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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:利有攸往。利涉大川。

《象》曰:风雷,益。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
初九: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元吉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。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

《象》曰: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

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。中行告公用圭。

《象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六四:中行告公,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

《象》曰:告公从,以益志也。

九五: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。有孚,惠我德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惠心,勿问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上九: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《象》曰:莫益之,偏辞也。或击之,自外来也。

注释:

43 泽天夬

《序卦传》曰:“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决也。”夫物未有增益盈满而不溃决者,夬所以继《益》也。《夬》与《剥》反,《剥》以五阴剥一阳,阳几于尽,《剥》者,削也,其心险,故其《剥》也深而刻;夬以五阳决一阴,阴几于尽,“夬者,决也”,其气刚,故其决公而明。卦体《乾》下《兑》上,泽在天上,有决而欲下之势,故名其卦曰《夬》。

[33]:扬于王庭,孚号,有厉,吉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
▲ 篆书夬

《夬》,五阳方长,孤阴垂尽,《兑》在《乾》上,是一阴处群阳之上,其势足以压制群阳,群阳虽盛,不敢以造次求夬。《乾》为王,《兑》为口,“扬于王庭”,是声明小人之奸状,宣扬于王庭之上。“孚号”者,五刚合志,众口同声,呼号其侣,以决一阴。“有厉”者,譬如履虎咥人,时切危惧,故厉。《兑》二动为《震》,《震》为告,《兑》上本《坤》,《坤》为邑,告邑,告《坤》也。《坤》势至《兑》已孤,告《坤》者欲其一变从《乾》,去邪就正,归为君子。若恃此一阴,与五阳相抗,则疑阳必战,“其血玄黄”,不利孰甚焉!故曰“不利即戎”。《乾》为健行,《乾》阳刚直,不为难阻,刚德日进,斯阴邪日退,故曰“利有攸往”。

《彖传》曰:夬,决也,刚决柔也。健而说,决而和。扬于王庭,柔乘五刚也。孚号有厉,其危则光也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穷也。利有攸往,刚长乃终也。

《兑》泽《乾》天,《兑》为附决,决之文,从《夬》,故夬取义于决。一柔五刚,合而为夬,是谓之“刚决柔”也。《乾》健《兑》悦,《乾》健而决,《兑》悦而和,是谓之决而悦。五阳在下,以下夬上,不明其罪,不足以正其辜,故必声罪致讨,显然扬布于君廷,以示公正而无私曲也。“孚”者,信也;“号”者,号令也;“厉”者,危也。秉《乾》之信,号召群阳,共力一决。《夬》《履》易位,《履》五曰“夬履,贞厉”,谓怀此危厉,乃能履之而“不疚”。《履》《彖传》曰“光明也”,故《夬》《彖传》曰“其危乃光也”。“告”,告诫也,阴居上位,必有采地,“邑”,即阴之邑也。“告自邑”,谓诫之用劝,使之自退,告而不退,则继之用威,必将群起而攻之,是“即戎”也。以一抗五,势必不利。“尚”,加也,谓阴虽加于五阳之上,至此而阴乃穷矣,不利在阴,利在于阳。阳刚齐进,以夬一阴,是去恶务尽,往何不利?柔消刚长,故曰“刚长乃终也”。盖君子之去小人,深虑熟计,不敢轻用其夬,必先告以文德,不得已而后出以武功。视小人之害君子,残忍苛刻,其用心迥不同也。

以此卦拟人事,阳正而阴邪,刚直而柔曲。人事与国事,虽分大小,而害则一也。一在治家,奸邪固足兆祸,群邪竞进,其家必亡,即或间容一奸,似可无害,不知遗孽之萌,由此渐滋,其终遂致蔓延而不可去。一在交友,偏僻固足招损,朋比皆奸,其隙必深,即或偶与往来,亦尝思避,不知既入其党,因之坠名,其终必至牵连而不可解。譬如群鸟之中畜一鸇,而群鸟皆被其噬;譬如百谷之中,留一秕,而百谷咸受其害。君子处此,不敢以邪势之孤,而宽意容之,亦不敢以邪势之孤,而轻心除之,必为之声明其罪,宣告大众,昭示信义,号召群阳,其事虽危,其道乃光。而犹不欲急切用猛,有失忠厚之道,故必就其家而告之,诏以去邪归正,勿终“迷复”,如其不从,则兴众用强,势所不免。然不利在彼,而利终在我,一阴势衰,众阳力盛,所往故无不利也。去恶如去草,务绝其根,不使复萌,一阴虽微,务尽夬之,斯阴尽灭,而阳得尽长矣,如是而《夬》之事乃终。法此卦义以处人事,斯阴消而家道正,邪去而交道善,凡起居动静,一以崇正黜邪为主,而人事全矣。

以此卦拟国家,就卦体而言,五阳为五君子,秉《乾》阳之德,刚方中正,群贤在位,不可谓非国家之福也;独惜首居上位者,为阴险奸邪之小人,如汉献帝朝之有曹操,宋高宗时之有秦桧。方其初,在奸臣亦尝屈己下贤,罗致群才,以收人望,而在正人君子,必不受其牢笼,务欲削除奸恶,以清朝政。或奏牍以辨奸,或奉诏以除乱,计谋不密,反致斥为罪臣,目为朋党,古来忠臣杰士,由兹罹祸者不乏其人,是皆未详审夫夬卦之义者。

《夬》之卦体上《兑》下《乾》,五阳在下,一阴在上;《夬》之卦义,合此五阳,以《夬》一阴。《象》曰“泽上于天,夬”,意将决此天上之水,使至下流,《夬》之不慎,势必洪水滔天,则一阴未去,五阳反传。所称“刚”者阳也,“柔”者阴也,“健而悦”,健而不专用其健也;“夬而和”,决而不遽施其决也,其审慎周详为何如乎!“扬于王庭”,所谓声罪致讨也;“孚号有厉”,所谓“夕惕厉”也,其深虑熟计为何如乎!然犹不欲直行力争也,嫉恶纵严,而劝善犹殷,必先进而告之曰:欢兜共工,圣世必流,恶来飞廉,盛朝见戮,毋恃高爵,宜早投诚,从则复其官,不从戮于社,利与不利,请自择焉!盖所谓“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穷也”。吾侪同志,黜邪崇正,以光朝政,以肃官方,志在必往,以终乃事,是所谓“利有攸往,刚长乃终也”。

自来小人之害君子也,穷凶极恶,无所不至,而君子之待小人也,每以姑息宽容,反受其祸。《彖传》所云“刚长乃终”者,以示后世除恶务尽之道也。《观》六爻无一吉辞,多以凶咎为戒,所以痛绝小人,亦即以申警君子。《履》之一阴,目之为虎,盖君子之防小人,无异防虎也,不则即为所咥矣。《彖》所谓“健而悦,夬而和”,夬阴之旨,其在斯乎!

通观此卦,五阳一阴之卦凡四,《履》、《夬》、《姤》、《小畜》是也。《姤》、《小畜》,一阴属《巽》,《夬》、《履》一阴属《兑》;《履》一阴在三,《小畜》一阴在四,是小人处君子之间。《姤》一阴在下,是初进之小人也,其势本孤,其力皆微;《夬》则一阴在上,是小人居高临下,足以压制群刚,未可轻用力夬者也。故《彖传》言“健”,言“决”,言“扬”,言“号”,言“往”,皆示以必夬之意;言“悦”,言“和”,言“厉”,言“危”,言“不利”,皆惕以用夬之惧。《大壮》之戒“用壮”,夬之用决,其旨同也。若藐视孤阴,恃群阳之盛势,而造次求决,此私智自雄,非观变时中之道,古来党祸,可为前鉴。六爻之辞,多与《彖传》相表里:初诫以“不胜”,二惕以“有戎”,三警以“有凶”。内三爻为《乾》,《乾》健也,健所以宜进也。四曰“牵羊悔亡”,五曰“无咎”,上曰“不可长”。外三爻属《兑》,《兑》,和也,和乃可以用夬也。在五阳秉刚决柔,是以盛决衰,以强决弱,宜若易易,而《易》辞谆谆垂诫,不胜危惧,盖谓尹子易消,小人难退,由来已久。夬之一阴,夬之未尽,姤之一阴,即生于下。阴阳消长,不能与造物争,而因时保护,惟存乎其人而已。

《大象》曰:泽上于天,夬,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
兑为泽之气,上天则化雨而下降,有夬之象,故曰“泽上于天,夬”。君子法此象,取上之富贵德泽,施之于下,故曰“施禄及下”。禄之及下,犹天之泽于万物也;下之待禄,犹万物之待泽于天也。君子与贤者,共治天职,共食天禄,未尝以德自居,若居德自私,靳而不施,失夬决之义,故曰“居德则忌”。“忌”,禁忌也,凡行惠施恩之事,喜决而忌居,乘危构怨之事,喜居而忌决,是尤圣人言外之意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目下气运强盛,财宜散,不宜聚,聚则有祸。

○ 问战征:赏要明,罚要公,切勿夸张自伐,克减军粮。

○ 问营商:获利颇厚,但利己利人,分财宜均,若靳而不施,必致众嫉。

○ 问功名:泽上于天,有居高位之象;盈满致损,所当自警。

○ 问家宅:“泽上于天”,防有水溢之患。

○ 问婚姻:《夬》有决绝之义,且《夬》反为《姤》,《姤》曰“勿用娶女”,此婚不成。

○ 问讼事:夬者决也,有断之义,一断便可了讼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初九:壮于前趾,往不胜,为咎。

《象传》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

初九居卦之下,为夬之始,是率先而用夬者也,故曰“壮于前趾”。壮趾之辞,与《大壮》初爻同,所谓“前”者,较《大壮》尤长一阳也。夫以最下之阳,往而决最上之阴,上下悬殊,其不胜也必矣。若其径情直往,不特无济于事,反以招咎,亦何取其往乎!爻辞为初当观变待时,量力而进,毋以躁妄速祸也。《象传》以“不胜而往”释之,谓于未往之先,而已知其不胜也,较爻辞而益激切矣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负气太盛,任意妄动,动必得咎。

○ 问战征:将微位卑,恃勇直前,必致败北,咎由自取也。

○ 问营商:不度地位,不审机宜,率意贩货前往,不特伤财,更防损命,宜慎宜戒!

○ 问功名:躁进取败。

○ 问婚姻:门户不当,不合,合则有咎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地势低下,迁居不利。

○ 问行人:宜即归,可以免咎。

○ 问失物:不必往寻,寻之反有余祸。

○ 问讼事:宜即罢讼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丰岛某来,曰余近有所谋,请占其成否。筮得《夬》之《大过》。

断曰“夬者,决也”,卦义在用刚决柔。初爻之辞,谓“不胜为咎”,是谓不可率而前往也。今足下谋事,卜得初爻,就卦位言,初居最下,就爻辞论,往必不胜。想足下所谋之事,地位必高,非易攀及,虽与足下同志者尚不乏人,而足下独欲奋身前进,不自量力,不特其谋难成,反致招咎。足下宜从缓图之。

后某不从占断,遽往谋事,果招其辱。
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

《象传》曰: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

“十朋之龟”,解同《损》五,《益》二之龟,即《损》五之龟也。《损》五以龟奉上,《益》二即以下所奉者,转而益下。龟之益人,其灵爽足以世守,非在一时之吉也,故曰“永贞吉”。二居《震》之中,当位应《巽》,《震》为帝,为祭,故曰“王用享于帝”。“王”指九五,五用二之朋龟,告享于帝,以乞上祐,吉莫大焉。《郊·特牲》曰:“卜郊受命于祖庙,作电于祢宫官”,是为享帝用龟之事。《象传》以“自外来”释之,以《益》为内,《损》为外,龟自《损》来,故谓“外来”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主得意外之财,且能世守,永吉。

○ 问战征:古者行军先卜,出师必祷,此爻均吉,其战必克。“自外来也”,可由外而攻之也。

○ 问营商:贝货即货币也,“十”,数之盈也;“或益之”者,疑有神助也。营商得此爻,必获厚利,永吉。

○ 问功名:古者命相举贤,皆从枚卜,既得吉兆,其显可知,故曰永吉。

○ 问疾病:祷之即愈。

○ 问家宅:二至四为《坤》,《坤》为安,为土,有安宅之象。《坤》“利永贞”故曰,“永贞吉”。此宅可以久居也。

○ 问婚姻:《震》《巽》为长男长女,卜凤之兆,自昔称祥,百年好合,故得永吉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某富绅家政,筮得《益》之《中孚》。

断曰:二爻处内卦之中,体柔当位,卦名曰《益》,已知伊家内政得当,有益无损也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云:“人用莫如龟”,龟者货贝;“十朋之龟”,“十”,盈数,富足之象。“或益之”者,不知谁为益之也。《象传》曰“自外来也”,盖谓其《益》有来自外者也。《正义》谓二居《益》用谦,物自外来,朋龟献策,弗能违也,故曰永贞乃吉。享帝者,谓明灵降福,报告于天也,即《损》五所谓“上祐”,“上”,天也,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”,其在斯乎?今占某富绅家政,得此爻辞,知某富绅家风清正,内政修明,卜之而蓍龟呈祥,祷之而神明赐福。家道之盛,日进日益,盖有应乎时,得乎天,可大可久,而未有艾也。

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[32]

《象传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六三以阴居阳,处《震》之极,是动而求益者也,故曰“益之”。下互《坤》,《坤》为用,为事,为死丧,故曰“用凶事”。《益》在于三,民信素著,不特处常为益,即处变亦为《益》。盖《益》非私己,用适其时,志在拯凶,事得无咎,故曰“无咎”。三动体《家人》,《家人》上爻曰“有孚威如”,《震》为应,诚心相应,有威孚之象。三当内外卦之中,《震》又为行,故曰“有孚中行”。《震》为诸候,又为告,故曰“告公”。《周礼》,“珍圭以征守,以恤凶荒”;毛氏西河云,“凡王者忧凶之礼,出珍圭以致王命,使恤凶之地,或去其征,或弛其政”,此即《益》下之“用凶事”者也。圭为符信,所以示信,以通上下之情也,故曰“告公用圭”。《象传》以“固有之也”释之,谓《益》“用凶事”,在民若第知为益,而不知为凶,以为其事为固有之也。夫《益》而至于“用凶事”,斯真其益之无方矣;。凶事而若“固有之”,愈见民悦之无疆矣。初爻《象传》曰,“下不厚事”,意亦相同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多歉,以其素行诚实,人皆信之,可以无咎。

○ 问战征:兵本凶事,又陷危地,幸众军同心戮力,得奔告大营,获救出险,无咎。

○ 问功名:先苦后甘,先难后获。

○ 问营商:谚云“欲求富,走险路”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多凶,惟有中行之德,斯能逢凶化吉。

○ 问婚姻:恐从丧服中成亲,然无咎也。

○ 问讼事:须诉之上官,乃得准信,罢讼。

○ 问失物:恐涉词讼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益》之《家人》。

断曰:爻辞曰益用凶事,是能极凶济危,为《益》之至难至急者也。曰“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”,是必所益之事,得中行之道,可见信于人,即告诸上官而无不允行也。今足下占气运,而得此爻,知足下有过于求益之心,一涉私己,咎有难免,幸而志在救凶,素行中正,又能实心办事,可以无咎。此皆就爻象而论也。近闻足下设立移民会社,于西亚米利加地方,收买土地,创办开垦牧畜之业,使无产之徒,各就其业,爻辞所云“益之用凶事”者,盖指此也。迩来贫民信之,纷纷迁徒出外,即爻辞所谓“有孚中行”也。政府以足下创此拯凶济危之大业,为之赏誉嘉奖,即爻辞所谓“告公用圭”之义也。至四爻曰“从,利用为依迁国”,其辞愈明。五爻曰“有孚惠心”,其德愈新。《象传》曰“大得志也”,正足下得志之时也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五年四月,余就任北海道炭矿铁道会社长,一次巡行铁道矿山,地当严冷,冻雪未消,一时胃寒罹疾,止宿札幌旅店,就札幌病院长诊察,发热超四十度。翌朝约将入院,因之一筮,得《益》之《家人》。

断曰:此卦名曰《益》,《益》之为言增也,于病亦然。爻曰“益之用凶事,”在病恐愈增凶也。至翌日则当四爻,四爻有“利用”“迁国”之辞。

余笃《易》占,决计带疾发程,遂告病院长,请给药剂,院长止而不听,即夜自小樽搭汽船,翌朝至函馆。忽得札幌来电,报昨夜札幌市中失火,余所止宿旅店,已被回禄,乃知《易》机所云,有不在病,而在火者,其神妙诚不可测也。时札幌新闻社所论,谓余举动,有预知有火而去者,然余因病而占,就病论病,第知为凶,犹幸无咎,故得力疾而行,并未尝推测火灾,今灾后推绎,乃知变卦为《离》,《离》为火也。

六四:中行,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

《象传》曰:告公从,以益志也。

四居《巽》之始,与初相应,与三相比。初曰“利用”,故四亦曰“利用”;初曰“为大作”,四之“迁国”,即“大作”之事也。三曰“中行”,曰“告公”,故四亦曰“中行告公”,三四皆当内外卦之中,故皆为中行。“告”,指三,“公”,指四,以四为《益》主爻,三欲益下,恐四阻之,是以告于四也。“公从”者,四从之也,上互《艮》,《艮》为社稷,下互《坤》,《坤》为国邑,《震》为奔走,《巽》为进退,皆有迁之象,故曰“迁国”。卦体本为《乾》《坤》《否》,《否》五爻曰,“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”,有国难之忧焉;《否》《象传》曰“俭德辟难”,有遁避之意焉;《否》变而为《益》,故利用迁国。《左传》隐公五年,《传》曰“我国之东迁,晋郑焉依?”盘庚曰:“视民利用迁”,皆以迁为益者也。《象传》以“益志”释之,谓四从而迁之,四之志,惟在《益》下也。按《震》为东方,《巽》为东南,《易》当殷周之际,“迁国”者,指太公迁歧而言,岐属殷西南,为《坤》方,是明证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目下有难,宜择善地暂避。

○ 问战征:宜退兵移营,急请救援。

○ 问营商:宜禀告店主,改迁别地,另开市面。

○ 问家宅:宜迁居。

○ 问功名:不成,须改就别业。

○ 问婚姻:须别寻媒妁。

○ 问失物:不得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友人来请占某贵显气运,筮得《益》之《无妄》。

断曰:卦象为损上益下,爻象为动众迁国,某贵显身任当道,为国为民,正合此象。我国寰海平定,固无盘庚迁殷,太公迁岐之事,惟近来为开拓北海道地面,使内民移住。天皇陛下议就北海道建筑行宫,为避暑计,爻辞所云利用迁国,意者其在此乎?且闻移民之议,某贵显实主其事,爻所云“中行告公”,谓某贵显秉中行之德,创利用之谋,进告于天皇,得以允从而行也。此为国家开化之盛业,即可卜贵显运命之盛行也已。

友人大喜曰:爻辞精切的当,诚吉事之占也,当速回告某贵显。匆匆辞去。

九五: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

《象传》曰:有孚惠心,勿问之矣。惠我德,太得志也。

五爻刚健中正,得位居尊,为《益》之主。以惠为益,其益越大,以心行惠,其惠愈宏,是以实心行实惠,心无尽,惠亦无尽,故谓“有孚惠心”。自初爻以来,凡巡狩、祭告、赈灾、迁国,无一非惠民之事,即无一非惠民之心,所谓“乾元以美利利天下”者,即此心也。事之《益》,其吉待问,心之惠,其吉不待问矣,故谓之“勿问元吉”。信惠之施于下者,在我为心,下之受此信惠者,目之为德;九五得《坤》气,《坤》为我,故谓之“有孚惠我德”。“问”,问卜也,古者举大事,必卜之,以决吉凶。以惠行政,勿疑何卜?“元吉”,即从初爻“元吉,无咎”来,上以孚惠下,下即以孚德上,下上交孚,上益下而上亦受其益也。《象传》以“大得志”释之,谓本此惠心,行此惠政,天下皆受我德惠,而中心诚服,正可得志而有为也,故曰“大得志也”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“心好无歹运”,以仁存心,事无不吉,不待问也。

○ 问营商:以义为利,诚实相交,利益与共,以此为商,利益广矣。

○ 问功名:实至名归,大吉。

○ 问战征:罚必信,赏必公,战无不克,大吉。

○ 问家宅:此为仁里德门,勿问而知为善人之室也,大吉。

○ 问婚姻:非亲即友,必是旧交,“勿问元吉”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友人某来曰:欲以某氏子为养嗣,占前途吉凶。筮得《益》之《颐》。

断曰:九五《坎》爻,《坎》为孚,为心,为美,亦为后,故爻辞曰“有孚惠心”。美,即吉也,为后者,适合足下养嗣之占也。卦以损上益下为《益》,就嗣论,《益》在损父益子。“有孚惠心”,是父以诚实之心,授惠于子,子必乐为其子,不待问而知其吉也。子既受父之惠,当必有以报父之德,将承父之业,继父之绪,必兴父之宗,故曰“有孚惠我德”。《诗》所云“为他人子,为他人子”,可不必咏也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八年,占我国与清国交际,筮得《益》之《颐》。

断曰:此卦内卦为雷,其性动,外卦为风,其性顺;内卦属我,外卦属清,即可见两国之动静矣。卦名曰《益》,知两国必互受其益。爻居九五,应在六二,二内,五外,亦当以二属我,以五属清。二爻曰:“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”,在我国得此十朋之益者,即清之偿款是也。“永贞吉”者,谓其吉不徒在一时也。五爻曰,“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。有孚惠我德”,谓清与我国,从此议和以后,不问而知其元吉。论欧洲各国,虎视耽耽,惟图损清而益己,或侵其地,或夺其利。在清固守旧政,不知改图,其为外邦所损削者,亦不知凡几矣。而我与清幅员相邻,当思有利共享,有益共受,以共保此东海之国也。《象传》曰,“大得志也”,不为欧西各国所轻视也。

上九:莫益之,或击之。立心勿恒,凶。

《象传》曰:莫益之,偏辞也。或击之,自外来也。

上九,阳刚居外卦之极,是求益而过甚者也,太过则变,变则不为益而为击矣。圣人观象设卦,以“损上益下”为《益》,其心本偏在厚下,至上九,为上之益下者已多,转而责下之益上,非待“莫益之,”夫且“或击之”。“或”者众而未定之辞。上动体为《屯》,“屯其膏”,即“莫益之”之谓也;反卦《损》,《损》上为《艮》,《艮》为手,故称“击”也。《巽》为进退,为不果,是无《恒》也;上动为《坎》;《坎》为心,本以《益》下之心,易而为《益》上之心,是无《恒》也。旁通为《恒》,《恒》上曰“振恒,凶”,振恒致败于垂成,无《恒》不可以持久,故皆凶也。《象传》所云“偏辞”者,谓其心之偏而不公也。“外来”者,谓其击之出于意外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好运已退,贪心过甚,防有意外之祸。

○ 问战征:不待添兵加饷,即可进击。

○ 问营商:专求利己,所谓不夺不厌,必启争端,凶。

○ 问功名:夺人之功以为名,其名必不久也,凶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地位太高,有害无利,不可久居。

○ 问婚姻:恐不能偕老。

○ 问讼事:讼事无恒,转凶为吉。

○ 问行人:防中途有盗劫之患,凶。

○ 问失物:或已打破,不可得也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益》之《屯》。

断曰:卦名曰《益》,本有大得利益之象。今占得上爻,上爻居《益》之极,物极则变,恐非特无益,且有损伤之患。爻辞曰“莫益之”,是无益也;曰“或击之”,是被伤也;曰“立心无恒”,谓人心不测,反手为雨,覆手心云,防有意外之变也;终之曰“凶”,明言其占之不吉也。爻象如是,足下当有戒焉。

友人闻之,颇为心忧。后据所闻,此友一日至某家,商借千金,适某家藏金无为多,仅借得五百元,怀之而归。途过某友家,告以其故,曰今因商要用款,约需千元,顷向某氏,货得其半,复欲向君假取,以足其数。此友即以囊乏余金婉辞,不知此友近遭破落,知其携有巨金,忽生不良,伺其归途,乘间袭击,夺其金而去,某氏失金,又被重伤。日后此友就缚,始知夺金者,即为此友,倍感《易》理先示其兆也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六年某月,受亲友雨宫敬次郎之嘱,占银货涨落之结局,筮得《益》之《屯》。

断曰:此卦下卦为《震》,《震》为玄黄,上卦为《巽》,《巽》为白色,白色银,黄色金也。卦象《巽》上《震》下,是为银高金落,可知银之出产,多量于金也。爻辞曰:“莫益之,或击之。立心勿恒,凶。”“莫益之”者,为价不再涨;“或击之”者,谓价必损减“或”者,将然之辞;“勿恒”者,谓时价无定也。上爻变而为《屯》,《屯》者,难也。银货下落,市面皆受困难,必待出《益》入夬,夬者决也,将决去其弊,使银货时价,再得复旧也。若第以纸币充行,恐未可永久继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