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五:贞吉,悔亡,无不利。无初有终,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

九五: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终。先庚[76]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

《象传》曰:九五之吉,位中正也。

九五居卦之尊,中而且正,是即“刚巽乎中正”之大人也,故诸吉俱备。“先庚三日”为丁,丁者,取叮咛告诫之意,“后庚三日”为癸,癸者,取揆度周详之义。卦体五动成《蛊》,《蛊》六五曰“先甲三日”辛,“后甲三日”丁,《巽》九五曰“先庚三日”丁。《蛊》终于丁,而《巽》则始于丁,不始于“先甲”之辛,为“无初”也;癸为十干之终,《巽》终“后庚”之癸,为“有终”矣,故曰“无初有终”。《蛊》为三月之卦,春旺于木,故用甲;《巽》为八月之卦,秋旺于金,故用庚。木腐生虫成《蛊》,《巽》用金克之,斯不至变而为《蛊》矣,故《蛊》用甲,而“小有悔,无大咎”;《巽》用庚,乃得“贞吉”而“悔亡”。《象传》即以位释之,谓其“中正”而得吉也。凡六十四卦中,于九五言“贞吉悔亡”者,惟此一卦而已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逢丁癸日作事,无往不利,大吉。

○ 问营商:生业宜取木爻,日辰宜用金日,初有小悔,后必大利,吉。

○ 问功名:位得中正,爻曰“贞吉”,逢丁癸之年,必得成名。

○ 问战征:其于师旅,必叮咛以告诫,其于地势,必周详以揆度。临事好谋,先后不怠,故战无不胜,大吉。

○ 问婚姻:丁火癸水,水火相配,吉。

○ 问家宅:其宅坐北向南,地位中正,大吉。

○ 问疾病:三日可愈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四年,占某贵显气运,筮得《巽》之《蛊》。

断曰:据爻象而论,气运以金水为旺相,自丁至癸,七年间正交盛运,所谓“贞吉,悔亡,无不利”也。《大象》曰“位得中正”,知贵下本年必升晋显职,禄位益隆,正当有为之时也;卦体九五动,变六五为《蛊》,《蛊》者腹内虫也,喻言国政之内乱也。贵下能法乎《巽》之用庚,庚者更也,以《巽》行权,因时制宜,更旧从新,命必以叮咛申之,事必以揆度行之,《彖传》所谓“刚巽乎中正而志行”者,是在贵下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