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四: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。

九四: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国。

象曰: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
【注释】:震,用力甚,惊惧远也。用,施行,震也。伐,征讨,震也。鬼方,殷周西北少数民族西羌,坎也。《诗经·荡》云:“内奰于中国,覃及鬼方。”毛传:“鬼方,远方也。”朱熹集传:“鬼方,远夷之国也。”三,天数,阳也。年,朔数,阴也。九四应初,执阳图阴,三年功成。赏,震车马,坤衣裳,赐有功也。国,坤也。

【玩辞】:正固吉祥,忧悔消除。强力征伐远方,三年克定,受到大国奖赏。刚居阴位,处既济之始,最宜守正,故设“贞吉”之戒。九四失位,近迫阴柔之君,当有忧悔也。然四五相孚,事有可施,志有可行,道有可济,所施、所行、所济无不正,能贞吉故悔亡矣。未济(?)之蒙(r),互体见师(u),伐鬼方而遇王三锡命之象也。震用伐鬼方,时已至,力能及,正固其志则可行也。三年有赏于大国,既济之功成也。李光地曰:“此‘伐鬼方’,亦与《既济》同,而差一位也。‘三年克之’,是已克也。‘震用伐鬼’,是方伐也。‘三年有赏于大国’,言三年之间,赏劳师旅者不绝,非谓事定而论赏也。与《师》之‘王三锡命’同,不与《师》之‘大君有命’同。”

【观象】:先王用兵,征讨不服,武功既成,马放南山,是以远征,则可谓不穷不黩者矣。《尚书·武成》云:“乃偃武修文,归马于华山之阳,放牛于桃林之野,示天下弗服。”是王师之武成也。未济(?)之蒙(r),伐鬼方而用蒙,何以故?曰:戒再三之用,不可黩武也。老子曰:“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”有道者不处,而况于再三者乎?《诗经·时迈》云:“薄言震之,莫不震叠。”又:“载戢干戈,载橐弓矢。”是武王之震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