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大吉,无咎,位不当也。

四出《坤》入《兑》,当内外卦之交,为多惧之地,初应之,三比之,开馆招宾,礼贤下士,如汉之王莽曹操,臣而得众,凶莫大焉。爻曰“大吉,无咎”,必其克尽“大吉”之道,乃得“无咎”;必其能立“无咎”之地,乃得“大吉”。若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,能有其萃,而不自以为萃,必率其萃而归之于君,斯可谓大吉而无咎矣。《象传》于“大吉,无咎”,而犹以“位不当”释之,其旨严矣!

【占】 问时运:气运大好,无往不吉,但于地位不当,宜慎。

○ 问功名:大吉,但恐德不称位。

○ 问营商:得财得利大吉;宜作退一步想,方能有始有终。

○ 问战征:战胜攻克,大吉大利;防功高震主,谤毁随之。

○ 问婚姻:四与初为正应,即为正配,吉;但门第恐不甚相当也。

○ 问家宅:此宅人口兴旺,家室平安,大吉;但地位少嫌卑下。

○ 问疾病:是外强中干之症,目下可保无咎。
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 某家支配人,请占气运,筮得《萃》之《比》。

断曰:凡占卦取爻辞,亦当兼取爻象,往往有爻辞则吉,而爻象则凶者,亦有爻象则凶,而爻辞则吉者。今此爻之辞曰“大吉,无咎”,《象传》曰“位不当”,未免于吉中有凶。足下占气运得此爻,在足下身任支配,凡主家之权利,皆归足下担负,一时趋附权利者,不必归向于主家,必皆归向于足下,此亦势之所必然也。于是足下之名大震,足下之运大盛,安得不谓之“大吉”哉!其实此等权利,皆主家所有,非足下所可自有也,《象传》以“位不当”戒之,足下最宜凛凛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