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二: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六二:妇丧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【注释】:妇,六二坤位。丧,坎之失也。茀,车茀,坎也。《诗经·硕人》云:“翟茀以朝。”毛传:“翟,翟车也,夫人以翟羽饰车。茀,蔽也。”孔疏:“妇人乗车不露见,车之前后设障以自蔽隐,谓之茀。”

【玩辞】:妇人丢失车茀,不必追寻,七日后失而复得。六二之才,居文明之体,持中正之德,上应九五,宜行其志也。二之应五,六四滞于其间,又处《既济》之时,君王不能下贤以行其道,是“妇丧其弗”之象。古人乘车,男子立乘,妇人坐乘,妇人坐乘必有车茀,丢失车茀,礼不当行也。中正之道,不可终废,时过则行,勿逐之矣。妇丧其茀,礼不当行也。勿逐,则慎其行也。七,阳之数也。日,阳之精也。七日得,终将有应于九五之阳也。

李光地曰:“初二居下位,故皆取君子欲济时而未得济为义。轮者,车之所以行路也。茀者,车之所以蔽门也。初之时,未可以行也,故曰‘曳其轮’。二可以行矣,而不苟于行,苟‘丧其弗’,亦不行也。夫义路也,礼门也,义不可则不行,礼不备则亦不苟于行也。二有应而曰‘丧其茀’者,既未济卦义以上下体之交为济,二犹居下体之中故也。

【观象】:日月经天,无一时之息;君子用事,无一丝之苟。丧茀勿逐,君子之行必合顺于道德而理于义也。既济(>)之需(t),妇丧其茀,可以勿逐,何也?曰:需,不行也。君子之济难也,宽以居之,仁以行之,非礼则勿居勿行矣。《尚书·君陈》云:““宽而有制,从容以和。”则是《既济》而用《需》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