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贞厉,无咎,得当也。

“噬乾肉”者,喻肉之无骨易噬。“得黄金”者,黄为正,取正中也;金为刚物,取坚刚也。此爻备刚明之德,尊居五位,即断狱之君也。乾肉为肉已干,狱而至于人君亲决,亦必狱之已成者,罪虽已定,而人君犹有罪疑惟轻之意,故曰“贞厉”。如是而用刑,复何有咎?《象传》曰“得当也”,谓能以柔用刚,守正虑危,治狱之道,得其当也。

【占】 问时运:运正得时,所求所谋,无不如意,吉。

○ 问商业:所贩运货物,皆是上品,干净完美,大得利益;不特一时,此业可保长久。吉。

○ 问家宅:方位得当,大利。

○ 问战征:主敌城柔弱易攻,吉。

○ 问疾病:肉食宣忌,久亦可危,须谨慎调摄。

○ 问行人:正获利归来。
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
○ 问失物:即得。

【例】 占明治二十二年之米作,筮得《噬嗑》之《无妄》。

断曰:《杂卦传》曰:“噬嗑食也”;《象传》曰:“颐中有物曰噬嗑,噬嗑而亨”,此卦辞皆关食物者也。此卦雷在下,电在上,互卦四爻为七八月,防有洪水。今占得五爻,为丰作之兆也。爻辞曰“噬乾肉”,干肉可藏,新谷登场,纳之仓廪,亦取藏也。曰“得黄金”,稻得黄熟时,称日遍野黄金,米粒称曰金粒、玉粒,盖言丰也。年丰谷熟,贩运者广,米价未必低落,农民既得十分收获,又得高价出卖,亦谓之得黄金也。

果至七八月间多雨,二三县虽有被水惨状,全国概得十分丰登,米价颇贵,知《易》理之精妙,不可测度。顷日会某贵显,谈及此占,贵显感叹不措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七年十二月,我海陆军在清国山东省威海卫,清国军舰据要地防御,我军舰在港外,炮击不得其宜。是月二十日,余偶会土方宫内大臣于汽车中,大臣问余以威海卫战况,余筮得《噬嗑》之《无妄》。

断曰:此卦为“颐中有物”之象,今清兵因过日之败,退守僻地,我海陆兵包围清国海军,犹颐中有物也。今占得五爻,战机正熟,击敌之坚,可有意外之获也,谓之“噬乾肉,得黄金”。虽所行危险,可保无害,谓之“贞厉,无咎”也。后果伊东海军中将,以水雷艇击破铁索,侵入港内,击沉定远等数军舰,敌将丁汝昌以下自杀,镇远等军舰,悉归我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