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(水天需卦_卦象图

需:有孚,光亨。贞吉,利涉大川。

《彖》曰:需,须也。险在前也,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无咎,未失常也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《象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虽小有言,以终吉也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《象》曰:“需于泥”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《象》曰:“需于血,”顺以听也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“酒食贞吉”,以中正也。
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
《象》曰:“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”,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

水天需卦注释

05 水天需

“需[31]”字,古文作,本从天,非而字,即下卦《乾》天,上卦《坎》云之象形也。《大象》曰:“云上于天,需”是也。音须,从雨得声,此字训待之义。详《彖传》下。


需:有孚[32]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

▲ 金文需

九五以阳陷阴中,待三阳之进;三阳亦欲进而未进,是以得同心之孚。虽在少时阴暗未消,而乾阳方升,自能光显亨通,而安贞有吉也。险莫如大川,上下相孚,阳长阴衰,往而涉之,必有利,惟在需其时而已。《坎》《乾》两卦,其中实,故曰“孚”;互卦《离》,为光为舟;坎水为川,以乾健临之,故“利涉”也。

《彖传》曰:需,须也,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此卦水气蒸发为云,云升于天,则大雨之来可立待也,故曰《需》。又《乾》为老父在内,《坎》为中男在外,倚阁之望,待子归来;又《乾》为进,《坎》为川,欲进而遭大水,必待水退而进,皆“需”之义也。凡需之为象不一,而莫急于饮食,外卦《坎》为饮食,而互《兑》口,是以九五日“需于酒食”,《象传》曰:“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”盖万物必需雨泽而得生,人则需饮食而养生,是《需》之义也。

以此拟人事,内卦为我,具刚健才力以求进也,外卦为彼,设危险之策略以阻我也。进则必陷于险,未可妄动,惟宜需时,或需彼之奸计败露,或需我之气运亨通,斯进而谋事,方无险阻之患矣。然世人往往虚浮轻躁,不待时机,而任气直前,未有不身陷祸患者也。此卦下卦为《乾》,惟“刚健而不陷”,故“其义不困穷”也。至九五之时,危险解释,得志尤易,自可成就大事,谓之“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,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”。凡《易》中曰“光”,曰“光大”者,皆谓其光明正大,能奏成功也。六十四卦中,曰“利涉大川”者凡七,《需》居其首。自古创造舟揖,以济涉川,然时或风涛凶恶,多以不能忍耐,致遭覆溺,《需》卦故首戒之。惟其能需,是以“利涉大川”也。谚曰“急行者要迂回”,此之谓也。大凡人之为事,皆不当顾虑目前,与其速进而有悔,何如后时而圆功?大而求功名,以匡济国政,小而谋财产,以振兴家业,无不当待时而动也,故曰“往有功也”。

以此卦拟国家,下卦《乾》为人民,挟刚健之才力,欲进而参与政事;上卦《坎》为政府,禁下卦人民之暴进,示以法律。人民恐陷于危险,而不敢进,必待法网稍宽,斯可谋进矣。上卦政府,知下民有待泽之意,怜其陷于困难,布施雨泽,以苏民生,或减其租税,或谋其衣食,或开垦荒田,以资耕种,或赈发米粟,以济凶歉,故《系辞》曰:“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”下卦之人民,具健行之德,非不思进谋国是,因时运未通,不得不隐居求志。是上下共守需道,庶几可得幸福,谓之“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”也。

通观此卦,初九从二阳之后,有进行之志,虑遇险而难为,未敢轻进。九二,为三阳之主,本可进行,但以坎险在前,恐进而有咎,是以从容待时,即所谓“君子居《易》以俟命”也。九三,重刚而不中,独进而涉坎险,以致酿灾,惟能敬慎,尚可不败。六四,位邻九五,虽能尽其忠诚,而乏匡济之才,为下三阳所疑,未免受伤,仅得以身免而已。九五,秉刚健中正之德,以待天命,是能尽需之道也,故曰吉。上六,当爻之终,险陷已极,无复可需,虽有非意之来,“敬之终吉”。乃知需之为时,能含忍守敬,皆可免祸。需之时义大矣哉!
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《坎》云在上,《乾》天在下,阴阳之气未交,而不成雨。盖云在天上,虽有雨兆,或散而复晴,犹之君子养其才德,虽欲出而济世,而风云未会,不得施其膏泽。若怨天尤人,梯荣干进,是小人不知时命者之所为也。所谓“饮食”者,非侈意醉饱之谓,如孔子之饭蔬饮水,颜子之一簟一瓢也。所谓“宴乐”者,非溺情逸娱之谓,如考磐之足以悲歌,卫门之可以栖迟是也。以其能素位而行,不愿乎外,故曰“饮食宴乐”。余谓我国商人,以当地经营不合,出游外国,劳心劳力,自谋衣食,及一旦报内地凶歉,在外洋贩运米谷,赈济饥馑,藉以获利者,亦需之道也。

【占】  问战征:需,待也,云在天上,阴阳未交,未可战也。《乾》为君子,又为武人,属主帅言。《坎》为酒,故曰“饮食宴乐”,盖言行军先备军粮也。

○ 问营商:玩爻辞,想是贩运粮食,或开设酒馆之业也。曰“云上于天”,是云在上而雨未下,想是资本未集也,故曰《需》。

○ 问功名:是风云未际其会,尚有待也。

○ 问疾病:宜以饮食调剂,安乐自遣,遣久自愈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“郊”者,偏鄙之地;《坎》者,水也,险也。“需于郊”者,前途为坎水所阻,必待川减退,故需。又《乾》为金,如旅客怀金,中途被水,以致滞留者。以《乾》三爻,对外卦之《坎》,各以所居远近系辞,曰“郊”,曰“沙”,曰“泥”,取渐次近险之象。此爻去水最远,不敢进而冒险,故曰“需于郊”,所谓“危邦不入,乱邦不居”之义也。躬耕郊野,无求于世,历久而不改其节,故曰“利用恒”。“恒”,不变动之义,“用恒”者,始终不变也。初九之患,相去尚远,然思患预防,恒守其贞,可以免祸矣,故曰“无咎”。此爻体《乾》,《乾》者刚健,其道以上行为常,且以初九与六四正应,苟急其应,则必有冒险之虞。今僻处远郊,以待时机,是以《象传》曰:“不犯难行也。”

【占】 问战征:爻曰“需于郊”,是必屯营于郊也。《坎》为险,为难,是必前进有险,故《象》曰“不犯难行也”。初为卦之始,知初次出军;曰“恒”,曰“需”,知宜久待。恒而后进,必无咎也。

○ 问功名:卦属初爻,知为初出求名也。郊为草莽之地,“需于郊”。谓宜退居于野也。恒久也,“利用恒”,谓宜久待而后可利见也。《象》曰“不犯难行也”,谓其不涉于难;“未失常也”,谓其能守其恒,故无咎。

○ 问营商:行商之道,以恒久为利。“需于郊”,知必前途有险,暂以货物堆积于郊,以待时而行也。《象》曰“未失常也”,知货物无损失也。

○ 问疾病:“郊”者田野空旷之处,谓宜就野外,幽居以养病也。“无咎”,即病无害之谓也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友人左右田金作氏来告曰:有一会社,咸云利益甚多,将谋入社,请占前途吉凶。筮得《需》之《井》。

断曰:此卦内卦《乾》,《乾》纯阳属金,外卦《坎》,《坎》属水,有去高就下之性。且《坎》为险,谓彼设危险之计,募株主之金,将使入者皆陷之于险。然能察彼社之举动,审彼社之虚实,待其险陷既平,而后入之,是《需》之作用也。《彖传》曰,“需,须也,险在前也,刚健而不陷”也。初爻之辞曰“需于郊”,郊者,郊外之地,幸去危险尚远,足下不被其所诱,不陷于奸策,持重不变,可谓能守其常也。至五月之后,该社必有祸难,斯投机者皆退,株券亦当下落,此时买株券而入社,其后此社运必当盛大。爻象如此,是宜暂待时机也。

后果如所占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《彖传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,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。

“沙”者,近水之地,比九三之“泥”尚远,《比》初爻之“郊”近矣。“小有言”者,谓有言论之争。凡《易》之辞,患难之小者曰“小有言”。二爻进初九一等,渐近于险,有“需于沙”之象。虽有刚阳之才,足以济险,以上无君长之应,中无同僚之助,惟居柔守中,宽裕自处,是需之善也。然以去险渐近,虽未至大害,已有小言矣,故曰“小有言”。互卦为《兑》,《兑》者口也,悦言之象,《坎》者舌也,怒言之象,谓彼出怒言,而我能和解之,故曰“终吉”。“衍”,宽绰也,谓胸中宽衍,又能忍耐,终得济焉。故《象传》曰:“需于沙,衍在中也,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。”凡爻辞变而之成曰终,为原始以要终。“终吉”者,前凶而后吉也。此爻变则为《既济》,其爻辞曰,“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”,亦可以见终吉之义也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《坎》为隐伏,玩爻象,谓宜伏兵于沙漠之地。或因间谍致误,小有挫折,终必吉也。

○ 问营商;二爻辰在寅,上值天江四星,石氏云,“天江明动,大水不具,津梁不通”,因之货物不能通运,故“需于沙”,沙,水岸也。虽小有口舌,无害商业,故“终吉”。

○ 问时运:沙从水从少,是少有水之处,不能通舟揖也。“需于沙”,犹言时运之不能也。二爻辰在寅,又上值箕,《诗纬》云:“箕为天口,主出气”,小有言,是谗言也。然需以待之,故“终吉”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友人永井泰次郎氏,贷与金于北海道商人,某逾期未返,发信督促,未得回报,因欲自赴彼地,请占一卦。筮得《需》之《既济》。

断曰:《需》者,坐而待时之卦也,不宜自进而赴彼地。于《彖》曰“有孚”,见之知彼非故意延缓,因商业上有意外纷纭,为之奔走不遑也,谓之“小有言”。今后四月,即至第五爻之时,彼必可返还其金,谓之“终吉”

永井氏守此占,而不行,后至四月,果如所占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《象传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“泥”者,水际湿土,即水际之地也;“寇”者,《坎》之象,灾之大也。初九之郊险尚远,九二之沙险渐近,九三之泥,身已接险,祸在目前。此爻居《乾》卦之极,过刚而不中,故当险难在前,复不介意,恃己刚强,见上位之应我,不辨时机,不察事情,一意妄进,将以救在前之险,故非坎险来迫人,人自进而逼险,譬如水不溺人,人自冒险狎水,以致其溺,故曰“致寇”也。然当此时,能操谨思持重之心,戒轻举妄动之失,及早悔悟,犹得免于灾也。《象传》曰“灾在外也”者,坎险在外卦之义。又外者,谓意外之事也。我欲救彼而却为彼所害,九三之意外也。且非灾之来害我,自我去招致其灾,故曰“自我致寇”。若能敬慎自持,量宜而进,虽坎险围绕,亦不能如我何,我自得以不败,故曰“敬慎不败也”。凡争名者毁,争利者夺,是皆非寇之罪,自招之孽也。此爻变则为《节》,其辞曰,“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”,可以见敬慎之义矣。又如九三、六四虽阴阳相比,不相为助,而却相为害,《易》中此类之比,谓之害比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九三居内卦之终,逼近外卦,《坎》为寇,亦为灾,故曰“灾在外也”。有敌来寇者,谓寇至,有我自去招敌者,谓“致寇至。”必谨慎自持,先立于不败之地也。

○ 问营商:“泥”拘泥也。行商之业,宜流动,不宜拘泥,若拘泥不化,内有疑忌,遂致外生变端。慢藏海盗,即以致寇也,可不谨慎哉!

○ 问功名:爻曰“需于泥”,泥水际污泥也,需于此,则必将下流而难期上达矣。其不败也亦仅免焉。

○ 问婚姻:《易》以寇与婚媾并言,谓寇则必非婚媾,是怨偶也。“需于泥”,不进之象,于婚事则必不成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佃岛在监之时,占西村三濑及余三人之身事。

余之谪佃岛也,与同囚西村胜藏、三赖周藏,最亲密。一日二人叹曰:我侪有一大难事,须相与计划之。余问故,曰:昔役所有大会议,吾二人为所驱使,事繁议长,入夜渐散,因窃叩所议何事。或曰狱官等议,谓方今菜油价低,菜种价贵,购贵价菜种,制低价菜油,徒劳役徒,反遭损失。今后废制油之业,用此役徒,从事于横须贺船渠之造筑。役徒中有嘉右卫门者,长于指挥,委以指挥之任;胜藏者,长于计算,委以计算之任;周三者,善医,使以诊视役徒之病。亦今日之良策也。且熟见此三人,皆有一癖,非可以寻常视之,他日放免,恐生他事,再罹刑狱,使渠等罪上累罪。是亦可悯,不如长拘留驰使工事,免生他祸,是亦仁术也。会议如此,盖狱官等为此议者,凡幕府之例规,官所收入,以其半额称役得,吏员取之半额贮蓄之。此事若行,吾三人之灾害非浅,子请筮之。乃先为胜藏占之,遇《需》之《节》。

断曰:需,须也,坎险在前,乾健临之,将涉水而不轻进之卦也,辞曰“需于泥,致寇至”。九三居内卦之终,最近外卦之坎险,可谓危地也,《象传》解之曰:“灾在外也”。按此灾非横须贺之事,曰“在外”者,必别致之者。吾子有远虑,非犯法而脱役,亦必不复犯他罪者。然则吾子之灾,其或病乎?若有罹病,吾子须自爱,《象传》曰:“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”

次占周三,遇《鼎》之《旅》。

爻辞曰:“鼎有实。我仇有疾,有我能即。吉。”

断曰:吉也。《鼎》者,重器而不可容易动者也,况其中有实乎?且风变而为山,山者止而不迁者也,可知其身依然不动。又欲动我者,即“我仇”也,今日“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”,“有疾”者,无力,其不能动我可知也。横须贺之事,不足忧也。

终乃占余,遇《艮》之《渐》。

爻辞曰:“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”

余惑之,熟考者久之,既而乃得其悟曰,辅者,口颊也,“艮其辅”者,不妄言也。其下曰“言有序,悔亡”,余他日必有得言语之秩序,为在上者所赏识,可得免罪也。

断虽如是,当时尚不知后日应验如何。后胜藏果罹脚疾,殆陷危笃,得周三敬慎看护而愈。周三由当任吏员免职,横须贺之事遂废,皆得赦免。余为占吏员和田十一郎氏身事,以事能中理,许期半而赦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七年五月,朝鲜国东学党乱起,我国与清国有《天津条约》,六月六日,我国派军前往,至二十三日,朝鲜兵与我兵争斗。其事专依清国政府之命,于是有与清国开战之兆。筮得《需》之《节》。

断曰:此卦有水在天上之象,黑云在天,势将降雨,待时而举,必能奏功也。以内卦为我,乘阳健而将进,外卦为清国,设坎险而陷我,惟我刚健不陷,故不至困穷,待五爻之时,可以进师,谓之“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”。“天位”指九五之时;“利涉大川”者,谓海军必能获利;“往有功也”者,谓陆军必得成功。盖此卦五爻六爻阴阳各得其位,谓得天时之象;三爻以阳就阴,四爻以阴后阳,谓得人和之象;惟二爻阳在阴位,于地利大有所缺。今占得三爻,是本年六月,已将向危险之地,谓之“需于泥”,《传》曰“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”“需于泥”者,谓进退不得如意;“自我致寇”者,谓自我进入也。四爻当七月,辞曰“需于血,出自穴”,此爻居三与五之间,有火,谓穴出火而见血,当预防地雷。按凡四十日间,须择屯营要地,使敌不能袭我,八月上旬,持五爻之气运,一举可以奏大功也。

反是而观,此卦于清国气运,“将转入《需》之下卦为《讼》。如左:

《彖辞》曰:“讼: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”

《彖传》曰:“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有孚,窒惕,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;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;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”

此卦上卦天为日本,下卦水为清国,天气上腾,水流陷下,以卦象见之。天者刚健而威,水者陷下而危险困难。然困而思奋,欲藉公言而争是,是以得占《讼》卦也。清国遭此逆运,计谋筹策悉不达,谓之“讼,有孚窒”。天运如此,故曰“惕中吉,终凶”。且讼之时,非成事之时,故曰“讼不可成也”。但至五爻之时,从大人之意而处事则可,故曰“利见大人”。又于此卦用海军则大败,有军舰覆没之患,故曰“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”。

呈此占于大本营某贵显,是月二十八日,《国民新闻》及《报知新闻》皆揭载之。我国得需之盛运,凡四十日后,陆军胜牙山及成欢之役,海军于丰岛及黄海得大捷。清国遭《讼》之逆运,陆军大败牙山及平壤,军舰至沉没,“入渊”之辞,为不虚也。就占后四十日计之,恰于三十九日得大胜也。又此战终局,《需》之上六,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”,后果俄、英、美三国公使来议议,敬而容纳,则终吉也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[33]

《象传》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

《坎》阴为血之象,坎险为穴之象。此爻与上六同言穴者,以体《坎》也。血者杀伤之地,穴者险陷之所,此爻入坎险杀伤之地,为寇所伤,故曰“需于血”。“需于血”者,承前爻“致寇”而言也。盖六四重阴才弱,居坎险之初,以一阴柔之资,为三阳所迫,临大难之冲,惟能顺以从时,不竞于险难,虽受小伤,不至大凶,终得出险。六四上《比》九五,为九五所救,出九死而得一生,故曰“出自穴”,犹孔子解匡人之围,文王脱前羑里之难也。夫云出于地,升于天,无不由穴,故有“出自穴”之义。且此爻居外卦之始,又有出之象,变则为夬,有决出之义。《象传》“顺以听也”者,谓能顺从九五之训诲也。《坎》为耳,有听之象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四为《坎》之始,《坎》为血卦,“需于血”,是战之受其伤也。“出自穴”,是虽伤而犹能出于险也。其所以出险者,盖不在强争,而在顺听也,顺斯免害矣。

○ 问家宅:曰需血,曰出穴,有出幽谷迁乔木之象。顺者家道顺也,吉。

○ 问营商:玩爻辞,想必是采取矿产也。“出自穴”,斯得利矣。

○ 问功名:所谓呕尽心血,方得出人头地,故有《需》血出穴之象。

○ 问疾病:想是呕血之症,必须调养气血,使阴阳和顺,自可出险得生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虽小有险难,终获安产。

【例】 明治十九年,知友英国人工学博士某来告曰:余有一女,为法国公使馆书记官某氏之妻,今将分娩,适遭难产,命迫旦夕,愿一筮而卜吉凶。筮得《需》之《夬》。

断曰:《需》者,待也,万事以待为义。今临难产,惟待其分娩之速也。爻辞曰需,是不能速产也。九五,尚有可待,至上六无可复待矣。知此《易》理,以应其事变,当別求施治之策而已。以全卦象产妇之妊体,九三居阴门之位,阳爻变阴,即得安产之意。今筮得六四之阴,以阴柔而处于险,显见难产之象。且四爻位属腹部,有截开母腹之象。何者?爻辞“需于血”之血,非产血,乃鲜血也;“出自穴”之穴,非阴门,乃截开之穴。宜延外科,别施妙术,若夫侥幸九五之酒食,因循姑息,以延待分娩之期,恐至上爻“入于穴”之时,母子俱难保矣。爻象如此,宜速施应急之术,以图妊妇之安全也。

某氏闻此占断,大喜,速告医师,截开腹部而产,其子虽死,其母幸得生全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
《象传》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

五爻阳刚而居尊位,居中得正,克尽其道,以此而需,何需不获?《篡言》曰:“万物需雨泽,人需饮食,天下需涵养,需之时义大矣哉!”饮食者,人各需以养生,惟人君不需自养,而需饮食以养天下。斯休养生息,使天下之民,人人乐其乐,利其利,咸餍袄于深仁厚泽之中,故曰“贞吉”。然或妞狃于豆区釜钟之小惠,逸乐自耽,不知警戒,则坠其成业者,往往有之,是谓失其中正也。《象传》曰,“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”,戒之深矣。且九五君德,尚在险中,需人共济。初爻乐躬耕以求志,二爻惕人言而复退,三爻守敬慎以免灾,至四爻则出穴而进也,上爻则不速而来也,五爻数来时可,众贤并进,斯时人君适馆授餐,礼隆养贤,贤才亦各效才能,以匡济天下。教稼明农,画并授田,首为民生谋衣食之源,不复使天下有一夫冻馁,即遭荒凶,亦必蠲赈周济,倍切人饥己饥之忧。是王道之久而成化者,其即在需之道乎?《彖传》曰,“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于天位,以正中也”,此之谓也。此爻变则为《泰》,天下泰平之象也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爻辞曰“需于酒食”,是得胜旋师,有犒赏策勋之象,故曰“贞吉”。

○ 问功名:是为鹿鸣宴乐之时也,吉。

○ 问营商:五互《离》,辰在午,上值柳,附星有酒旗,有外厨,主宴享饮食,知必是酒馆粮食等业。又《坎》为人,为纳,知其商业必输入有余也。故“贞吉”。

○ 问婚嫁:《需》四爻为《泰》,《泰》六五曰“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”;又九三曰“于食有福”,此即“需于酒食”之义也。“有福”,故“贞吉”。《象》曰“以中正也”,是谓得婚嫁之正也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得子必置酒设席,古今皆然,故爻曰“需于酒食”。

【例】 某氏来自某县,曰:今欲谒某贵显,有所恳请,请占贵显之待遇如何?筮得《需》之《泰》。迎头痛击辞曰:“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”

断曰:《需》者,须也,待也。凡疏远未晤者,偶然相会,必多欢乐。卦象如是,由是观之。足下访贵显,贵显必悦而迎之,加意厚待,淹留京中,屡得招待飨宴,共话旧事,可受敬爱也。故曰“需于酒食,贞吉”。

其后某氏来谢曰:依君之占箍,往访贵显,甚为厚遇,且得达志愿。神《易》妙机,甚灵!

上六:入于穴。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
《象传》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,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
上与四共《坎》阴,有穴之象。上爻居外卦之终,出而无可行,故曰“入于穴”。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”者,谓内卦三阳,不招而皆来也。惟柔顺不拒绝,无妒嫉争竞之心,一以敬礼相待,彼三阳虽刚断,无争夺之意,故曰“敬之终吉”。“敬之”二字,暗含前爻“酒食”之意;“终吉”之义,与九二同。上六阴而居险,无复可需,然能敬而下贤,是无失也,故《象》辞曰:“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”

按:位者六爻六位,位当者,谓得正位,位不当者,谓不得正位也。是《易》之通例也。然其中亦有差别,《象传》曰位者,多指九五之君位。又《象传》中为生卦法而说位者,六爻之正位也,《小畜》、《同人》、《大有》、《噬嗑》、《家人》、《归妹》、《渐》、《涣》、《既济》皆一是也。又《象传》中说位亦有数义。说六爻之正不正者,《履》之六三,《否》之六三,《豫》之六三,《噬嗑》之六三,《晋》之九四,《蹇》之六四,《解》之九四,《震》之六三,《丰》之九四,《旅》之九四,《兑》之六三,《中孚》之六四,《小过》之九四,《未济》之六三,皆是也。于三四两爻说之者,盖二五之位虽不正,有刚中柔中之义。又以初上为无位之地,不主说位。位当者吉,位不当者凶,然又有以位不当之为吉者,《大壮》六五之《传》是也。又于九五有专说君位者,《比》、《否》、《巽》、《节》之《传》是也。又有系不当位之辞者,《需》上六之《传》、《噬嗑》之《象传》、《困》九四之《传》是也。盖不当位与位不当,其义稍异。不当位者,本非正不正之谓也,故《需》之上六,以阴居阴,虽得正者,尚有不当位之称。位者谓五之君位也,故《需》之上六及因之九四,共于君位比近之爻说之。叉按此卦中曰“难”,曰“败”,曰“寇”,曰“血”,曰“穴”,曰“陷”,曰“有言”,曰“孚”,曰“入”,曰“酒”,曰“食””,曰“宴”,曰“乐”,曰“郊”,曰“沙”,曰“衍”,曰“听”,皆《坎》之象,可知圣人观象,自有妙用也。一说“不速”,谓非不召而来也,需待也,谓需缓之意。观初、二、三、四诸爻,曰“于郊”,曰“于泥”,曰“于沙”,曰“出穴”,皆渐渐而进,不速而来,谓其迟缓而来也。“三人”者,即《乾》卦三阳。此说亦通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上为《坎》之终,穴谓坎险,“入于穴”,谓凭险以自守也。“三人”者,谓内卦三阳;“不速”者,自来也,谓有敌兵三面来围。既入险地,不宜再战,宜以礼貌相接,以和解之,故曰“敬之,终吉”。

○ 问营商:《坎》劳卦,万物之所归也,故曰入穴。穴,窟也,谓贮藏货物之地。“三人来”者,买客也,敬礼以接之,是得价则售,故“终吉”也。然《坎》为水穴,不宜藏货,幸而客来即售,故曰“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”。

○ 问家宅:此屋必幽暗潮湿,幸有三面阳光来照,故曰吉。

○ 问婚姻:《需》六变《小畜》,《小畜》上九曰“妇贞厉”。称妇谓已嫁之女,故曰“不当位”,以其“贞厉”故“终吉”。“入于穴”,有生同室死同穴之义。“三人来”者,媒人也。

○ 问疾病:曰入穴,凶象也;曰“终吉”,终而后吉,于病亦凶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曰“终吉”,必少男乃吉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二年十二月,友人神保长兵卫之妻,罹胃癌而卧,余占其生死。筮得《需》之《小畜》。

断曰:《需》者待之意,又为游魂之卦。游魂者,即人之魂魄离其体而出游之谓也。是天命既绝,然需缓有待,暂时犹可保余命也。

此占以上爻居全卦之终,无所可往,往则复也,故病不愈而死,魂魄复其本也。爻辞“入于穴”者,埋葬之兆;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”者,谓僧之来而送葬也;“敬之终吉”者,谓安心坚固,得成佛也。此卦虽原来非归魂之卦,由爻辞而知其必死也。

后不日果殁。

【例】 中野梧一氏,向住大阪,余之所知,偶新闻纸报其自杀,众说纷纷。余惊其事之意外,以为斯人之俊才,何至穷迫如斯?若生前闻之,尚代为处置,今无如之何也,亦可惜矣!适友人来谈,又及此事,讶其致死之由未明,友人请余筮一卦,筮得《需》之《小畜》。

断曰:中野氏从事于商业,商业中所谓“入于穴”者,其矿山采掘之事乎?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”者,以事业不如心愿,得失不相偿,资金之负债,迫其偿期,屡受财主苛督,无策可出,遂忍心而自灭也。《坎》为加忧,为心病,互卦《巽》为风,是疯癫病之象也。又此卦为游魂之卦,是神魂不定也。

其后传闻事实,果如此占。

【例】 一日友人伊东贞雄氏来告曰:余小儿自幼为京都吴服商某之斡人,近来久绝消息,余甚忧之,幸请一筮。筮得《需》之《小畜》。

断曰:《需》者待也,内卦《乾》为老父,待外卦《坎》中男,消息之象。今得上爻,其辞日“入于穴”,想必令郎与同僚三人,流连花柳之巷,耽女色也。然此爻变则为《巽》,《巽》为风,为入,是本月之末,可必与同僚归宅也。果如此占。

爻神之验,随时随变,不可拘执。如此卦“入于穴”一语,皆当活用,方见灵变。读者宜玩味之[34]。他各爻亦皆如此例,爻辞得豕字,小为鼹鼠,大为象,就其形而活用之类是也。考《易》象者,不可不知此义也。

【例】 明治三十一年,占陆军之气运,筮得《需》之《小畜》。

断曰:《需》者,险在前,故有待时而进之象,是以曰《需》。我国憾兵备之不足,将扩张军备,充实国防。在欧洲各邦,赞我进步之速,而益知将来之可畏,尝遣海陆军参谋,屡来观我兵备。故内则要整顿兵备,外则礼遇来宾,使邦交益密,不启猜疑,谓之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”也。

  1. [0]需: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
  2. [1]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  3. [2]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  4. [3]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  5. [4]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  6. [5]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  7. [6]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