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六:敦临,吉无咎。

上六:敦[85]临,吉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敦临之吉,志在内也。

“敦”者,笃也,厚也。此卦六五既应九二,上六又从而附益之,谓之“敦临”,犹复六四既应初九,六五亦从而附益之,谓之“敦复”,其义一也。此爻为《坤》之极,居《临》之终,阴柔在上,与二虽非正应,而志在从阳,屈尊从卑,降高就下,礼意敦笃,是临道之善持其终者也,故曰“敦临,吉,无咎”。凡卦于上爻为极,过极每多危象,此爻曰“敦临”,有“安土敦仁”之义,无过极之虑也,是以吉而无咎。《象传》曰“志在内也”,内者,指内卦二阳,虽与内卦无应,上六之志,惟在于内,故曰“志在内也”。可与《泰》初九之《象传》“志在外也”对看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目下好运已终,惟其存心忠厚,故得无咎。

○ 问商业:贩卖内地,吉。

○ 问家宅:世代忠厚,内外肃穆,吉。’

○ 问战征:宜增兵益饷,以保护内地为要。

○ 问疾病:培养元气,勿药有喜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○ 问失物:即在家内,未尝失也。

○ 问行人:即日可归。

【例】 友人某氏来请占谋事,筮得《临》之《损》。

断曰:此爻《临》之极,功业已完,别无他图。曰“敦临”者,亦于临道之中,复加敦厚而已,能敦厚以临,故得“吉,无咎”。今占得此爻,足下亦宜知此意,凡事宜加敦厚,则何谋不遂?何事不成?足下思虑之笃,可于《易》象见之。

某氏曰:《诗》云,“他人有心,予忖度之”,洵先生之谓也。深谢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