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《象传》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此爻以阴居阴,文明中正,而为全卦之主,卦中诸阳,皆求应二。二与九五为正应,九五为君,居一卦之尊位,二爻曰“同人于宗”,“宗”尊也,言二得同于至尊。在二与五,刚柔中正,时位相应,可谓尽善,但两相亲密,未免偏私,有失至公大同之量。且三四两爻,求同不得,见二与五,同意亲密,致生嫉妒,即所以取吝也,故曰“同人于宗,吝”。《象传》曰“吝道也”,道字最宜玩味,谓一时即未见吝,而已有取吝之道也。《彖》辞以六二得位得中,曰“亨”,爻义以“同人于宗”,曰“吝”,盖卦体主大同,爻义戒阿党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目下未佳,虽有相助,而相忌者多,未能百事遂意。

○ 问商业:利于大宗买卖,惟须出纳宜留意。得利。

○ 问讼事:不利。

○ 问家宅:以勤俭起家,得长子之力。

○ 问疾病:有魂归宗庙之象,凶。

○ 问行人:即返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○ 问失物:被拾者藏匿,不见还也。

【例】 明治三年,占自气运,与将来之方向如何。

我国维新之初,明治元年,有奥羽北越之役,二年有箱馆之征讨,天下之形势未宁。三年干戈既息,天下拭目,以望升平。当是时余大有所感,自以生长商家,惟汲汲谋兴家业,未逞计及国事,兹幸遭遇圣代,得与贵显诸公,朝夕面晤,深荷款遇。在诸公毁家纾难,勤劳王事,皆维新之功臣也,如余者得生长今日,际盛运,而于国家毫无建树,实可耻之甚也。兹愿稍展寸长,勉力从公,冀图深厚之报,为此自占现时气运,与进步之方向。筮得《同人》。

断曰:幕府末路,升平日久,政纲废弛,加以外交事起,当时君子不得其位,小人得逞其奸,上下闭塞,秩序紊乱。于是豪杰之士,所在兴起,天下翕然应之,拔乱反正,一变否极之世,得启今日泰平之盛,是即《同人》之卦也。今筮得此卦,《彖传》曰,“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《同人》”。以六二一柔得位中正,应上卦九五之中正,是余居民间中正之地位,上与政府之政略相应,同其目的,“柔”者,谓余本无爵位,才力柔弱。曰“同人于野”,谓余本是在野草莽之臣也。“亨”者,谓余之气运与天下之大势,悉当亨通,凡为国家创兴事业,无不成功也。按《同人》一卦,卦体则主大同,爻义则戒偏私,独“于野”曰亨,盖宜远取于外,不宜近取于内也。且《彖传》曰“乾行”,“乾行”者,自强也;曰“利涉大川”,“利涉”者,兴造舟揖也;曰“文明以健”,“文明”者,创修文学也。卦象所言,皆一一示余着手之方向,且教余取法海外之造作,通行于天下,故曰“为能通天下之志”。

余既得此卦象,惟冀有辅政府剧务万一,区区家资,遑足惜乎!明治三年,决志抛资产,先设飞脚船,便内国之运输;次谋创铁道;次建设洋学校,聘教师于外国,以振起教育之业;布设瓦斯灯于横滨港内,至七年之冬,得成此四大创始工业。此四大工业,当时邦人,实未尝着手,余为之创始也。明治七年,瓦斯灯建成之日,荣邀天皇陛下临幸,蒙赐接见。余当时怀藏先考灵牌,冀得同《观》天颜,又荷宠颁进步首倡敕语。拜受之下,荣何如之!

此卦以第五爻为《同人》之主,以年计之,初爻至五爻,恰是五年。今自明治三年,至七年,其间九三之伏莽,九四之乘塘,多有障碍余事业者,然余公平无私,百折不屈,果得奏效。然物盛必衰,势极必变,是天理之常,余虽乘《同人》之运,得成厥事,若味人事穷通之理,知进而不知退,恐有“亢龙”之悔,即《同人》上九诫之曰“同人于郊,无悔”。是《易》理之妙用也,其旨深矣。迨八年,余居神奈川郊外望欣台,优游逍遥,间玩《易》理,以至今日。爰述《同人》之卦义,追怀往事,附记数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