象气之消长进退也。
  故卦象因位而别,因序而殊;八卦之位,乾坤居上下;相对也,亦兼反;坎离居左右,相反也,亦兼对;
  此易见者也。若震与巽,则相对而非反也;
  艮与兑亦然,而震与艮,则相反而非对也;巽与兑亦然。
  盖乾之与坤,离之与坎;皆位相当,而爻相反;以阴阳之不同也。
  震之与巽,艮之与兑;其位固当,其类则别;是阴阳相对而已 ,不相反也。
  若震之与艮,巽之于兑;一则阳在下,一则阴在上;一则阳多,一则阴多;
  其数相反,而其位不相当也,故为气之升降消息之象者也。由对言之,则为配偶,或怨仇;由反言之,则为侵袭,或退让;
  对者多异类,反者多同类;如震与巽,异类也;与艮,则同类;兑与艮,异类也;与巽则同类。
  异则本为敌也,同则原相近也;敌则对而无嫌于争,近则违而适成其逆;
  故对者位之当,反者序之逆;
  以震遇艮为阳自反,以兑遇巽为阴自逆;其阳与阴消息不同也。
  故乾坤坎离对且反,震巽艮兑为对,震艮巽兑为反;
  以位与序证之,自可见也;即在三爻之阴阳数求之耳。
  八卦之位,相对者,皆异类;相连者,则多同类;
  其序之次分二系,以阳从阳,以阴从阴;而阳中有阴也,则阴从阳;
  阴中有阳也,则阳从阴。视其气所至耳。乾坤为阳阴主,故阳卦从乾,阴卦从坤;
  而兑为少女,又从乾;艮为少男,又从坤;则阴阳互近之序也。
  兑出于离变,艮由于坎进;故虽不类,而相从也;
  乾之左为巽,坤之旁为震;阳交于阴,阴交于阳;其气之递嬗也,故位从之。
  震者,坤之初得乾气也;巽者,乾之始换坤象也;故长男近母,长女近父;
  以是交错而孚于河洛之图也。
  河图四方,天地之数,相合成物;洛书八方,阴阳之气,往复成文;皆二者相错也。
  故卦位序象之,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。气至则象见焉,二者之行,必一阴一阳相互;
  以乾坤既立,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,则不得独行也;
  故阳卦以阴成,阴卦以阳成;而行也以交错,至也以分合;各有其变化,则各具其数;
  各有其消长,则各殊其象;非截然不乾者也。
  对者非仇则偶,反者非主则从;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。
  夫气之动也,有消长往来之形,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;
  以八卦之分阴阳,不过两类;而乾坤主之。震坎艮属阳,巽离兑属阴;
  此易见者也。而离象日。且可代乾;坎象月,且以代坤;
  则前之阴者为阳,阳者为阴矣! 岂非气有消长,象有往来;数有乘除,卦有升降乎?
  故阴者乐阳,其体阴者其用阳;阳者乐阴,其体阳者用阴;此一定不易者也。
  盖先天之气,至后天而变;变则用殊,其因于动也;动则变见,不动不变;
  则用不彰,而无所分于阴阳;既动既变,则用以明;而阴阳之象,不复浑沦;阴阳之途,亦随迁易;此皆生成之例,造化之源;有必至者也。
  故阳卦多化于阴,阴卦多化于阳;进则变矣,退则复矣;其迹可求于象,其行可见于序,其至可审于位也。
  虽为卦八,其变化可无穷焉;此固圣人体察入微,征考有目;盖能明河洛之象,阐太极之形;推之而不差,用之而不忒也。
  夫河洛之数,阴阳相对,奇偶相生;皆示物之所生化,气之所流行;而明天下之大本也。故卦象之,以画示其数,以卦成其名;
  虽气之不可见,而数之多少可计也;虽物不可形,而卦之大小可名也;
  故立卦,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;天地尚不外是,况其下者乎? 故卦者卦也,言以一而卦众也;
  悬则以测物,谓之卦;卦立,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;故能周知无穷。
  八卦之序,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;
  自乾至震,自巽至坤;分为左右,而仍成圆形;以二气之往来相续,循环无已也。乾坤对列,六子成行;以明阴阳之有所属,而升降之有次也。
  故一二三四之序,乃位次也;必求于象之变化,始见气之进退;
  如自下而上,则震者坤所变;自上而下,则巽者乾所化;其序不同,亦相当也。
  盖阴阳二者,往来不已,初非泥于一地也;升降有时,初非限于一日也;故时位不同序,升降往来不同道;
  消长进退不同途,各以所宜而自至焉。卦象亦如之,故以兑次乾,言兑之上既复,即归于乾;
  以巽随乾,言乾之初初变,即成为巽;一来一往,一进一退,各有序也。由兑溯离,可见其升之道;由巽推坎,可见其去之途;
  其相次亦有定也。坤之与震艮亦然,不可泥一二之序,而执于一偏;必通各象之形,而寻其所至;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,实至精深也。
  阳之进者,为阴之退;阴之长者,为阳之消;此易见者也。皆定于三画,故有多必有少,有减必有加;
  其象所具,则数之所计也。
 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,震之初爻,即乾之下;
  乾气初见,坤气即潜;此震卦之象,示由静初动,由阴生阳之机;
  其象既明,其气亦昭;观其所变,即得其所示之义矣!不独震也,余卦皆然。
  故来往有途,进退有道;以成环行,永无断绝;此始彼终,非真始终也;
  为便于纪录,谓之始终耳。如春去夏来,秋往冬至;此一岁之始终,为纪岁也;
  实则冬去春复来,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? 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。故泥其迹则不达,通其意则皆知;
  气行无垠,数至有纪;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,方得圣人立卦之心,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。
  夫卦之用以测物,必自物之既生始;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,天地人是也;
  
  故卦之爻三,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。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,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;
  必合阴阳,而后生成之功始见;必列阴阳,而后事物之情始明。
  此三爻之卦必重,重而后竟其用也;
  亦即河图、洛书四方之数,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;故卦之体三爻,而成用,则六爻也。
  天有阴阳,地有柔刚,人有仁义;皆二气相间,以生成事物,而见其情性者也;名之日道,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。
  天地人之合,而二气行止于其间;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,而变化亦因之生矣! 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,原夫天下之物事,莫不以阴阳之从违,为有无生化之本;
  阴者求阳,阳者求阴;合而有得,生化无尽,则前之孤独者,至此必偶;而前之三爻者,至此必重;此重卦之立,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。
  如乾之三爻也,无所谓生成,故无所谓物事;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。
  若推其生成,象其物事,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,而仿其气之动静;
  名其数之奇偶,以尽其生化之用;则三爻之乾,即重为六爻矣!动静之所别,行止之所殊;而后可记可名,不复浑沌;而气之所至,亦悠然见之于数矣!
  如乾卦既为六爻,已由阳而生阴,奇而成偶;前之三九为奇者,今已六九为偶;奇之为阳者,今已偶之为阴矣!
 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,生化之大则;莫之为而为,莫之致而至者也。
  盖阳动必生阴,体阳者必用阴;乾虽纯阳之气,若既动矣,亦当生阴;
  既用矣,必当有阴;不必其变也。以三爻之重,逐换奇为偶;非爻之变,其数之自易也;
  乾卦如是,余卦亦然,故体用不同,动静各异;因其异,而气乃见,数乃明;生成之功,乃得而言;事物之类,乃得而辨;
  则六爻重卦者,实易道之本,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。
  重卦之爻六,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;即八自乘数也;
  六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,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;即六十四之乘数,皆自变出;
  故六爻重卦,为极卦之变,而穷象之用也。
  伏羲之初创时,由八卦之三爻,易为六爻,八卦之用以见;由六爻之变,成六十四卦,而八卦之变以明;若再推之,则变者愈多,为用愈广;其所以测事物者,亦无尽矣!
  故卦之体止于八,而变则无尽;则由于六爻之重卦也。
  其所仿者,河图之数,易为洛书;二气分合,化成万类;
  皆以数之变,而象以成,类以众也;易卦之象,三爻者,阴阳自纯,而六爻则交错矣!
  三爻者,生化未见;而六爻,则分明矣! 六爻之卦,系后天之象,盖气已动,而形亦成,数已繁;而用亦广,非复单纯之象可比;
  则观象以辨物,征数以卜事者;必于爻求之,且必于重卦之爻求之也。
  三爻之象天地人也,为数甚简;六爻则天在上,地在下,人居中;各得二爻,其数已繁;
  由下而上,地居其始;由上而下,天处其颠;人在中央,得二气之和。
  故爻六而气仍二,天气上行,地气下降;一卦之例,正如八卦之方位图;
  故乾气自初至五。为乾之正位,即九五也;坤气自上至二,为坤之正位,则六二也。阳者阴用,阴者阳用;阴阳交用者也。
  故天气下行,而地气上达,人在其中也;卦之有爻,以纪数也;爻之有象,以明气也;重卦之爻,二气或备;
  六爻之用,八卦俱全;
  阳奇阴偶,天往地来;
  故在下为初,在未为上;
  初以明时之始,上以纪位之高;
  皆气之所至、所行、所进、所退也。
  故卦爻六,而所象甚多;类虽三,而所用无尽也。
  
  
  文王八卦讲义——宣圣讲义
  
  3文王八卦。世所称为后天卦象者。即今本易经所传。以别于连山归藏。故曰周易。
  其八卦方位次序。与伏羲者不同。易传帝出乎震一节。即指明其位次也。其位次之定。亦由于太极图及洛书之象。
  合伏羲卦而互阐其用也。盖伏羲之卦。位次依于河图。文王之卦。位次仿于洛书。一体一用。一天一人。其异者正其变化之迹。其变者正其自然之象。初非文王故异之而变之也。
  文王之卦。原伏羲所制。八卦及六十四卦。六爻及三百八十四爻。皆无异也。
  其所异者。方位次序而已。因方位之异。而见主客之殊。因次序之异。而见生化之别。
  无非就天人之间。事物之内。尽其情状。推其始终。以象之于卦。而足为推测之用耳。
  故位次之不同。乃卦之自变。文王不过因而演之。以成易耳。他如连山归藏。亦如此例。各以不同而征其变。以变而成其易而已。
  夫易固取变易为旨者。则推异致变。亦伏羲易之所有。而人事变易无穷。一易之象。无以尽之。则虽屡变屡异。
  既为易道所包者。自可顺其然。而推衍其新。盖后天之事物日繁。气数日变。而易亦象之。以成后天之卦也。
  故卦之方位。非前之地位。次序非前之交代。其各类以殊。道路以别。观文王之制。即可见后天与先天之不同也。夫先天八卦以乾坤居上下。而后天则易以离坎。先天以日月列东西。而后天则易以震兑。而乾坤反在其则。与巽艮同处于隅者、何也。
  盖即后天之气数然耳。后天者本生生不息之例。为变化不居之规。不息则位无定方。行无定所。不居则气有消长。数有盈虚。与先天者自异其趣矣。
  以先天之气。变为后天事物。则体用自殊。如后天之二气。以水火为主。水火代乾坤大用。为五行之首。为阴阳主器。司万物之生。故坎离二卦为上下正位。示后天生化之本源。
  如先天之乾坤也。且先天之气纯。一交而分后天。则相错以行。相和以化。不可划为二也。
  如水火为阴阳合体。水以阳合于阴。火以阴藏于阳。其成固非纯。
  而水以体阳用阴。故坎属阳而在下。火以体阴用阳。故离属阴而居上。
  其行固交错以推演之也。故连归之后。文王又重演之。得文王之易。
  而伏羲之卦象更明。以用能昭体。人能合天。其义一贯。其道互证。而其象数变化。尤能全始终。
  一本末。足以探天下之繁赜。极事物之常变者也。故以先天名伏羲之易。后天名文王之易。示虽有异。不过先后之分。
  其如一人亦有先后天。事物皆然。则先后天之易。犹一易也。何可异视之耶。
  文王卦位次之变自伏羲卦者。由于先天之气数。因动静往来而生变化。如河图之象。因五行之交代而生变化也。故河图易而洛书成。先天卦易而后天卦见。其例然也。
  先天之象。阴阳始判。天地始位。气动而升。形定而降。
  乾坤定位于上下。日月交行于东西。阳由地升而为震。阴自上降而成风。泽则近天。以示阳之近极。艮则近地。以明阴之将盈。其位定而次明也。
  定则不变。明则不化。不变则穷。不化则灭。而天地将息。事物何生。此先天之气数。必由穷而变。明而通。生而继灭。化而继尽。以太极之运。本不息也。
  天地之气。原贵生也。故不息以行其位。而性使然也。水性流下。故就地。火性炎上。故亲天。故天火为同人。水地为比。
  且其致用。则水以体阳宜上升。火以体阴宜下济。如天道尊而下。地道卑而上。
  故水火为既济。火水为未济。皆以其所得于二气者交错。所行于天地者同化。
  而足以为万物生化之本。代乾坤上下之用也。此后天八卦方位。皆定于坎离。不复同于先天矣。
  夫坎离既主后天之位,为全易之宗,则犹先天之乾坤。为诸卦之主。已无疑矣。
  而先天日月之象。东西之行。今既以坎离象水火。而代天地。则必易以震兑。而指日月之升降。明阴阳之道路。
  在先天以天言。则为东西。在后天以人言。则为左右。先天之日月升降。即后天之昼夜往来。
  故震在东方。示日所生为阳所始。兑居西方。示月所出为阴所行。在一日为旦夕之分。在一年为春秋之别。
  而以五行言之。则震为东方之木。兑属西方之金。木生火而相亲。则阳升之道。金生水而相近。则阴降之途。
  既以水火主生化之中枢。自当以金木司生化之相位。此震兑在后天居左右之地。
  代日月之明。本阴阳升降之机。为天地生杀之宰。而与先天之象。以变而殊。化而易者。正由后天五行之气。万物之生化。
  自然而然。自至而成。其方位次序遂依此而见矣。
  河图之易为洛书。由五行化为九宫。此自然变化所至者也。先天卦之变后天亦如是。以先天之卦。分阴分阳。统于乾坤。
  而后天之卦。则阴阳交错。或老或少。升降往来。或多或少。而统于四正。即坎离震兑也。
  四卦应四象。而推演之。以加于四隅。象气之多寡。数之进退。而仍附于四正。
  以其数不止四。卦则演为八。犹阴阳之复分阴阳也。故八卦出于四象。
  而四隅之卦。本于四正也。四隅之卦。乾坤巽艮。在先天为正位。与老阴少阳。所象重要。
  而在后天。则系坎离震兑之所分化。以明气之往来。数之大小而已。故反置于隅位。不似先天之重要矣。
  盖天地生化有主宰。气数有权衡。当位者贵。逢时者宜。坎离震兑。位当时逢。其纲领全易。如一岁之四时。天下之四方。为拄持全体者也。
  而乾坤巽艮。则其节目。附庸于四正者。故处于隅位。而当于闲时其取象自异于先天也。
  先天以乾坤为主。故二者独尊。后天以四正为纲。故余者贱。道有轻重。物有先后。
  不独后天之乾坤。非先天比。且所象者亦异于先天。犹洛书之数虽同河图。而其名类已非河图之旧。
  故乾坤在先天为全易主体。在后天则仅一枝节之用。与巽艮同观。人或疑其退处一隅为不伦。或意其甘退让为自卑。皆误也。
  皆不明后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。夫后天之乾坤。为本五行之物。推演而得之象。与各卦象同。 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。
  后天二气之主。以水火当之。水火之外。则皆升降往来之象。乾在西北,坤处西南。其象不过阴阳升降之迹,水火往来之道耳。
  后天之用。以事物为主。不限于气。而气行有形。气至有质。所象有物。非空言天地也。故后天乾坤。自水火之升降。阴阳之往来。而见其所象之物。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。
  若不明此义。而仍视如先天。则将坎离混观。而乱其序。抑将天地颠倒。而失其真。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。故乾坤巽艮之在后天。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。其位序既易。其象数随殊。
  此即先后之分。体用之别。学者不可执于名。而忘其实。滞于象。而遗其位。混先后天而一之。使体用不彰。变化不明。而无以探易之蕴也。
  文王卦位。以后天二五之气。分布天地间而不息。为阳者求于阴而成生育。为阴者近于阳见变化。
  故系以分。类以别。正如洛书之数。阴阳次序。分为两系。奇偶之数。交错以行。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。终始相属也,盖动愈久。则变出愈多。生日众。则类分日繁。有必至之势也。
  文王之卦。既以坎离震兑。分列四柱。则乾坤巽艮。自随之而各属其类。因后天事物。以形为主。形气所成。以方为定。二五所生。随其类而位于一方。水从北。火归南。木在东。金居西。土行中央。而运四季。各有其序也。
  水与金接。火与木连。风木相依。水天一气。山土成地。而载万物。相生则承其气。相制则抗其位。各有其次也。
  故先天乾为天。包举宇宙。后天则属金。建位西北。先天坤为地。载育群伦。后天则属土。序次西南。
  南为离火。与土相生。北为坎水。与乾相得。
  而西方之兑属金。亦生自土而类于乾。艮为山。为气之终。与土同类。而水泉潜焉。
  震为木之生地。木虽生于水。必得土之培。故自山出。巽亦木也。风之所见。风亦气也。火之所燃。其性相宜。其位相接。故成环也。
  水为火仇。金为木敌。土受木制。金被火刑。水逢土掩。气为风摇。相异其性。相抗其位。相制其能。相隔其次。故成错也。环则气顺生成。错则气变化见。分则为四为八。推之无尽。合则为五为二。返之太极。此固后天自然之象。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。
  且文王卦。为推伏羲卦之用。而尽其变也。即本先天气数。推至后天事物。以求其递嬗之迹也。
  故伏羲卦位次。为易之体。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。因用得体。因体得用。原无二致。则伏羲卦之位次。即文王卦之前身。而文王卦之位次。即伏羲卦之变象。
  二者一而二也。由其异以求其同。知其同以辨其异。此习易者之所先务。而不可不通之为一。以明其旨之所在。与象之所示也。
 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。与伏羲似同。而一则出于坤。为阳始生。一则变于艮。为阳已动。是不同也。盖先天之气。一六为水。三八为木。其序同也。
  后天之物。因土制水。因水生木。其用殊也。故甲乙为木。必得壬癸之生源。而甲已化土。方成生化之大用。
  若徒水不生木也。有土以培之。有山以蓄之 。则水用见。而木道成,此后天之序。有异于先天。
  而震坤之位。有殊于前象者也。先天生化本乎气,故五行顺序。后天生化存乎形。故五行错行。
 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。一日之气自寅见。一地之气自东起。故后天以震司动令也。动者自静出。则震必自艮出。艮者止也。由动而止于静。此艮为气之终。
  由静而渐于动。则艮又气之始。故艮者始终之地。先天以艮入地。后天以艮出水。故艮之先后天。皆为终始之枢。而在后天尤至显也。
  东北之方。正生机所息。如春之先。冬之尽也。山土之中。正生物之所始。如木之根。草之荄也。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。其同者则为坤。故与抗位。然后天之序分相次也。以升降言。则坤艮相对。
  以出入言。则巽艮相当。巽为风木。草也。气也。草木之出于地。已异于艮之根荄。
  风气之流于空。却近于乾之金气。故与乾对。
  而同艮比。乾为气。若天空之气。与水一类。化而为水。凝而为金。位在坎兑间。则西与北之相生也。次于西北方。则净土之天所在也。
  佛称净土在西方。而佛身金刚不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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