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【玩辞】:咬合干肉,返还钧金,守正怀惧,则无咎。六二噬肤,六三噬腊肉,六四噬干胏,时之逾久,梗之逾强,治之逾艰。干肉较之干胏易噬,以六五居尊执中,得九四之辅,而能刚柔相济,故用刑于人,人无不服矣。《史记》曰:“帝喾概执中而遍天下,日月所照,风雨所至,莫不从服。”六五之注也。六五阴柔,或存不忍之仁,顽民当道之时,治狱需常怀戒惧之心,始得无咎也。谷家杰曰:“四先艰而后贞者,先以艰难存心,而后出入罔不得其正,此狱未成之前,详审之法,人臣以执法为道也。五先贞而后厉者,虽出入无不得正,而犹以危厉惕其心,此狱既成之后,钦恤之仁,人君以好生为德也。”

【观象】:乾肉,离火艮肉象。黄,中色,执离象。金,钧金,乘艮象。明罚敕法,用狱治罪,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,皆圣人保民推恩之道也。孟子曰:“保民之王,莫能御之也。”噬嗑(z)而大有(s)之注也。明罚敕法,正德之道也;时育万物,厚生之道也。噬嗑(z)之无妄(j),民生厚而德正,用利而事节,圣人以之赏罚矣。《国语》曰:“明精意以导之罚,明正德以道之赏。”此之谓也。

象曰: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
【疏传】:六五居中,近得九四能臣之辅,又能守正虑危,得用狱之当也。彖传曰「不当位」者,以爻位言也。象传曰「得当」者,以事功言也。