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(u

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。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
《象》曰: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
九二:在师中吉,无咎,王三锡命。

《象》曰:在师中吉,承天宠也。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
《象》曰:师或舆尸,大无功也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六五:田有禽。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
《象》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
《象》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
注释:

08 水地比

“比[45]”字篆书作二人相比之象。比则亲,亲则相辅,相辅则乐。又作炏,炏以联属一体为义。此卦坎水在坤地之上,水得地而流行,地得水而滋润,故相亲辅而和合,因名此卦曰《比》。《彖传》曰,“比,辅也”;《序卦传》曰,“比者,亲也”;《杂卦传》曰,“比乐”,皆同义也。以卦象言之,九五一阳位中正,上下五阴爻皆比而从之。
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▲ 甲骨文比

▲ 篆书比

此卦《坎》上《坤》下,惟五爻一阳主全体,五柔皆归,故曰《比》。“原”,推原也,谓原其所始也。“筮”者,分析辨别之意,或作筮蓍解,然皆所以决疑,意亦相通,不必拘泥。“元”,即坤元之元。“永”者长也,有坎水长流之象。“贞”谓道得其正。上之比下,要必有此三者;下之从上,亦必求此三者,斯无咎矣。“原筮”者,谓推原诸柔来从,果得此“元永贞”之道否。《坎》为加忧,“不宁”之象,民有不宁,必从君以求安,君有不宁,必得民而共保,上下相应,则来者自宁。四柔既比,其比在前,六来独后,故曰“后夫”,五不受之,其道穷矣,是以凶也。

《彖传》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后夫凶,其道穷也。

“辅”者,助也,九五一阳居尊位,与五阴亲比,有下助上之象,孟子所谓“多助之至,天下顺之”是也,吉莫大焉,故曰“比吉也,比辅也,下顺从也”。“原筮”以下七字,主九五而言,九五为成卦之主,具阳刚之德,居中正之位,故曰“以刚中也”。“不宁方来”一句,就初、二、三、四四明言,九五以刚中施亲比之道,则天下众阴,皆服从而来,故曰“上下应也”。“后夫凶”一句,就上六而言,上六处阴之极,刚愎不逊,是为顽梗之夫,归附独后,为众所疏,故曰“其道穷也”

以此卦拟人事,父子兄弟夫妇,彝伦之中,自然亲比。朋友以义合,有贵贱、长少、亲疏、贤愚之等差,择之最宜分明。别其是非,辨其邪正,谚曰“近朱者赤”,交之不正,相匿而并入歧路,所谓小人比也。故当推原筮决,必其人有“元永贞”之德,然后相与亲比。“原筮”者,筮之于相亲之始,慎之至也;“元”者,统万善也;“永”者,谓能久于其道也;“贞”者,谓得正道而固守之也。比非其人,后必有咎,故曰“原筮,元永贞,无咎”。如孔子所云,晏平仲善与人交,久而敬之是也。夫人心莫不欲求友,比得其正,虽疏远之人,亦感其德义,自求亲睦,谓之“不宁方来”。然君子小人,各异其趣,往往有顽梗之夫,不服德化,虽后亦归附,其来已迟,是比道穷也,故谓之“后夫凶”。

以此卦拟国家,九五之君,施膏泽于下,六四、六二,皆奉戴九五君意,尽力于国家,于是亿兆之民,感其威德,上下亲比。此卦《坎》上《坤》下,恰如水土相济,融洽为一。以上比下,为一人而抚四海,以下比上,自四海而仰一人,上下相助,君民一体,谓之“比吉也,比辅也,下顺从也”。“比辅”者,臣亲其君也;“顺从”者,民亲其上也。然上非有刚中之德,不足当下之亲比,下非有“元永贞”之德,不足当上之亲比,是以必当推原而占决之也,谓之“原筮,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”。《比》之初,上下之情或犹未通,不来者不宁,来者自宁,谓之“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”。“方”者,来而不已之辞,取下四阴顺从也。当此时有不服风教,不服德义,刚愎负气,自取困难者,是为顽夫,其凶可知也。穷而后求比,其谁亲之!上六居《比》之极,以不得比,穷无所归,谓之“后夫凶,其道穷也”。郦生所谓“后服者先亡”是也。

通观此卦,初爻为远人,二爻为贤士,三爻为求进之士,四爻为在位之宰相,五爻为君,上爻为化外之民。此皆莫非王民,而休咎不同者,物情自不能齐也。此卦次《师》,《师》《比》二卦,同是一阳五阴。《易》中一阳之卦凡六,其最吉者莫如《比》卦,以其九五一阳居天位,而“上下应之”也。又《师》《比》共为得位之卦,得君位者为《比》,得臣位者为《师》。“《师》者,众也”,众不能无争,争则乱,靖乱以武,孚之以德,所以《比》次于《师》。《师》之群阴来而居下,载九五阳刚中正之君,有乱后得明主,各安其位之象。

《大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水之性平,地之道顺,水在地上,散则为万,合则为一。先王见此象,而分封有功之臣于各地,以为王室之藩屏,亲抚战后穷民,轻减其租税,平均其法律,沛其恩泽,如水之润物,无不浃洽。夫天下之大,可以一人统之,不可以一人治之,必建国置侯,有朝聘往来之礼,以结其欢,有巡狩述职之典,以通其情。天子犹大海朝宗之众水,其亲诸侯,犹身之使肱,则诸侯服顺君德之渥,其于民犹肱之使指。是封建之制,虽与方今郡县之治异其体,君主统治臣民之意,无有差违。谓之“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”,内卦为《坤》,万国之象,初爻变则为《震》,建侯之象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玩爻象,其军威之盛,有如水就下,沛然莫御之势。一战平定,即当列土分封,建立屏藩。

○ 问营商:水在地上,无处不流通,商业亦以流通为利。《比》,亲比也,得亲比之人以共事,斯商业可垂永远矣。

○ 问功名:建国封侯为士生荣显之极品;《比》反《师》,《师》上六曰“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”此之谓也。

○ 问家宅:是宅必低洼近水,亦比近贵人之宅。宅基大吉。

○ 问婚姻:《比》,比好也,地与水,本相亲比,占婚得此,必卜百年好合,且主贵。

○ 问疾病:坤为地,亦为腹,《坎》为水,亦为心,恐是心腹水肿之症。诸侯能治国,犹医能治病,宜切近求治。吉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,主贵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[46]吉。

《象传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“有孚比之”者,谓诚信充实于中,如物之盈满于缶中。缶者,上古之土器,郑云:“缶,汲器也。”此卦以五阴比九五一阳为义,与他卦应比之例不同。《比》之道以诚信为本,若中无信实,虽欲亲人,人谁与之!此爻居比之初,与九五犹远,本非其应,然《比》之道在初,初能积诚于中,率先三柔而从五,五比由初而始,故“无咎”也。譬如以诚事神,神必来格,有酒盈击,神必来享也。“缶”指六二,中虚能受之象;“之”字指九五而言。缶者质朴而无文饰,喻人之质朴正直,不事虚饰,以此交人,人亦乐推诚相与,即素未识面者,亦将乐与比助,共得欢心。谓之“终来有它吉,”“终来”者,谓将来也;“他吉”者,谓意外之吉。九五本不相比应,而亦比之,是意外之吉也。《象传》一“也”字,示其心之不可疑。此爻变则为《屯》,其辞曰:“磐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”磐与盘通,有缶象。“磐桓”“居贞”,“有它吉”者,建侯也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有如禹征有苗,干羽来格之象,故曰“有孚比之,无咎”。

○ 问营商:商业专以信实为主,斯远近商客皆亲比而来,贸易广,而获利亦厚矣。吉。

○ 问功名:“有孚比之”,即中卦所云“信及豚鱼”之谓也。《中孚》九二曰,“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”,靡共也,言我与尔愿亲比而共升荣也。故曰:“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”

○ 问婚姻:玩爻辞,谓既得相孚,又复相比,亲之至也,以是订婚,吉无咎也。

○ 问家宅:《比》,比邻也,近者既信义相孚,往来亲密,远者亦闻风愿来比邻,故曰“终来有它吉”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某氏之子,多年留学英国,归朝之后,奉职某省,一日来访,请占气运。筮得《比》之《屯》。

断曰:《比》卦地上有水,水土和合,故曰《比》。《比》者亲也,占得此卦,可知足下家庭完好,和乐无间;且天性温和,久游英国,而熟谙外交之道,《比》之为卦,可谓适合足下焉。所谓《比》者,以亲好为立身之本,持躬以诚而无伪,交友以信而无虞,则人亦将推心置腹,和好无尤,故曰“有孚比之,无咎”。盖人必真诚积于中,而后光辉发于外,犹缶之必有酒醺盈于中,而后芬香达于外,此谓之“有孚盈缶。“终来有它吉”者,谓足下以争信待人,斯上信下效,他日禄位升迁,不特得意中之吉,且更有望外之喜也。可为足下预贺之。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

《象传》曰:在师中吉,承天宠也。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

《师》卦,九二为五爻正应,以一阳为众阴所归,乃师中之主将,得专主战伐之权。“在师中”者,谓居军阵之中,又得中正之道;“王三赐命”者,命者恩命,谓邀荷宠遇也。“三”者,言宠赐之频也。此爻以阳居阴,在《师》之中,当互卦《震》之主爻,为居将帅之位。《坎》为智,《震》为勇,以阳爻之德居中,智勇兼备,威信并行,洵足膺元帅之任,即《彖辞》所称“大人”者是也。承六五之君命,统率师众,且得六三之同僚比亲之,初六之众庶比顺之,上下咸相比应,并为参谋,所谓战必克,攻必胜者,惟在此九二之师也。六五之君,倚任既专,宠赐又厚,九二自得专制其权,所谓阃外之事,一以委卿者。其任既隆,其令必行,故成功也易。古来权臣在内,即有坤岳之将,未能克敌者,皆由信任之不专故也。此爻曰“王三赐命”,可见任之专,宠之渥也。《象》曰“承天宠也”,“天”即王也,王而曰天,可知王之明于任贤。《象》曰“怀万邦也”,谓王之所赐命,不在用威,而在用怀,即怀保万民之意也。

此爻变则全卦为《坤》,去坎险,就坤顺,有拨乱反正之象。《地水师》忽变《坤为地》,有拓地开疆之象,此爻为成卦之主,故以《彖》辞“吉无咎”属之也。

【占】 问功名:九二以一阳统率五阴,爻曰“在师中,吉”,是鸡群一鹤,杰出之才也。“王三赐命”,谓以能授爵,显膺王命也。

○ 问营商:九二为一卦之主,必其人谋为出众,在商务中称为老成练达,可举为商社之长者也。吉。

○ 问家宅:曰“师中吉”,是家必为一乡之巨室,即为一乡之善士也。

○ 问婚姻:九二变为《坤》,坤地道也,妻道也,水土之性相合,故吉。

○ 问疾病:知为水气停积中宫,必使水气流动,中焦宽舒,病无害也。吉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五年十二月,占第五议会,筮得《师》之《坤》。

断曰:此卦九二以一阳统五阴,以人事拟之,则阳刚之教师,教导众阴之子弟,故名此卦曰《师》。以国家拟之,九二为阳刚大臣,入则为相,出则为将,国家有事,则受王命以专征伐,权无旁落,威信并行,谓之“师众也,贞,正也,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”。《易》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中,教导人民,用其威严,保有国家,惟此一爻而已。天命所归,宜上承君令,下顺民心,正大人致身报国之时也。今筮议会,得此爻辞,亦当上承君令,下顺民心,斯议得其中矣。若其议上不能见信于君,下不能见信于民,议必不能行也。

翌二十六年十二月,议会使议长退,是二爻阳变为阴,再次有停止之命;至三次,遂有解散之命,果符此“王三赐命,怀万邦也”之占。呜呼!天命之严确如此,可不畏敬乎!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
《象传》曰:师或舆尸,大无功也。

“舆尸”者,谓军败而战死者多,载尸于车而归也。此爻内卦变则为《巽》,《巽》为进退,有疑之象,故曰“或”。古语曰,三军之灾,生于狐疑,疑者行军之所大戒也。六三以阴居阳,不中不正,进而无所应,退而无所守,居内卦之极,对外卦之敌,正当交锋接刃之际也。三以柔居刚,如小人之才弱志刚者,窃二之权,而恃强妄进,遂致失律丧师,舆尸而归,谓之“师或舆尸,凶”。《象传》曰“大无功也”,犹曰大败也。军旅之事,信任宜专,二为主帅,三为偏稗,偏稗擅权致败,主帅亦不能辞咎,故曰‘大无功也”。如城濮之战,左师右师败,子玉不败,然子玉帅也,故败师之罪,子玉不免。盖以全卦言之,六爻皆师徒也,独以三言,内卦为先锋,外卦为敌,外卦《坤》为众,敌兵众多也。至四则又以五上为敌;五君位而非敌,是卦爻之变例也。《易》之取象,概如此,学者不可不知。

【占】 问商业:《坎》为舆,舆所以载货物也;《坎》又为陷,为破,舆而遇隘,则舆破而货覆矣。人死谓尸,犹车败物亡也。“或”者未然之辞,“大无功”者,大失利也。行商未必遇此凶险,亦不可不防此凶险也。爻象戒之如此。

○ 问功名:“君子得舆”,得为德,舆所以载德而行也。君子有德位之称。或曰,“舆尸”是无德而尸位者也,故凶。

○ 问家宅:阴阳家称堪舆,堪天也,舆地也,舆尸是地有尸气,安得不凶!

○ 问婚嫁:三爻居《坎》之终,得乾气,《乾》下《巽》上为《小畜》,《小畜》三爻曰“舆脱辐,夫妻反目”,《象》曰“不能正室”,其凶可知。

○ 问六甲:虽生男,凶。

【例】 明治三年,横滨商人三名,搭载舶来物品于蒸气船,贩赴箱馆。适际舶来物品匮乏,获利三倍,因再购巨额物品,将往得大利。其一人某氏来请占《损》《益》,筮得《师》之《升》。

断曰:此卦有自水上投土之象,例之商业,其目的未定,混杂不可言也。况今得三爻,足下等以廉价购入目下在东京横滨不通销物品,贩卖于边鄙之地,将得大利。在他商闻之,亦谋置各种物品,多欲争著先鞭。然此不适时之物品,当众人竞争贩运,转必抬价,至箱馆各自竞卖,已为彼地商人所料。将来货到不售,势必跌价,极之贱亦不售,则必转运而归。往复装运,费耗殊大,及至售得,不特无利,反致伤本。其舆物而返,恰如载尸而归也,故不如止。

某氏闻之,大感,遂止北地之行,后果如此占。他商人赴箱馆者,皆多损失。

六四:师左[43]次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左次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左者右之对,不用之地。人手右为便,左为僻,故称不正之术,曰左道,称谪官曰左迁,划策不适,曰左计。“左次”者,谓退舍也。左氏曰“不进曰次”,又曰“凡军三宿为次”,又《易》阳为右,阴为左,六四以爻位俱阴曰左。此爻阴柔而不中,志弱而不能克敌者也。自知不能克敌,量宜而退,克保全师,愈于三爻之覆败者远矣,故“无咎”也。《象传》曰“未失常也”,谓不违“左次”之常道。古语所谓见可而进,知难而退,军政之善也。若可进而退,何得无咎?《易》之发此义,为后世行军不量力而妄进者戒。

【占】 问家宅:四出《坎》历《坤》,《坤》西南,是宅必朝西南。吉事尚左,是宅逼近东方,青龙主喜,吉无咎也。

○ 问功名:凡官职下降称左,所谓左迁是也。曰“左次”,不吉。

○ 问营商:有高左下,次亦为下,占此爻,知其货财必非高品。然货虽次,尚可获利,故曰“未失常也”。

○ 问婚姻:男尚有,女尚左,爻曰“左次”,或者入赘于女家乎?然赘亦无咎。

○ 问疾病:按春生于左,得其生气,疾必无咎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余在热海,会陆军中将某,陆军少将某来游,为亩傍舰归港过迟,占其吉凶如何,筮得《师》之《解》。

断曰:《师》者以一阳统五阴,众阴从一阳之卦也,故曰《师》。六四以在阴位,退避战地而休息,爻曰“无咎”,《象传》曰“未失常也”者,谓其如平常而无事也。今占亩傍舰得此爻,《师》即军舰,“左次”者,有暂退航路之外,而休泊之象;“无咎”者,补过之义,谓修缮舰体,想是此舰,现在碇泊而修理舰体也,不可不速探而谋救助。来月为第五爻之时,其辞曰“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”,长子即大夫,可保无事,弟子谓舰中杂役,恐有灾害。又此爻外卦变则为《震》,坎水之上,见《震》木之浮,亦可知舰体之无事也。

此占一时流传于世,其后以不得该舰踪迹,政府定为沉没者,征保险金百三十万元于法国保险会社,以救恤金给我海军士官及水夫等同舰者之遗族。

余占往往历数年而经验,百占百中,未尝或失。惟《易》三百八十四爻之活断中,独水雷屯之上爻,尝不用辞,用变而偶误也。又此爻虽受不中之评,或由探索之未至邪?又两月间无事,而其后遭遇事变,亦不可知,故此占尚在中不中之间。如此爻,非当今浅学之士所可容喙,后世有笃志《易》学如余者出,始可判断其是非矣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
《象传》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;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
“田”者,艺禾之地;禽者,鸟兽之总称。“田有禽”者,谓有禽兽来害稼,犹言寇贼来害人民也,故驱逐之,捕获之,不可以不保持防御也。此爻五居尊位,其德柔顺,见有寇贼来犯,执言下命,委任将帅,以主征伐,故曰“利执言”。此爻互卦,变则为艮,艮为手,又为执,即执言之象。九二秉刚中之德,上承天宠,奉辞讨罪,所谓“师出以律”,必有功也,故曰“无咎”。奈何既任长子帅师,复任弟子,以分长子之权,是六五之君,信任不专也。长子指九二,弟子指六三。盖九二刚中有才,其出师也,纪律严明,故吉;六三阴柔不中,无智无谋,是以一败涂地,舆尸而归,故曰“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”。此长子即《彖》辞所谓“大人”也。自《彖》称之曰“大人”,自君命之曰“长子”。《篡言》曰:“凡次子以下,皆长子之弟,曰弟子。”此卦九二为主帅,六三、六四分将一军,举九二、六三,不及六四者,以九二大吉,六三大凶,六四能不失其常,故无咎也。“贞凶”者,谓命将出师,必宜择贤而任,所谓“贞”也,反是则虽贞亦凶。此“贞凶”二字,包括一章之要。此爻因彼来寇,而我讨之,是曲在彼也,是以“无咎”。《象传》“以中行也”者,谓九二之长子,具中行之才德,能奏征讨之功也;“使不当也”者,谓六三阴柔不中之弟子,失律丧《师》,是任使之不当其才也。

【占】 问营商:爻曰“田有禽”,犹言农有谷,商有利也。“执言”者,谓约证之券也。在商业一道,总宜以老成练达者为主,则利,否贝凶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想是立约新售者,利在长房,不利众子。

○ 问功名:知其人才能素著,有一朝获十禽之技,然要在德长于人,若德劣于物,虽正亦凶。

○ 问婚姻:“有禽”者,奠雁之仪;“执言”者,媒的之书。所约之婚,当以长子长女为吉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,是《震》之长男也。

【例】 明治十八年一月,余以避寒游浴热海,时有朝鲜京城之变,政府将对清廷有所诘责。朝野汹汹,人皆注目使任之谁属,并论辩之何如。余为之占其使命之任,筮得《师》之《坎》。

断曰:“田有禽”者,谓禽来害我禾稼;所谓“长子帅师”者,或者长州男子任其选乎?一曰“长子”,一曰“弟子”,皆使任之人也。当今庙堂中,称老练政事家者,莫如伊藤伯,伯者长州之男子也,“长子”之占,其在此人乎?今回之谈,依“帅师”之言考之,其实际原期平和,然亦不可不预整备,非我有和战两备,意到底难讲平和。此议实一大关系,若让却一步,其破裂也必矣,能弥缝之,使两国不陷于厄难,惟在遣使得其人而已。伊藤伯而当此大任,缓急得宜,必能平和于樽俎之间,毋复疑虑,故曰“以中行也”。“中行”者,《易》之所尚,谓能守中正,得其宜也,即赞美之言。若以他人任之,恐有“使不当”之虞。一“使”字,是民命之生死,国家之安危所系,由其当否,而吉凶成败,实有霄壤之别。今得此卦如此,知《易》之垂诫深矣。现却未可详说,惟推察爻辞,可知其吉凶也。

未几伊藤伯果膺遣清大使之命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[44]家,小人勿用。

《象传》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
“大君”指六五之君;“有命”谓论功行赏;“开国”,谓新封建诸侯也;“承家”,谓使之为卿大夫也。此爻外卦变则为艮,艮为门阙,有家之象;《坤》为土,有国之象。上爻居上卦之极,在师武功之终,即战定功成,旋凯行赏之时也。九二主帅,首功也,以“开国”封之;六四“左次”与有功也,以“承家”赏之;六三以柔居阴,舆尸败北,是小人也,诫勿复用;上六在大君左右,于师无所事,然在内而参赞王命,以尽将将之道,功亦大焉,故赏亦同之。审其功之大小,辨其罪之轻重,赏必公,罚必行,是皆大君之命也,故曰“以正功也”。若夫汇缘以邀功,遮饰以免罪,则非九五之命,是失其正矣。至于小人在军旅中,或以驰驱而效力,或以勇敢而获胜,未始无功也,但当赏以金帛禄位,不可使“开国承家”,以杜后患。《象传》曰,“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”,戒之深矣。此爻居上卦《坤》之极,伏卦为《乾》,大君之象。下卦《坎》为盗,盗即小人,故以“勿用”警之。

【占】 问家宅:爻曰“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”,知是家必是阀阅巨室也。“小人勿用”,为其后嗣戒也。

○ 问营商:上六辰在巳,得《巽》气,《巽》为商,“近利市三倍”,此家必由商业兴家。《巽》又为命,爻曰“大君有命”,又将因富致贵,家道日隆。但因富生骄,比呢小人,所宜戒也。

○ 问功名:上六居卦之终,谓当论功用赏之时,正见功名显赫。在《震》之长子,自能克家,惟《坎》中男为不可用也,故曰:小人勿用”。

○ 问婚姻:《师》三至六为《坤》,《坤》妻道也。爻曰“开国承家”,两姓俱是巨室;曰“大君有命”,媒的必是贵人。吉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,主贵。

【例】 某贵显罹胃癌之病,余访问之,适有元老院议官三人在坐。议官问余曰:此君维新际与元老诸公,同有伟功,他人俱邀爵位恩典,此君独未得其荣,今患大病,恐罹不测,我辈以朋友谊,将以此有请于君,未知得达其愿否?请占一卦。筮得《师》之《蒙》。

断曰:此公有功于国家,人之所知,朝廷必有以酬之,固不俟言。今此卦曰“大君有命”,知爵位之赐,即在此数日内也。

后果六日,承赐男爵恩典。


(附言)六十四卦中,《师》、《比》、《同人》、《大有》、《随》、《蛊》、《渐》、《归妹》八卦,谓之归魂,人若占命数,而得此卦,上爻为命尽之时。《系辞传》曰“原始反终,可知死生之说”,由此卦而知其终也。盖人之生死,有正命非命之别。心魂之依附肉体,譬如人身之寄寓家宅也。心神脱离肉体,犹家宅之借限已满也,魂去身死,谓之正命;限期未满,或家宅破坏,遂臻疾病,其他非常灾眚,肉体已殪,心魂遽绝者,谓之非命。欲救此非命之死,恐良医亦无可如何也。三百八十四爻中,得正命而死者,惟此八爻而已。鸣呼!人之死生,亦可哀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