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四:剥床以肤,凶。

六四:剥床以肤,凶。

《象传》曰:剥床以肤,切近灾也。

剥之灾,萌于初爻,至四爻,渐逼渐近。四以阴居阴,与初二同恶相济。在初二居内卦,卦分内外,床隔上下,距上爻远,所剥仅在“足”与“辨”。四爻与上同卦,愈近则剥愈甚,故直及于“肤”。就爻次第观之,初为床足,二为床辨,三爻为床身,四爻则为床上之人身。艮为指,为喙,有人身之象,故曰“剥床以肤,凶”。《象传》曰“切近灾也”,剥及于肤,灾及其身矣,故曰“切近灾也”,深为一阳危焉。剥者,小人剥君子,宜为君子凶矣,初、二、四三爻,不曰君子凶,而第浑言曰凶,知剥之害,国破家亡,君子固凶,而小人亦难免于凶也,故统象之曰“凶”,意微哉!一说以“肤”作箦,箦,床板也,足备一解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运大不佳,有身体受伤之惧。

○ 问商业:恐剥耗过甚,又防意外之祸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必破败不堪,居人亦寥落,致防倾塌。

○ 问战征:恐主将有灾。

○ 问疾病:凶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,产妇亦可危。

【例】 富商某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剥》之《晋》。

断曰:剥之为灾,由远及近,当其远时,其为灾小,犹可避也,及至切近,虽避难免。今占得四爻,四与上同卦,灾已切近,曰“剥床以肤”,则剥及肌肤矣。推其灾所来,知必足下同居中,且为切近相待之人。或祭祖祈神,期可免灾,然恐亦难保矣,并宜速作避居之计。又云占象既凶,并须参观容貌,如印堂有黑赤气,或天庭有细赤盘现,必难免祸。今足下幸血色得宜,不露灾形,避地或可免也。

某氏听之大惊,遂避居相州汤本,不料某伙友以贩米赴北国,在大阪赌买米市,大遭耗剥。此伙友平素诚实,为某所亲近,故以数万金委托之,未尝疑也。今遭此大耗,伙友忽复生奸计,瞒着主人,隐蔽资财,拼以一死,向亲族朋友,遍谢其罪。事出无奈,亦不复究问。《易》占之垂示昭彰,可不慎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