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六:鸣谦,利用行师,征邑国。

上六:鸣谦。利用行师,征邑国。

《象传》曰:鸣谦,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师,征邑国也。

此爻不中而在上卦之极,即处《谦》之极。处极谦之地,而未得其志,所谓不得其平则鸣,故曰“鸣谦”,与六二之“鸣谦”,诚中而发者,辞同而义异。六以柔处柔,柔而未得其志,不能不济之以刚,故曰“利用行师,征邑国”。《象传》换“利”字以“可”字,可者,谓当其时之可,可则用,不可则已。上六之用师,岂得已乎?故断曰“可”。然邑国属己之小国,上六才柔,未足克大敌,力柔不足兴王师,是以有不能昭神武于天下,振王威于华夷之意。《象传》曰“志未得也”,中心未得之意,亦可见也。《豫》之利行师,用其顺而动也;《谦》之利行师,用其顺而止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盛运已过,目下未见得意。

○ 问商业:有名无实,宜整顿旧业。

○ 问家宅:防有怪祟,时作响动,用法镇压治之。

○ 问疾病:宜自调养心志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明治九年,应某贵显之嘱,为占一事,筮得《谦》之《艮》。

断曰:此卦有以山之高,入地之卑之象,恰如有功大臣,去高位而就下位,辞俸禄而隐山林,使天下之人,皆颂扬其谦德也。是以众望益归之,君上亦屡征召之,其人终谦逊而不应,迨至有可疑之迹,于是朝廷不得不声其罪,而用侵伐。上六为九三之应,虽惜九三之为人,庙议命讨,不得已也。“鸣谦,志未得”,“利用行师,征邑国”之辞,可玩味也。上爻变而为艮,见内外两卦,显现二冢之象,当时苦不得其解,至翌十年,西海起一冢,十一年东京又起一冢,遥见东西相对。余一日,与某贵显谈往事而及此,感天命之可畏,相与悚然者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