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《象传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“泥”者,水际湿土,即水际之地也;“寇”者,《坎》之象,灾之大也。初九之郊险尚远,九二之沙险渐近,九三之泥,身已接险,祸在目前。此爻居《乾》卦之极,过刚而不中,故当险难在前,复不介意,恃己刚强,见上位之应我,不辨时机,不察事情,一意妄进,将以救在前之险,故非坎险来迫人,人自进而逼险,譬如水不溺人,人自冒险狎水,以致其溺,故曰“致寇”也。然当此时,能操谨思持重之心,戒轻举妄动之失,及早悔悟,犹得免于灾也。《象传》曰“灾在外也”者,坎险在外卦之义。又外者,谓意外之事也。我欲救彼而却为彼所害,九三之意外也。且非灾之来害我,自我去招致其灾,故曰“自我致寇”。若能敬慎自持,量宜而进,虽坎险围绕,亦不能如我何,我自得以不败,故曰“敬慎不败也”。凡争名者毁,争利者夺,是皆非寇之罪,自招之孽也。此爻变则为《节》,其辞曰,“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”,可以见敬慎之义矣。又如九三、六四虽阴阳相比,不相为助,而却相为害,《易》中此类之比,谓之害比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九三居内卦之终,逼近外卦,《坎》为寇,亦为灾,故曰“灾在外也”。有敌来寇者,谓寇至,有我自去招敌者,谓“致寇至。”必谨慎自持,先立于不败之地也。

○ 问营商:“泥”拘泥也。行商之业,宜流动,不宜拘泥,若拘泥不化,内有疑忌,遂致外生变端。慢藏海盗,即以致寇也,可不谨慎哉!

○ 问功名:爻曰“需于泥”,泥水际污泥也,需于此,则必将下流而难期上达矣。其不败也亦仅免焉。

○ 问婚姻:《易》以寇与婚媾并言,谓寇则必非婚媾,是怨偶也。“需于泥”,不进之象,于婚事则必不成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佃岛在监之时,占西村三濑及余三人之身事。

余之谪佃岛也,与同囚西村胜藏、三赖周藏,最亲密。一日二人叹曰:我侪有一大难事,须相与计划之。余问故,曰:昔役所有大会议,吾二人为所驱使,事繁议长,入夜渐散,因窃叩所议何事。或曰狱官等议,谓方今菜油价低,菜种价贵,购贵价菜种,制低价菜油,徒劳役徒,反遭损失。今后废制油之业,用此役徒,从事于横须贺船渠之造筑。役徒中有嘉右卫门者,长于指挥,委以指挥之任;胜藏者,长于计算,委以计算之任;周三者,善医,使以诊视役徒之病。亦今日之良策也。且熟见此三人,皆有一癖,非可以寻常视之,他日放免,恐生他事,再罹刑狱,使渠等罪上累罪。是亦可悯,不如长拘留驰使工事,免生他祸,是亦仁术也。会议如此,盖狱官等为此议者,凡幕府之例规,官所收入,以其半额称役得,吏员取之半额贮蓄之。此事若行,吾三人之灾害非浅,子请筮之。乃先为胜藏占之,遇《需》之《节》。

断曰:需,须也,坎险在前,乾健临之,将涉水而不轻进之卦也,辞曰“需于泥,致寇至”。九三居内卦之终,最近外卦之坎险,可谓危地也,《象传》解之曰:“灾在外也”。按此灾非横须贺之事,曰“在外”者,必别致之者。吾子有远虑,非犯法而脱役,亦必不复犯他罪者。然则吾子之灾,其或病乎?若有罹病,吾子须自爱,《象传》曰:“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”

次占周三,遇《鼎》之《旅》。

爻辞曰:“鼎有实。我仇有疾,有我能即。吉。”

断曰:吉也。《鼎》者,重器而不可容易动者也,况其中有实乎?且风变而为山,山者止而不迁者也,可知其身依然不动。又欲动我者,即“我仇”也,今日“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”,“有疾”者,无力,其不能动我可知也。横须贺之事,不足忧也。

终乃占余,遇《艮》之《渐》。

爻辞曰:“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”

余惑之,熟考者久之,既而乃得其悟曰,辅者,口颊也,“艮其辅”者,不妄言也。其下曰“言有序,悔亡”,余他日必有得言语之秩序,为在上者所赏识,可得免罪也。

断虽如是,当时尚不知后日应验如何。后胜藏果罹脚疾,殆陷危笃,得周三敬慎看护而愈。周三由当任吏员免职,横须贺之事遂废,皆得赦免。余为占吏员和田十一郎氏身事,以事能中理,许期半而赦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七年五月,朝鲜国东学党乱起,我国与清国有《天津条约》,六月六日,我国派军前往,至二十三日,朝鲜兵与我兵争斗。其事专依清国政府之命,于是有与清国开战之兆。筮得《需》之《节》。

断曰:此卦有水在天上之象,黑云在天,势将降雨,待时而举,必能奏功也。以内卦为我,乘阳健而将进,外卦为清国,设坎险而陷我,惟我刚健不陷,故不至困穷,待五爻之时,可以进师,谓之“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”。“天位”指九五之时;“利涉大川”者,谓海军必能获利;“往有功也”者,谓陆军必得成功。盖此卦五爻六爻阴阳各得其位,谓得天时之象;三爻以阳就阴,四爻以阴后阳,谓得人和之象;惟二爻阳在阴位,于地利大有所缺。今占得三爻,是本年六月,已将向危险之地,谓之“需于泥”,《传》曰“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”“需于泥”者,谓进退不得如意;“自我致寇”者,谓自我进入也。四爻当七月,辞曰“需于血,出自穴”,此爻居三与五之间,有火,谓穴出火而见血,当预防地雷。按凡四十日间,须择屯营要地,使敌不能袭我,八月上旬,持五爻之气运,一举可以奏大功也。

反是而观,此卦于清国气运,“将转入《需》之下卦为《讼》。如左:

《彖辞》曰:“讼: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”

《彖传》曰:“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有孚,窒惕,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;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;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”

此卦上卦天为日本,下卦水为清国,天气上腾,水流陷下,以卦象见之。天者刚健而威,水者陷下而危险困难。然困而思奋,欲藉公言而争是,是以得占《讼》卦也。清国遭此逆运,计谋筹策悉不达,谓之“讼,有孚窒”。天运如此,故曰“惕中吉,终凶”。且讼之时,非成事之时,故曰“讼不可成也”。但至五爻之时,从大人之意而处事则可,故曰“利见大人”。又于此卦用海军则大败,有军舰覆没之患,故曰“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”。

呈此占于大本营某贵显,是月二十八日,《国民新闻》及《报知新闻》皆揭载之。我国得需之盛运,凡四十日后,陆军胜牙山及成欢之役,海军于丰岛及黄海得大捷。清国遭《讼》之逆运,陆军大败牙山及平壤,军舰至沉没,“入渊”之辞,为不虚也。就占后四十日计之,恰于三十九日得大胜也。又此战终局,《需》之上六,“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”,后果俄、英、美三国公使来议议,敬而容纳,则终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