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六:鼎颠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初六: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

爻体《巽》为股,初在股下,故曰“趾”,上应九四则“颠”矣。初至五为《大过》,“大过,颠也”,故初为“颠趾”。按《少牢·馈食礼》,“雍人概鼎”,概,涤也,所以去其宿垢。“趾颠”则鼎倒,而垢自出,“否”,即垢也,故“利出否”。“出否”不得谓悖。爻体三之五,互《兑》,《兑》为妾,《鼎》为器,“主器者长子”,故有“得妾以其子”之象,主器,是以谓贵。“无咎”者,盖因败成功,以贱得贵也。陆氏希声曰:“颠趾出否,虽覆未悖,犹妾至贱,不当贵,以其子贵,故得贵焉。”《春秋》之义,母以子贵是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有因祸得福,转败为成之兆。

○ 问营商:初次小损,后获大利,且有商地成家之象。

○ 问功名:有荣封之喜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墙基有坏,修之获吉,且必出贵子。

○ 问婚姻:是为小妾,必生贵子。

○ 问疾病:腹有宿积,利在下泻,无咎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,宜于庶出。

【例】 缙绅某来,请占伊夫人之病,筮得《鼎》之《大有》。

断曰:爻辞为“颠趾”“出否”,是因鼎中有积污,倒鼎而出之也。论之病体,谓胸有积块,宜下泻之,在妇科或有血瘀等患,当破血以下之,不可作怀孕论也。今占夫人之症,得此爻象,知其病在子宫,因房事过度,子宫受损,宿秽未清,急宜调治,用法洗涤;但治疗后,防生育有碍,须另觅小妾,据爻象必有贵子,缙绅感悟,果蓄妾,而得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