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六:系用徽纆,寘于丛棘,三岁不得,凶。

上六:系用徽[141][142],寘[143]于丛棘,三岁不得,凶。

《象传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岁也。

上爻以阴居阴,当坎险之终,而不知悔悟也。初之失道,犹得曰未经,上之失道,狎之以为常矣,不可以理喻,惟有以法绳之。《坎》为罪,为狱,为丛棘。“徽纆”。绳索也,“丛棘”,狱墙也,系之以徽纆,置之于丛棘,所以治其罪而使之悔也。《坎》为三岁,故禁锢三年,律所谓“上罪三年而舍”也。三年而悔过迁善,斯得反其正矣;三年而不改,是将终身失道矣,故《象》曰“失道凶也”。圣人之惩恶也,始则严以绳之,终必宽以宥之,治至久而不俊,亦未以之何也,已矣。此可知圣人未尝轻弃人也。

【占】 问战征:有劳师远征,久役不归之虑。

○ 问营商:想是采办蚕丝生意,三年之后,方可获利。

○ 问功名:恐有意外之灾,不特功名不就,防有牢狱之罪,凶。

○ 问婚姻:红丝系足,婚姻有前定也,但良缘未到,须待三年后可就。

○ 问六甲:得子,须迟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不知缘何荒废,墙围遍生藤蔓,宜加修葺。前住者不利,后住者吉。

【例】 明治十七年十月,崎玉县秩父郡暴徒蜂起,势甚猖獗,将延侵各郡,予深忧之。偶一友人来,请占结局如何,筮得《坎》之《涣》。

断曰:爻象明示以教化之不从,治之以刑法也。拘以徽缰,锢以丛棘,是治罪之律也。当时国家效法西欧,改革旧政,其间梗之徒,窃苦新政不便,惑众蜂起,侵掠各郡,此皆无赖之民,刁不畏法,自陷于坎险而罔知顾忌也。国家不得已,执其巨魁,置之刑狱之间,不遽加以显戮,囚之三岁,俾知悔也,三岁而不改,凶莫大焉。其后政府处分,不外此占之意。

【例】 我国战胜清国之后,俄、法、德三国同盟,假托保护清国,迫我还付辽东,后三国因此得假旅顺、山东、云南之地,强设铁道,领收矿山,其所为有与前日之口实大反者。在我国当时,已逆料三国之志,问占一卦,筮得《坎》之《涣》。

断曰:上六为《坎》卦之终,本可过此以出险也;上六又以阴居阴,位在卦外,显见外国有阴谋谲计,出而图事者。逼我还付辽东,非为清也,实三国为自计耳。未几各强借山东、旅顺、云南等要区,设立铁道,此狡计之可明见也。“系以徽纆,寘于丛棘”,譬言其强逼之状。“三岁”者,犹言三国也,谓三国若不遂其欲,必不了事。《象》曰.“上六失道,凶”,“道”,路也,谓三国兴筑铁道,在清明明失其路也,故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