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五:射雉一矢亡,终以誉命。

六五:射雉一矢亡,终以誉命。

象曰:终以誉命,上逮也。

【训诂】:射,射杀,兑也。雉,野鸡,鸟之有文者也。《白虎通》云:“士以雉为贽。雉者,取不可诱之以食,胁之以威,必死不可畜,士行耿介守节也。”射雉是古代田猎活动,射雉而得譬喻士有进身之阶。男子之生,桑弧蓬矢,射天地四方,射雉者,士者所旅也。矢,箭,坎也。《释名》云:“指也,言其有所指向,迅疾也。”坎伏则矢亡,亡者失也。终,艮也。按后天八卦,艮值丑寅之境,夏正建寅终丑,故象终始。誉,称美,离美也,艮名也。《诗经·周颂》云:“以永终誉。”郑玄笺:“声美也。”命,赐命,巽也。蔡邕《独断》云:“出君下臣名曰命。”上,君上,变乾也。程颐曰:“五君位,人君无旅,旅则失位,故不取君义。”逮,行相及,艮也。《说文》云:“逮,唐逮及也。”

【玩辞】:田猎时射杀野鸡,失去一支箭矢,最终得令名赐命。六五柔顺得中,离于上下,两刚与之,有情于旅者也。二不应,行有失,一矢亡也。居尊位,承宗庙,终誉命也。李光地曰:“信于友则有誉,获乎上则有命。”射雉,善用明也。亡矢,所费小也。誉命,所得大也。

【观象】:顺天休命在先,终以誉命在后,君子所以进阶者,学成文武技,货于帝王者也。巽乘艮,齐家国也。离之乾,朝君所也。旅(X)之遁(G),旅有所失也。雉者,君子之所得,以为进身之阶也。矢者,君上之所失,以为受命之赐也。收榆失隅,得雉亡矢,不亦嘉遁者乎?强秦以亡矢之费终得六国之雉,当此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