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。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。若号,一握为笑。勿恤,往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乃乱乃萃,其志乱也。

《兑》为孚,故“有孚”;《坤》为终,初失位,故“不终”;《坤》为聚,亦为乱,故曰“乃乱乃萃”。初为《萃》之始,相孚犹浅,是以有初鲜终也;不得其终,则一念萃于此,易一念而萃于彼,其志先乱矣,是萃适以长乱也。《象传》以“志乱”释之,“乃”犹汝也,汝自萃之,汝自乱之也。初爻阴柔居下,虽得众,未足以总之;初与四应,则御萃之权,当在四也。“若”,顺也,“号”,令也,谓顺从四之号令。“一握为笑”,谓推诚相与,众皆欢悦,即《彖传》所云“顺以悦”也。上互《巽》,《巽》为号,下互《艮》,《艮》为执,执手,犹握手,退之所谓“握手出肺肝相示”者是也。《兑》为口,故曰“笑”,既得其笑,故“勿恤”。“往”,往四也,四能恩威并著,初自不致乌合为乱也,故“无咎”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运当初交,一顺一逆,反复无常,得所救援,可以无咎。

○ 问功名:忽荣忽辱,由于中心无主也。

○ 问营商:有初无终,聚散不定,不能获利,仅可免咎而已。

○ 问战征:统军出征,防有兵变之忧。

○ 问婚姻:有始乱之,而终娶之之象。

○ 问疾病:此病忽号忽笑,由于心神昏乱,往而求医,必无咎也。可勿忧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明治十五年十月,大水陡发,上野高崎间铁道所辖户田川口假桥,致被冲塌。余曾执司工事,往晤铁道局长井上君,井上君曰:川口假桥冲裂,铁道被梗,不得不急议修筑。按川口堤岸,高出平地丈余,若架造坚固铁桥,工程既大,经费亦巨,若仍筑假桥,一经发水,便遭冲决,亦非善策,若何而可?请为筹度。余曰:不如问诸神易。乃筮得《萃》之《随》。

断曰:此卦泽上于地,明示洪水泛滥之象。占得初爻,知此假桥建筑不久,乍筑乍倾,故谓之“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”。初正应在四,宜听令于四。“若号”者,四之号令也;“握”,犹执也。得四之号令,众皆欢欣,愿执其役,《兑》为悦,所谓“悦以劳民,民忘其劳”也,故曰“一握为笑”。但四不当位,则必桥之地位不当,五曰“萃有位”,则位宜从五。五变为《豫》,《豫》者有《豫》备之义,《豫》卦《震》上《坤》下,《萃》为《兑》上,《兑》西《震》东,易《兑》为《震》,桥宜改西从东方为当位。《坤》地在下,《坤》为厚,为基,宜从平地培土为基,营架一桥,再设铁索,系锁于两堤,水来随高,水落随平,使无冲溃奔突之患,故得“无咎”。

井上君闻之,亦以为然,众议乃决,依此作桥。翌年水复大发,桥得无患,益叹《易》象之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